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明
1、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并审议《关于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的议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持有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持有人出具表决意见方可召开,且《关于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调整方案要点
本基金投资范围拟新增国债期货,并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
三、《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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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的议案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关于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的议案存在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关于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的议案之前,我司已对部分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我们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议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关于本基金调整基金投资的议案。
附件三: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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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以上表决意见是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代理人)就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2、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注:
1、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惠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11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2月19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国际商会中心40层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电话:0755-8282578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会议咨询电话:400-6788-999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范围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范围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2日,即在2018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联系人:张娇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