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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招生网看这里!严核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严防高考移民!广东高考报名十问十答

南都讯 记者贺蓓 近日,广东省招委会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今年报名时间较往年提前1个月,将于2019年11月1-10日进行。

通知明确,将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今年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将直接接入高考报名系统,各地学籍管理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要确保10月25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

同时,通知强调,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2020年高考报名将统一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采用指纹设备采集指纹信息。

南都记者整理了热点10问,为你答疑解惑。

资格审核

1、在严把报名资格审核关上,将有哪些举措?

答: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医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就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操作流程和操作指引。

学籍管理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高考报名前要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核查结果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做好汇总统计工作。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学籍管理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严格审核考生的学籍户籍等相关信息,严把报名资格审核关,着力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

2、在学籍管理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上,具体有哪些举措?

答: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今年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将直接接入高考报名系统,为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各地学籍管理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5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

高考报名前,各地学籍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

3、严防“高考移民”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

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

对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中学)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哪一级出现问题,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4、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有何要求?

答: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

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相关要求执行。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中如何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

答:除高校少年班和数学英才班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发现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

6、考生报名建档工作中,信息核准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考生档案,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是考生考试、填报志愿、入学、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的真实准确。

一是要坚持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电子设备程序统一采集。统一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采用指纹设备采集指纹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特征信息数据。

二是要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验机制。对于考生填报的信息有电子数据的要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核验,无电子数据的要求考生签名确认前须认真逐项检查报名表各项内容,结合采用交叉检查,班主任(工作人员)复核等方式加强人工核验,重点加强对户籍、应/往届、学籍、联系电话等关键易错信息的核验,确保电子信息数据准确。

三是要及时处理报名过程中遗留问题。对报名过程中无法处理的生僻字等问题,报名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处理。

7、报名时间、方式、交费是怎样的?

答:报名时间: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10日,其中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日~6日,确认时间为11月6日~10日。

报名方式: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地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可根据本地实际,组织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在报名点(中学)集中填报。

交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在网上交纳文化科考试费。艺术类和体育类术科统考报考费与高考报考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

8、报考地点有何规定?

答:(1)广东省户籍考生。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不得跨市借考。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如确需申请跨市借考,须经户籍地和借考地市级招生办同意,并报省招生办审核;2021年起,我省户籍的往届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考。

(2)随迁子女考生。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考。往届生在父母社保缴交地报考,不得跨市借考。

9、报名条件如何?哪些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 自2018年12月1日起已依法废止,不再适用。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的。

②若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不满3年,但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

(A)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的,考生原则上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2021年起,考生须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即考生取得我省户籍和学籍就读至少满1年)。

(B)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的,考生须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将户籍迁入我省, 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即考生取得我省户籍和学籍就读至少满2年)。

(2)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人员)

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③同等学力人员,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的。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7.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8.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9.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高考录取。

10.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11.在我省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12.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10、哪些人员不得在我省高考报名?

答: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此外,驻粤部队现役军人身份由省军区统一核准确认。本通知所称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号)执行。

具有我省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户籍、学籍(或学历)条件未达到上述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采写:南都记者 贺蓓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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