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学习

济宁教育局官网看这里!禁止家长代批作业!除了解决改作业争议,济宁教育局还划了这些“底线”

让济宁人最有归属感的微信公众平台!

这件事,

小编再次提起也觉得有些疲惫了,

想必,许多网友还记得

前段时间关于家长批改作业这件事

老师的做法是否得当?

这个话题

随后改作业之争被疯狂转发刷屏……

网友留言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争议愈演愈烈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

济宁市教育局有印发《济宁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底线清单》的通知,

此文一出,

大有一统江湖之势!

大家都不要争了!

这事有底线!有清单!!

吃瓜群众快来对照一下

清单从校务管理、德育管理、教学管理、

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评价管理、

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财务管理9个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

所有老师、家长都应该认真看一看,

话不多说,

大家随小编仔细捋一捋——

济宁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济宁市普通中小学

管理底线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济发〔2016〕15号)精神,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济宁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底线清单》(以下简称《底线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5日

济宁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底线清单

一、校务管理

1.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密切联系家庭、社区,成立家长委员会,设置家长学校,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工作。

2.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具有符合法律法规、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学校实际的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并在学校常规管理中落实。及时完整整理管理档案。

3.注重教育公平,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公办普通中学不得举办复读班或接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二、德育管理

4.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济宁市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统筹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5.健全德育工作制度,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实施德育课程一体化,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相联系,成效明显。教师形成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等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将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所有领域和各个环节。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按要求设立心理咨询室,每10个班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咨询辅导教师,及时接受学生心理咨询,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做好问题学生的引导工作。

7.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充分挖掘地域文化资源,重视文化主题教育活动,营造传统文化教育的校园氛围,形成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8.重视学生实践活动,增强学生道德实践体验。丰富学生德育活动载体,本着基于生活、体验感悟、知行合一的原则,设计符合学生特点和学校实际的德育实践活动。

三、教学管理

9.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要求开齐开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课程。开设符合学校实际的学校课程。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高中生不少于30天。

10.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指导学生选择发展方向,义务教育学校落实自主选课日,高中学校实行学生选课制度,科学指导学生自主选课,不代替、不强迫学生选择发展方向。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春季高考或者艺考;中学不动员学生提前离校。

11.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含自习、不含课外活动时间)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

12.学生自习时间由学生自主安排学习,不分配到学科。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13.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分层布置书面家庭作业,让不同学习程度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14.落实校本教研制度,提高课程计划实施质量和单位时间内教学效率。建立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材料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中的重要作用。

15.选用国家和省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学校课程不编写和使用教材。严格制定教辅材料准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每科使用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使用,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的选用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不接纳或帮助任何发行商进入校园宣传、推荐和推销教材或教辅材料。

四、学生管理

16.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初中对口直升,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高中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遵守各级关于规范招生行为的要求,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高中不超出规定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不接受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17.认真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注册学籍,并及时组织注册信息的核对、勘误工作,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现学生辍学,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劝其复学,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学生辍学情况。实行“籍随人走”,普通中小学除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18.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高中行政班、选课走班班额均不得超过50人。

19.健全学生自治组织和学生管理制度。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组建有意义的社团并加强指导和管理,定期开展社团活动及成果展示。

20.建立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不开除学生;高中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严格按照程序、慎重做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决定。

21.认真执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健全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档案。

五、教师管理

22.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教师“十不准”》要求,学校干部和教师的言行要与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保持一致,坚守政治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禁止抄袭或学术造假;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搞有偿家教。

23.教师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得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或从事其他与教学工作无关的行为。

24.教师不得向学生或家长索要、变相索要财物,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礼品或其他谋利行为。不得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

25.禁止教师不加选择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或者惩罚性作业。批改作业要及时、准确,书面作业要全批全改。禁止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者让学生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六、评价管理

26.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基础发展目标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

27.严格考试管理,小学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中学每学期可组织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的期中、期末2次考试,科任教师可结合实际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其他学科以考查为主,不进行统一期末考试。学校不组织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严密组织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禁集体舞弊及泄密事件发生,为学生升学信息保密,严禁非法向他人或机构提供学生信息。

28.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公布,可单独反馈给学生。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学生或学校排名次,不以学生学习成绩给学生排座位。

29.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密组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基础素养评价,客观记录、严格管理、及时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建立诚信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和复议制度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质量保障制度。确保评价信息真实客观、科学、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或者组织学生造假。

30.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要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31.在客观分析学生情况下,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不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给教师排名次,不以学生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和奖惩教师的主要标准。

七、安全管理

32.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专门的安全机构,由专人负责,健全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校园应急机制,定期修订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33.学校要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定期举行安全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互)救能力。加强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安全;组织学生户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有安全预案,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34.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定期对校舍、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坍塌、防触电、防溺水、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35.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强化“三防”建设,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建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履行校车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乘坐校车学生(儿童)安全。

八、卫生管理

36.制定完善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确保学生食堂、宿舍、教室和其他生活、教学场所环境卫生,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学校饮食卫生管理水平。

37.制定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制度。

38.高度重视学生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健康咨询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学生查体;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九、财务管理

39.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

40.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4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规范会计核算,防范财务风险。

42.合理配置、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4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禁扩大项目或提高标准收费,按规定已免除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要通过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栏、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收费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44.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并及时与学生据实结算。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45.学校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向学生、家长推销任何商品。

措施不错,

重点在纸面文件落地,

重中之重是学校和老师都能控制住“底线”

最近,校园欺凌、学生教育这些关键词又上了网络热搜

老师们别让“为人师表”这个词儿落上灰尘

既然为人父母,家长也应该承担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

是不是

责任编辑: 鲁达

1.内容基于多重复合算法人工智能语言模型创作,旨在以深度学习研究为目的传播信息知识,内容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反馈举报请
2.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站点无毒无广告,请读者放心使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