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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于12月20日发布了《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新版公告)。据统计,与现版发布相比,新版发布有12大变化,涵盖公交车专用路、电动自行车、10辆以上汽车等多个方面。新版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该局将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的变化,依法及时调整通行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三年间汽车增加了近30万辆
2015年12月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人力发现版公告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
三年来,全市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市汽车保有量为281万辆,其中市内汽车保有量为127.7万辆。与3年前相比,市内增加了近30万辆。另外,市内每天约有17.8万辆外地车牌车辆通行,通行压力很大。科学、合理规划公共交通、外围汽车、特种车辆的通行时间、路线,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可以大大缓解道路交通拥堵。
请仔细观察12个大变化
市公安局交管局秩序处处长孙利民介绍新版公告和现版公告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12个方面。
为了赢得“蓝天保卫战”,规定了中型、重型卡车、专用作业车的超时、禁区和行驶速度。
更改1:生产线超时时间从原来的每天05: 00至24: 00更改为每天24小时。
变更2:禁区从原来的“三环路(不含)内的道路范围”改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街(北大本科路)、本科路(友谊北街107国道)、107国道(北大本科路)、高
变化3:经石市的非-JIA品牌中型、重型卡车需要绕过北京、香港、澳门高速、黄石高速、斯通高速、清高速、城市高速或第三循环道路前往外国省道。
变更4:中型、重型货车在三环路、古城路、友谊北街(北大本科路)、本科路(友谊北大路~ 107国道)、107国道(北大本科路)、古城东路范围内行驶时限速40公里/路。
为缓解市内道路交通堵塞,为小型、轻型卡车和专用工作车设置超时、禁区。
更改5:早晚最大限额行时间为原始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 00至9: 00、17: 00至19: 00、“每天7: 00至9: 00、17: 00至19:00”
变更6:禁区从原来的“2环路(包括2环路本路和高架桥)内的所有道路”修改为“2环路本路、辅助路和高架桥”内的所有道路。
为了提倡群众乘坐旅客旅行,削减汽车运行量,取消了10辆以上旅客汽车的限行规定。
变化7:取消早晚高峰期禁止10辆以上轿车运行的双循环规定。
变更8:“每天8:30至11:00、15: 00至17: 30、禁止10多名乘客在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绥化路(东二环至远东街)和10多辆轿车通行。
变化9:将“每天7点到19点,禁止10辆以上轿车在怀化安路本路(时间距离~东2环)通行”修改为“禁止中型大型轿车在怀化安路本路(时间距离~东2环)通行”
为了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明确了公交车专用度设置。
变更10:中山路(西三环~新元高速桥)公交车专用路公交车专用时间,从现在每天7: 00 ~ 20: 00调整为每天7: 00-9: 00、17: 00-19: 00。
对受到公众关注的车辆明确其通行规定。
变更11:拖拉机、低速卡车、三轮车、摩托车、运营人力三轮车为市内三环路、古城路、友谊北街(北大本科路)、本科路(友谊北街107国道)、107国道(北大本科路)、古城路。
变化12:非国家标准电动、燃油2、3、4轮车属于装配车,不得以公路行驶。也就是说,非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属于组装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目前没有这项规定。(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需要说明的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自己的汽车重量不得超过55公斤,必须安装脚踏装置。不符合上述三个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被认定为组装车。另外,还介绍说,省公安厅交管局正在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执照进行立法调查。
禁止、限制通行的车型、时间、路段
一、中型重型卡车和特种作业车
禁止中型重型货车和特种作业车在三环路、古城路、友谊北路(北科路)、本科路(友谊北路~ 107国道)、107国道(北大本科路)、古城东路范围内(含)行驶(通行证车辆除外)
二、小型轻型卡车和特种工作车
每日7:00 ~ 9:00、17:00 ~ 19:00时段,
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道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车、运钞车等载货汽车除外。每日7:00-11:00、15: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大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每日7:00至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三、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禁止在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四、非国家标准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五、载客汽车
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六、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三环路、古城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特殊车辆通行规定
公交专用道设置的路段、时间
每天7:00-9:00、17:00-19:00:石栾路(裕翔街至石栾大桥)、谈固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建华大街(石栾路至槐中路,和平路至体育大街与建华大街交会处)、中山路(西三环至新元高速桥)、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新石南路)、槐安路(西三环至天山大街)、体育大街(子龙大桥至裕翔街)、裕翔街(体育大街至南三环)、和平路(体育大街至东二环)、平安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
每天7:00-20:00:裕华路(苑东街至东二环)。
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可以驶入公交专用道借道行驶。
禁止鸣喇叭、使用警报器的区域和路段
禁止机动车在二环路以内、二环路以外的居民小区、医院、学校、党政军机关驻地,以及其他设置禁鸣标志的路段鸣喇叭。
其他规定
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时,限速40公里/小时。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行驶,限速30公里/小时。
通行证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为本市户口或本市企业名下的外埠号牌汽车,通行市区道路,实行通行证管理;临时来石参会的外埠号牌汽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临时参会通知,在市区周边13个环城警务站办理临时高峰通行证。
载货汽车、外埠号牌汽车办理通行证,在确认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年检在有效期内、尾气排放达标、已投保交强险等情况下,初次办理时,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手续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服务大厅(地址:中华南大街476号)免费办理电子《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换证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公安交警”(sjzhgajj)自助办理换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