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保险”)被一批老员工打上了“毫无诚信”的标签。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十余年前新华保险曾向约400名优秀员工发放股权奖励,时任董事长关国亮还在公司举办的高峰会议上向这些员工发放了股权期权资格卡。然而时至今日,承诺仍未兑现。数十位老员工无奈之下向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有关部门举报。
新华保险法务部门的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向《华夏时报》记者称,就相关举报早已向北京证监局作出了正式的详细回复。不过,他表示具体回复内容不方便向记者透露。已经退休六七年的新华保险原副总裁孙同越则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对股权分配承诺一事有印象,但他认为这是前董事长关国亮骗人的话术噱头。
一手创立新华保险的关国亮因资金挪用问题早已落马。然而,这些举报的员工认为,众目睽睽之下,董事长宣布的股权承诺应当是公司行为,而非是个人行为。“对员工都不诚信,怎么去对你的客户诚信?”
十余年前的股权承诺
新华保险1996年成立于北京,是一家全国性的大型寿险企业。2011年,新华保险在上海和香港同步上市。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新华保险成立的第二年(即1997年)就加入了公司,由于业绩突出,她是新华保险高峰会议的常客。高峰会议是新华保险用以员工激励的一次活动,被公司内部称为“荣誉殿堂”。能够进入会议的员工都是来自新华保险各条业务线的销售经理、业务主管和寿险展业能手,会获评新华尖兵、新华新秀等称号。
张女士称,高峰会议通常都会对业绩优异的员工进行物质奖励,例如旅游机会、现金、黄金等。但在第三届和第四届高峰会议上,新华保险没有给这些优秀员工进行物质奖励,而是给与了股权期权奖励。时任董事长关国亮还向员工发放了股权期权资格卡,以确认员工的股东身份,时任保监会领导还出席并见证了上述行为。
新华保险在内部刊物上曾公布获得股权、期权的人员姓名及所获的奖项。记者看到的一份2004年新华保险第四届高峰会议材料显示,第四届高峰会共有会员约200人。此外,一份留存在网络上的新华保险第三届高峰会主持词显示,第三届高峰会共有会员171名。也就是说,拿到股权期权卡的员工有近400名。
张女士回忆,给优秀员工股权,是2002年新华保险第二届高峰会议上时任新华保险董事长关国亮作出的承诺。张女士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视频资料以供证实,在视频中,关国亮向全体参会会员宣布:“公司决定,公司将奖励第三届高峰会议会员股权、期权。第三届高峰会员将以股东的身份出席第三届高峰会议。”视频显示,这一消息的宣布让台下员工欢呼鼓舞。
张女士向《华夏时报》记者出示的一张股权期权资格卡显示,该卡正面印有“第三届高峰会会员股权期权资格卡”的字样,同时印有她的名字和所属分公司。背面则印有祝贺语和解释说明,称“本卡表明您具有申购股权期权的资格,具体申购方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股东”举报
新华保险分别在2003年、2004年下发了《第三届高峰会代理业务系列获奖人员股权、期权分配方案》《第三届高峰会个人业务系列获奖人员股权、期权分配方案》、《第三届高峰会团险业务系列获奖人员股权、期权分配方案》、《第四届高峰会银行代理业务系列获奖人员股权、期权分配方案》、《第四届高峰会个人业务系列获奖人员股权、期权分配方案》、《第四届高峰会团险业务系列获奖人员股权、期权分配方案》。
这六个分配方案规定了公司向第三届、第四届高峰会员分配股权、期权的具体办法、分配比例等内容。
本报记者看到的一份《第四届高峰会议个人业务系列获奖人员股权、期权分配方案》显示,该方案的分配原则包括以高峰会员评选中的有关奖项设置为依据,依贡献程度划分比例;同时获得两个奖项的按所获奖项分配比例高的进行分配;部分会员重复获奖导致的多余部分,全部进入“新华尖兵”组进行分配。
不过具体的用以分配的股权总额并未披露。张女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关国亮及一干公司高层在酒会上的说法是:每一届峰会奖励股权总额为200万股。据此测算,其应获得的股权为33000股。
然而,拿着股权资格卡,有分配方案,申购方案却迟迟未能落地,公司许诺的股权始终无法真正分配到这些优秀员工的手中。
张女士说,从2005年起,不少获得股权奖励的员工就开始向新华保险高层询问股权分配事宜。然而,得到的却是各种原因的拖延。
时至今日,十多年过去,不少员工已经从新华保险退休离职,个别员工甚至已经不在人世。然而,新华保险给予他们的承诺仍未兑现。
无奈之下,今年以来,张女士等三十余位员工开始向包括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多个有关部门举报。
他们在向证监会发送的一份举报信中称,“新华保险承诺向我们分配股权、期权,但一直未予实施,且未在公司挂牌上市时如实披露该内容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我们及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亦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我们特向贵委反映该情况,望贵委作为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并对新华保险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我们和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中旬,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还就相关举报进行了回复。这份回复函称,“您要求公司分配股权、期权的主张,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建议向有权机关反映或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5月29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新华保险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王文祥。按照他的说法,他知悉举报一事,但他离职在即,不便置评。
“中国保险第一大案”
张女士认为,公司的股权承诺迟迟不兑现,不仅是因为公司不讲诚信,还有“新官不理旧账”的因素。向员工做出股权承诺的新华保险原董事长关国亮由于资金挪用问题早已落马。
关国亮案被称为“中国保险第一大案”。案件起于新华保险股东之间的纠纷。公开报道显示, 2005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新华保险的例行审计中发现了诸多资金运作疑点,结果遭关国亮解聘。这引发了股东对公司治理的极大关注。与此同时,针对关国亮的举报逐步升温。2006年,反映新华保险资金运用违规的举报材料,被有关人员送往各个监管机构。
2006年12月底,关国亮被正式免除董事长职务。2007年11月16日,关国亮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2012年3月1日,“中国保险第一大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关国亮挪用资金2.61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2年8月,关国亮被提前释放。
在关国亮之后,新华保险先后迎来康典、万峰两位掌门人。今年1月16日,新华保险董事长万峰辞去一切职务,黎宗剑代行董事长职务。
不过,在张女士看来,对优秀员工做出的股权承诺是公司行为,无论董事长是谁,都应该兑现。
事实上,在2011年新华保险上市前夕,康典任职新华保险董事长期间,不少员工曾就兑现股权承诺一事找到新华保险高层询问。“当时的总经理助理岳然接待了我们,谈了三个多小时,承诺说回去就做方案,”张女士回忆说。然而,此事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时至今日,张女士与众多新华保险的老员工在追讨股权承诺的路上已经奔波多年。“如果你做股权有困难,我们可以不要股权,但是你应该给我们补偿。不兑现承诺,至少你也得给我们一个说法。”张女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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