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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招考频道】重要,关乎所有高考生!今天起必须做这件事

再过14天,1071万考生将迎来人生大考。从今天(6月23日)开始,考生们和工作人员要注意每天保持体温测量并记录。

除此之外,各地也对考生考前、考中、考后等各环节的防疫作出要求。考生和家长要注意做好高考期间疫情防控,顺利完成考试。

6月19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高考防疫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安排。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介绍到: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全程戴口罩、低风险地区考生进考场前需佩戴;

每10个高考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个考点不少于3个;

对考场进行全面环境消毒,发生过疫情的学校不能作为考点;

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须使用分体空调。可使用自然通风、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

在教育部做出总体规划部署的同时,各地主管部门也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高考防疫政策。

安 徽

1、申领安康码。6月23日前考生须申领安康码,并持续关注安康码的状态。

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从6月23日起,考生不得离皖,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完整填写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简称承诺书)。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

3、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在考试期间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超过正常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在首场考试时携带《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

福 建

江 西

考前:考生从6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在校生如实上报所在学校,非在校生上报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在省外学习、工作回赣参加高考的考生,须于6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上报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

考中:7月6日下午,考生要按时到自己参加考试的考点学校参加诚信考试教育,接受身体健康检测,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试听外语听力考试播放情况。

云 南

考前:

考生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风险排查和体温监测,如实报告本人及同住亲属身体健康状况,在考试前14天申领“云南省健康码”,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阅读和签署《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安全考试承诺书》。

(1)在校应届考生从考前第14天(6月23日)开始,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检测、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并审验考试承诺书、打印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备查。

(2)社会考生及外地返回考生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前回到考试所在地,在云南省招考频道下载《健康监测申报表》、考试承诺书,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并审验《健康监测申报表》、《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的云南省健康码绿码。

(3)考前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进行2次筛查。

(4)目前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节选):

①“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中风险地区),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②“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高风险地区),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开展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成阴性;

③一个月内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赴考:

考生赴考点出行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如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请考生家长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和安保部门要求,不要在考点大门口聚集。

考中:

(1)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应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或需要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应佩戴口罩进出考点,进出考点和考场时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

(2)进入考点内,要随时注意个人卫生,安检时配合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低风险地区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参加考试;非低风险地区及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其他环节必须佩戴口罩。

(3)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监考人员,请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贵 州

考前:

所有在省内的考生在考前14天(6月23日)内不得离开贵州省,所有在省外的考生须在考前14天前返回报考地县级行政区域内。

在校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在校考生在考前3天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由学校开具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校考生体温测量证明》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方可领取准考证。

非在校考生和考前由省外返回的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非在校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或《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外省返黔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非在校考生和考前由省外返回的考生,在考前3天要向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非在校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或《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外省返黔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领取准考证。

赴考:

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

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考中:

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或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天 津

1、考生可于6月20日起,在“招考资讯网”(www.z)下载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须自6月23日开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第一场考试入场时交给监考员。

2、考生须于6月23日前申请天津健康码,并凭健康码“绿码”进入常规考点和常规考场参加考试。

3、6月23日至7月6日,考生尽量不要离津,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津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4、考生若在6月23日至7月6日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单位,并到考区指定医院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常规考点参加考试。

5、考生可于6月30日开始,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本人所在考点信息;须于7月4日至7月6日,登录“招考资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在考试时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条形码(报名单位统一发放)进入考场。

6、考生须听从考点和带队教师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的体温检测,若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8、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我市作为低风险地区,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

9、中高风险地区或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的考生,应于考前14天返津,且期间不得离津,并居家开展健康监测与报告。对无法提前返津者,应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须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武汉旅居史,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10、6月23日至7月6日,考生须每日配合报名单位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河 北

所有考点一律要设置临时医疗防治站,配备专业卫生防疫人员;

所有考场一律要在考前进行消杀和通风;

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一律接受体温检测;

未经允许,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山 西

1、由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考生独立赴考。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考生、家长服从考点周边安全管理。

2、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要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考生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须将此表交给监考老师。

登记表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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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佩戴口罩,配合测温,如当日体温测量结果超过37.3℃,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4、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5、考生要服从考点现场管理,进入考点时要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期间,考生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6、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考生从居住地到考点途中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如需入住宾馆或者酒店,在考点就近选择卫生防疫条件较好的酒店或宾馆食宿。考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7、对于扰乱现场考试秩序,不服从疫情防控和考试管理的考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辽 宁

1、考生要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从考前第14天开始,自觉接受每日健康状况监测,记录体温测量结果,体温异常及出现其他身体状况异常的,要及时报告。

应届毕业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非应届毕业生请密切关注所在市依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制定的非应届毕业生健康状况监测办法,并主动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的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

4、考生赴考点出行时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

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应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可佩戴一次性手套;

乘坐校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考生下车后要及时做好手卫生。

5、考生在考试期间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河 南

1、6月23日至7月6日,在校就读考生将以报名所在学校为单位,未在校就读考生、社会考生以县区招生办报名点为单位,通过河南省普通高考考生健康排查信息报送系统,每天按时上报所属考生健康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瞒报、漏报、缓报、不报。

2、高三学生集中管理的就读学校,考生每日“晨午晚检”、报备行踪,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校统一送考。

3、未集中管理的就读学校,对考生进行健康监测、行踪报备,考前2天学生离校居家休息备考;学校要及时掌握考生行踪,落实家庭送考人员和方式,要求考生在居家、往返考点过程中,避免与外界人群接触,做好个人防护。

4、未开学返校的对口、专升本考生,须提前7天返校,由就读学校负责,设置专门观察隔离区,单独封闭管理,做好健康监测、行踪排查和上报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有序应考,实行闭环管理。

