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7年全州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正式开始。记者从州教育局了解到,2017年全州初中毕业生人数为13773人,报名参加中考的人数为13192人,全州共设8个考区、16个考点、468个考场。考试期间,州教育局将围绕“安全平稳、公平公正”这个目标,针对考务工作重点及考风考纪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
2017年全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统招生8670人。其中,延吉市1740人、珲春市1050人、图们市244人、敦化市2115人、龙井市356人、和龙市400人、安图县585人、汪清县740人、州直 1220 人(延边一中计划招收统招生 420人,延边二中计划招收统招生800人)、民办延边二中北校区计划招收220人。
6月30日至7月6日,中考网上阅卷,预计7月7日网上公布考生成绩。7月10日、11日,进行延边一中、延边二中录取、退档工作,7月12日起,各县市普通高中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中招文件要求,延边州制定2017年奖励照顾政策。报考普通高中的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录取,州级优秀学生加2分录取;港澳同胞、台胞、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学习日语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降低5分录取。根据《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政府部门2015年第一次调整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决定》(延州政发〔2015〕18号)要求,取消竞技体育管理重点校项目。
2015年9月30日之前参加重点校各项赛事,取得成绩并符合政策条件的初中在校生,继续享受重点校运动员政策,过渡期至2018年7月,经州教育局和州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准许体育免试并按中考体育满分(50分)计入中考成绩;经州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测试合格的重点校运动员,报考延边一中、延边二中降低30分录取,报考其他普通高中降低 50 分录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延边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按照各录取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军人烈士子女按照各录取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 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公办字﹝2007﹞26号)执行;按照《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获得省、州政府批准的“见义勇为模范”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的本人或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降低10分录取;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外商和域外客商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开放带动战略具体实施办法》(延州发〔2006〕18号)有关规定,统招生降低5分录取。上述奖励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两项以上,取最高项值。
州教育局要求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要建立健全贫困学生就读扶助机制,从学杂费中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扶助贫困学生。率先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各县市根据实际,确定贫困生补助标准和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贫困生扶助工作,保证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