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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每年不得少于几次?党员每年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次数没有具体要求。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将被开除出党。备注: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扩展资料:党的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课。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党的组织生活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指“三会一课”。概念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意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的组织活动
党日活动已经形成了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在创新创优的同时,更要做到经常化、接地气、有失效,特别注意防止“三化”:一要防止“随意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目的是为了让党员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首先,必须保证时间,活动要定期组织开展,不能不能想搞就搞、不想搞就不搞,工作再忙,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时间不能占用,如果时间都保证不了,更何谈开展好呢?其次,必须保证人员,党员不能想参加就参加、不想参加就不参加,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通过制度的形式将活动的时间、主题、职责等要求固定下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以严格的监督考核传导压力,倒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活动的组织开展。二要防止“娱乐化”。由于一段时期内管党治党“宽松软”,党的组织生活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党组织开展活动内容呆板陈旧、缺乏吸引力,党员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所下降。对此,一些党组织为了提高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在活动内容的安排上,有些倾向于娱乐化,有的甚至把活动搞成了茶话会、游山玩水、观光娱乐,这是要坚决杜绝和避免的。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政治性是第一属性。我们不能忽视了党日活动教育党员、锤炼党性这一宗旨,要让党员每参加一次活动就受到一次党性洗礼,要着力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三要防止“形式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我们需要一些好的形式去支撑,也需要一些仪式感,比如给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员承诺践诺,等等,通过这些形式可以潜移默化地增强党员意识。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我们不能把主要的心思花在形式上面,而淡化了活动的内容和效果,搞成了形式主义。我们必须体现针对性,必须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必须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不能“空对空”、“两张皮”,不能坐而论道、只说不做,要坚持两手抓、做到两促进,力求做到活动内容、效果和形式相统一。
法律分析: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
党员应当按期交纳党费。党组织应当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 市、县党委或者基层党委每年应当组织党员集中轮训,主要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层党校等进行。根据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党员每年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次数没有具体要求。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将被开除出党。备注: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扩展资料:党的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课。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党的组织生活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指“三会一课”。概念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意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的组织活动
党日活动已经形成了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在创新创优的同时,更要做到经常化、接地气、有失效,特别注意防止“三化”:一要防止“随意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目的是为了让党员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首先,必须保证时间,活动要定期组织开展,不能不能想搞就搞、不想搞就不搞,工作再忙,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时间不能占用,如果时间都保证不了,更何谈开展好呢?其次,必须保证人员,党员不能想参加就参加、不想参加就不参加,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通过制度的形式将活动的时间、主题、职责等要求固定下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以严格的监督考核传导压力,倒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活动的组织开展。二要防止“娱乐化”。由于一段时期内管党治党“宽松软”,党的组织生活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党组织开展活动内容呆板陈旧、缺乏吸引力,党员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所下降。对此,一些党组织为了提高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在活动内容的安排上,有些倾向于娱乐化,有的甚至把活动搞成了茶话会、游山玩水、观光娱乐,这是要坚决杜绝和避免的。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政治性是第一属性。我们不能忽视了党日活动教育党员、锤炼党性这一宗旨,要让党员每参加一次活动就受到一次党性洗礼,要着力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三要防止“形式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我们需要一些好的形式去支撑,也需要一些仪式感,比如给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员承诺践诺,等等,通过这些形式可以潜移默化地增强党员意识。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我们不能把主要的心思花在形式上面,而淡化了活动的内容和效果,搞成了形式主义。我们必须体现针对性,必须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必须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不能“空对空”、“两张皮”,不能坐而论道、只说不做,要坚持两手抓、做到两促进,力求做到活动内容、效果和形式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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