5、未在校就读的社会考生和往届生,由报名点负责做好健康监测、行踪排查,携手社区了解学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掌握考生行踪、接触史。

6、对于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由考生就读学校、报名点通知考生于考前7日内做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报告领取准考证,凭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7、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8、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9、按照部署,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也将于今天开始。即日起,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均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10、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在赴考点出行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在赴考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根据需要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高三学生集中管理的就读学校,统一送考,体温异常的,学校须单独安排车辆送考。

11、考试期间,我省将根据考点周边实际和考生人数情况,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和学校统一送考车辆进入。

12、根据安排,今年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将为每个考点增派1名负责防疫的副主考、1名防疫工作人员和1名医务人员,组成考点卫生防疫组,专职负责考试期间考点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同时做好考点工作人员防疫培训和考点考场的防疫消杀指导等工作。

13、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点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和专用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考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先安排在体温异常者复检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如仍然异常,由专人引导,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如果工作人员复测后体温仍然异常,则不允许进入考点,及时更换备用工作人员。

14、我省要求,各考点要准备充足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消毒剂、护目镜、防护服、工作鞋等。同时强调,原则上每3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2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15、考试当天,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隔离考场考生进入考点后,走特殊防疫通道,全程不与其他考生接触。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凭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进入普通考场考试,无检测报告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16、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走专用防疫特殊通道有序离场。考场提供口罩,不得将自备口罩带入考场。

17、考中,若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生办批准予以补齐。

湖 南

一、社会考生健康监测。从6月23日开始,社会考生由报名点所在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通知,考生须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省高招信息平台考生版”并绑定好本人考生信息,每日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报名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

二、在校生健康监测。从6月23日开始,设有高考报名点的学校负责对本报名点的在校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信息,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异地报名的在校生健康监测办法与社会考生一致。

三、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在上岗前14天起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并填写健康状况监测表,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6月23日至7月6日,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须每日配合有关单位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广 东

一、考前准备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信息,未注册“粤康码”的考生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或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先隔离14天。

3. 6月23日起,对所有考生实行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每日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和行动轨迹。

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监测记录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由所在学校汇总,集中申报;

省外学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由考生本人(或亲属代替)每天13点前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申报。

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有住宿条件的中学,建议考生从考前14天起统一在校内住宿。未在学校住宿的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以下简称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粤康码”为红码的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相关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实施

(一)考生入场、候考和考试

1.考前60分钟起(规模较大考点可再提前),考点组织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持间隔。所有考生要求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身份证。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发热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

2. 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3. 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二)备用隔离考场考务安排

1.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考试过程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广 西

1、提前14天对考生和印卷、运卷、监考、巡考等所有涉考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国家防疫指导意见要求,妥善处置。

2、对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必须安排在考点专用隔离考场考试。

3、各考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海 南

1、6月23日起考生不得离开海南,目前仍在省外的考生须在6月23日前返回海南,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还须按海南省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时间返回海南的考生,须在6月23日前向所在市县招生办报备,7月6日向所在市县招生办提交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

2、6月23日开始,海南省普通高中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健康监测表。

6月23日后不在校或短暂离校的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将健康监测结果及时报给学校。

出现发热(体温在37.3℃以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报告学校。7月6日,学校要将本校学生健康监测表汇总后报给所在市县招生办。

4、6月23日开始,往届生、中职生、省外毕业生等单报生,每日要通过海南省政务大数据微信公众号、海南省考试局公众号、支付宝或椰城市民云等,登录“海南健康码”高考健康申报专栏,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申报,并于6月23日、7月6日两日在自我健康监测申报同时,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上传至该专栏。

如出现发热(体温在37.3℃以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报告市县教育局招生办。

四 川

1、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

2、要对考试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3、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

4、要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陕 西

1、考生从考前第14天(即6月23日)开始,每日做好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2、尽量减少到人群聚集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必须外出时,请做好个人防护。

3、工作人员从考前第14天(即6月23日)开始,配合所在单位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宁 夏

1、全面排查涉考人员,对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等症状人员,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立即进行研判,妥善进行处置。

2、合理降低考生密度,每个考场按照25人设置,每个考点要设置临时医疗观察站、成立卫生与疾控专班,配备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技术人员。

6月19日银川发布《银川市2020年普通高考工作方案》,要求:

1、考前区外返宁考生由县(市)区考试中心负责重点排查。中高风险地区返宁考生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前3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返宁考生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前3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每日登记健康状况登记表。各学校考前对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考生每日登记体温测试记录卡,工作人员每日登记手机APP“我的宁夏”健康码。

社会考生由县(市)区考试中心负责通知,由考生家长负责考前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每日登记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记录卡、健康码应如实填写每日情况。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和当地考试中心负责人,按规定及时就医.

2、每科考试前40分钟允许考生进入考点,加大人员间距,控制入场速度,防止人员拥挤。

3、各考点一律在入口处设置临时隔离点,对考生、工作人员检测体温,对体温大于37.3℃考生、工作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用水银体温计复测。考生、工作人员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并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场按25人设置,考生座位横向、纵向间距不小于1米。

4、每个专用隔离考场只允许安排1名考生,每个备用考场安排考生不得超过10名。

5、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对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考试前有发烧等症状但已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或正在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经健康评估明确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浙 江

备考期间请做好正确防护,关注健康码,考前14天不出省、少扎堆;出入考场请保持有效安全距离,提醒家人不要在考点外聚集;考试期间可佩戴口罩,以不妨碍身份识别验证为宜;若突发身体不适,请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

本文由中国教育在线(eoleoleol)整理自各省市教育平台,统计时间截止至6月23日,部分省份暂未公布。人工统计如有疏漏欢迎补充。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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