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小编为阿里为何不在香港上市撰写,主要解答关于阿里为何不在香港上市的相关疑惑,以下是正文。
腾讯为什么在香港上市而不在美国上市?1、纽交所投资者对腾讯业务的态度不明朗。截至2004年5月31日,在纽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以能源、电信、保险等国字头的大企业为主,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电信、华能国际、中国联通、中国人寿、上海石化等,完全没有中国网络股,投资者能否接受一家民营的,做互联网通讯软件的企业是一个问号。2、纽交所对外国公司上市标准严格,腾讯当年没达标。最近纽交所顺应潮流,大幅降低了外国公司上市的标准,但在2004年,其对上市外国公司的标准还是相当严格的,包括股票发行规模(至少5000个美国存托凭证持有者,至少发行250万普通股,市值至少1亿美元)和财务标准(三选一): (1)收益标准:公司连续三年的税前利润必须达到1亿美元,且最近两年的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美元。 (2)资产标准:(可选择流动资金标准或净资产标准) 流动资金标准:在全球拥有5亿美元资产,过去12个月营业收入至少1亿美元,最近3年流动资金至少1亿美元。 (3)净资产标准:全球净资产至少7亿5千万美元,最近财务年度的收入至少7亿5千万美元。而查阅腾讯2004年香港上市的财务文件可以知道,腾讯2003年全年收入7.35亿,利润3.222亿,2002年全年收入2.63亿,利润1.4亿,2001年全年收入4907万,利润1021万。如果按照税前盈利来算,腾讯的利润分别是3.36亿,1.42亿,1034万,按照当时的汇率,腾讯还没有达到收益标准。同样根据上市财务文件,腾讯上市前资产净值4.96亿元,远远未达到资产标准和净资产标准。所以腾讯没有达到纽交所上市的财务标准。
1阿里巴巴想上市之后还是把控制权掌握在阿里团队手里或者就是说马云手里(因为他们现在的股份不多),才能掌握企业的发展方向(这个就是纽交所的好处,包括facebook,baidu等著名企业 就是用这个方法控制的)。阿里要做一个101年的成功企业 不能让风投之类的不是很了解企业文化 只管投资回报的人做主。 若按照港交所现有制度 他们一旦上市 。就好比 父母有一个女儿 他们想把女儿一下子嫁个富豪 可以得到很多钱, 但是女儿自己觉得另一个小伙很有潜力 比较相爱 以后肯定比那个富豪有钱 。 这个时候阿里就像女儿 风投就像父母。 女儿当然要自己做决定才能掌握自己命运。2港交所 不想为阿里巴巴破例,若让阿里巴巴按照阿里的思路上市 虽然能获得很多收益 但相对于股民中他们的利益不容易保障 破例对港交所也是有一定风险的。3因为港交所现阶段有个内地巨无霸腾讯存在,腾讯他没有用合伙人制度。若让阿里以合伙人身份登录 势必对腾讯是一个不好的消息 他不再独有港交所的资源优势。所以腾讯势必也在暗地里从中作梗。所以暂时阿里还不会在港交所上市,要上市必然要处理好这几者的关系这是鄙人愚见 请大家指正。
但是我知道一点,国外和香港都比较稳定点。国家在这块的保护也会比较明显一些。 在阿里管理团队首次就上市事宜作出的公开表态中,陆兆禧10日为这一问题盖棺定论,“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陆兆禧口中的“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正是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焦点,而这一焦点源自马云和他的“合伙人制度”。 根据被披露的马云发给员工的内部邮件显示,从2010年开始,阿里巴巴集团开始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合伙人制度”。即每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他们必须具备“在阿里巴巴工作5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经过3年试验,阿里巴巴目前拥有28名合伙人。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建立的不是一个利益集团,更不是为了更好控制这家公司的权力机构。”马云说。 马云认为合伙人作为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股东,最有可能坚持公司使命和长期利益,为客户、员工和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不过,这并没能消除外界对于这种制度下决策透明度的担忧。担忧的焦点则集中在阿里巴巴上市后“合伙人”对董事会的控制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包括马云在内的“合伙人”目前仅持有约10%的股份,美国雅虎、日本软银则拥有约24%和36%的股份。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在这样的股权结构下,马云等人设计出“合伙人制度”是为维系其对公司的控制权。 