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站位基本原则
作业人员站位问题可归纳为五十种现象,分为两大类型: 一是本人站(或坐、行)位是否在安全范围之内 二是个人站位是否影响到本作业区域其他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或安全。 1、严禁站在移动物与固定物之间,防治挫伤。 2、严禁站在吊装的重物之下或落物运动趋势范围以内,防止落物砸伤。
3、机械吊运、拖拽物体时,严禁站或行走在吊运、拖拽物体的运动路径上,防治脱钩或断绳伤人。 4、严禁站或工作在没有防护装置的仓口、洞口、坑口或边缘上,防止人员跌落伤害。 5、严禁将手放在容易伤害的挤压点。 6、严禁个人站位在缺少保护装置(如安全阀、安全销、防护罩、防护栏、防护网、自动保护装置等)的工具和机械危险范围之内。
7、严禁打眼工蹬在支架上打眼,必须设置专用工作台。 8、严禁扶钻人员站在倾斜巷道的下侧或非不稳定的物料上作业。 9、打钻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站立或逗留在钻机、钻具的下侧或斜下方。 10、严禁站在运输设备上作业。 11、严禁站或坐在顶帮没有支护或支护不可靠的地点歇息或作业。
12、严禁任何人站、坐、靠炸药箱或雷管箱上。 13、敲帮问顶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在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确保退路畅通,防止坠物跌落伤人。 14、放炮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员在安全警戒距离以内。 15、用梯(凳)作业时,扶梯(凳)人员必须确保退路畅通并防止高处物件掉落伤人,严禁站在不安全环境下。
16、站在梯(凳)上的作业人员严禁站在管路、电缆、材料等设施的移动或液体喷射方向,并用力均匀,不能出猛力,以防失手闪脱造成坠落伤害。 17、作业过程中,作业平台下方严禁行人穿过,平台下2m范围不得堆放物料。 18、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受力运动方向)、被吊物自然下滑方向、导向滑轮钢绳三角区、吊绳(索)周围、斜拉的吊钩或导向滑轮的自然运动方向等地点,一旦发生危险极不容易躲避,严禁任何人员作业、站立、逗留、观察。
19、涨拉锚索或锚杆时,作业点下方严禁站人,以防涨拉器脱落伤人。 20、整改棚架必须站在可靠的支护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扶腿人员应面向正面煤帮,随时观察顶帮变化上梁人员应侧站在永久支护下,动作快稳,及时穿顶接实。 21、整改棚架时,作业人员要注意力集中,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地点以内。
22、严禁未佩戴防护面具或护目镜的人员进行电焊、气割作业,或近距离观看电焊、气割作业,防止被强光、铁屑伤害。 23、严禁不戴保险绳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24、锤击作业时,严禁在锤击运动方向前后2米内站立或行走。 。
3、机械吊运、拖拽物体时,严禁站或行走在吊运、拖拽物体的运动路径上,防治脱钩或断绳伤人。 4、严禁站或工作在没有防护装置的仓口、洞口、坑口或边缘上,防止人员跌落伤害。 5、严禁将手放在容易伤害的挤压点。 6、严禁个人站位在缺少保护装置(如安全阀、安全销、防护罩、防护栏、防护网、自动保护装置等)的工具和机械危险范围之内。
7、严禁打眼工蹬在支架上打眼,必须设置专用工作台。 8、严禁扶钻人员站在倾斜巷道的下侧或非不稳定的物料上作业。 9、打钻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站立或逗留在钻机、钻具的下侧或斜下方。 10、严禁站在运输设备上作业。 11、严禁站或坐在顶帮没有支护或支护不可靠的地点歇息或作业。
12、严禁任何人站、坐、靠炸药箱或雷管箱上。 13、敲帮问顶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在离层或片帮煤、矸石正下方,确保退路畅通,防止坠物跌落伤人。 14、放炮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员在安全警戒距离以内。 15、用梯(凳)作业时,扶梯(凳)人员必须确保退路畅通并防止高处物件掉落伤人,严禁站在不安全环境下。
16、站在梯(凳)上的作业人员严禁站在管路、电缆、材料等设施的移动或液体喷射方向,并用力均匀,不能出猛力,以防失手闪脱造成坠落伤害。 17、作业过程中,作业平台下方严禁行人穿过,平台下2m范围不得堆放物料。 18、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受力运动方向)、被吊物自然下滑方向、导向滑轮钢绳三角区、吊绳(索)周围、斜拉的吊钩或导向滑轮的自然运动方向等地点,一旦发生危险极不容易躲避,严禁任何人员作业、站立、逗留、观察。
19、涨拉锚索或锚杆时,作业点下方严禁站人,以防涨拉器脱落伤人。 20、整改棚架必须站在可靠的支护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扶腿人员应面向正面煤帮,随时观察顶帮变化上梁人员应侧站在永久支护下,动作快稳,及时穿顶接实。 21、整改棚架时,作业人员要注意力集中,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地点以内。
22、严禁未佩戴防护面具或护目镜的人员进行电焊、气割作业,或近距离观看电焊、气割作业,防止被强光、铁屑伤害。 23、严禁不戴保险绳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24、锤击作业时,严禁在锤击运动方向前后2米内站立或行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