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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小编为故意伤害申诉书怎么写撰写,不知道故意伤害申诉书怎么写的朋友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故意伤害申诉书在书写的时候是需要注明申诉人、诉讼请求、申诉的理由等的相关事项的。在申诉状之中,说明的申诉理由必须是真实的,为了让法院或者是检察院更清楚的了解故意伤害案件的相关信息,在申诉状之中,需要简洁的阐述案件发生的缘由、经过等的事项。
一、故意伤害申诉书怎么写?
故意伤害申诉书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刑事案件被告人等)
(对于被告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是否刑事案件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
被害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
诉讼请求:
(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证据和理由:
(写明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导致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的犯罪事实及有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叙述被告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根据……(引用被告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被告人×××的上述行为构成×××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院已于××××年××月××日以××号起诉书向你院提起公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 月 日
(院印)
附: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副本一式×份。
2.主要证据复印件已移送。
3.其他需附注的事项。
二、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
2、刑事申诉的审查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l)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
3、审查结果的处理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经再审后的案件。对再审改判无罪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原来有工作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移交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原来没有工作的,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善后处理工作,是党和国家取信于民,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因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而被法院量刑的犯罪分子,若是在收到判决书之后,对判决不服,可以提交相关材料证明自己不应该被量刑,或者是本应该受到的处罚比目前的量刑要轻,那么就可以提交故意伤害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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