虽然阿里巴巴和香港方面均没有透露双方商议方案的细节,但阿里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在上月26日的文章《阿里巴巴为什么推出合伙人制度》中披露,“我们的方案充分保护了股东的重要权益,包括不受任何限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权利、重大交易和关联方交易的投票权等。” 根据香港媒体报道的上市方案,阿里合伙人拥有在董事会内提名多数董事的权利。 资深金融及投资银行家温天纳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合伙人制度相当特殊,在香港市场上没有先例,“对于香港监管机构,这真是一个在企业管治创新与市场准则之间的两难选择”。 以公平为底线的香港“同股同权”原则 阿里方面10日称,集团曾经和香港市场监管机构进行过几次接触和非正式沟通,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 对此,记者试图采访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双方均以不便对个别公司的上市事宜发表评论为由拒绝接受采访。港交所新闻发言人在回复记者的邮件中还表示,“我们十分愿意聆听和学习市场各方的意见,但是否要修改相关上市规定,需由上市委员会和香港证监会共同决定。” 就在不久前,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立法会上公开表示,无意改变港交所上市审核的职能,也无计划就新股上市采取不同股权制度展开公众咨询。 陈家强还说,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不能设有双重股权,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必须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股本权益与股本的经济价值应该一致”。他还援引海外例子,指出容许上市公司以双重股权上市并非主流。 温天纳指出,不可否认阿里巴巴是企业管治水平非常优秀的公司,但阿里巴巴的成功也与马云的个人魅力分不开,“谁也不能保证未来的合伙人都如马云一样高瞻远瞩”。而且如果为阿里开了特例,其他公司的类似要求将挑战香港长久以来的公平原则。1、纽交所投资者对腾讯业务的态度不明朗。截至2004年5月31日,在纽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以能源、电信、保险等国字头的大企业为主,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电信、华能国际、中国联通、中国人寿、上海石化等,完全没有中国网络股,投资者能否接受一家民营的,做互联网通讯软件的企业是一个问号。2、纽交所对外国公司上市标准严格,腾讯当年没达标。最近纽交所顺应潮流,大幅降低了外国公司上市的标准,但在2004年,其对上市外国公司的标准还是相当严格的,包括股票发行规模(至少5000个美国存托凭证持有者,至少发行250万普通股,市值至少1亿美元)和财务标准(三选一): (1)收益标准:公司连续三年的税前利润必须达到1亿美元,且最近两年的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美元。 (2)资产标准:(可选择流动资金标准或净资产标准) 流动资金标准:在全球拥有5亿美元资产,过去12个月营业收入至少1亿美元,最近3年流动资金至少1亿美元。 (3)净资产标准:全球净资产至少7亿5千万美元,最近财务年度的收入至少7亿5千万美元。而查阅腾讯2004年香港上市的财务文件可以知道,腾讯2003年全年收入7.35亿,利润3.222亿,2002年全年收入2.63亿,利润1.4亿,2001年全年收入4907万,利润1021万。如果按照税前盈利来算,腾讯的利润分别是3.36亿,1.42亿,1034万,按照当时的汇率,腾讯还没有达到收益标准。同样根据上市财务文件,腾讯上市前资产净值4.96亿元,远远未达到资产标准和净资产标准。所以腾讯没有达到纽交所上市的财务标准。
1阿里巴巴想上市之后还是把控制权掌握在阿里团队手里或者就是说马云手里(因为他们现在的股份不多),才能掌握企业的发展方向(这个就是纽交所的好处,包括facebook,baidu等著名企业 就是用这个方法控制的)。阿里要做一个101年的成功企业 不能让风投之类的不是很了解企业文化 只管投资回报的人做主。 若按照港交所现有制度 他们一旦上市 。就好比 父母有一个女儿 他们想把女儿一下子嫁个富豪 可以得到很多钱, 但是女儿自己觉得另一个小伙很有潜力 比较相爱 以后肯定比那个富豪有钱 。 这个时候阿里就像女儿 风投就像父母。 女儿当然要自己做决定才能掌握自己命运。2港交所 不想为阿里巴巴破例,若让阿里巴巴按照阿里的思路上市 虽然能获得很多收益 但相对于股民中他们的利益不容易保障 破例对港交所也是有一定风险的。3因为港交所现阶段有个内地巨无霸腾讯存在,腾讯他没有用合伙人制度。若让阿里以合伙人身份登录 势必对腾讯是一个不好的消息 他不再独有港交所的资源优势。所以腾讯势必也在暗地里从中作梗。所以暂时阿里还不会在港交所上市,要上市必然要处理好这几者的关系这是鄙人愚见 请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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