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受了伤?
公司逃避赔偿,懈怠工伤认定?
打工人法律知识不足,逾期无法认定工伤?
看完这篇文章,4大材料,6大时限一定要记住!
一、工伤认定的前提
(一)有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
可用于证明的物品:
1、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保记录;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符合被认定为工伤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8、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4、15条)
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
二、工伤认定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PS: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三、工伤认定的7大时限
1、30日,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天内,公司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未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60日,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15日,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鉴定的公司或个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一年,劳动能力复查
劳动能力鉴定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
5、12个月,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
公司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
6、12个月,停工留薪的时间
工伤职工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