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6月29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了关于严禁影响高、中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各类行为的公告(网站截图),现将公告全文转发如下:
巢湖市招生委员会关于严禁影响高、中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各类行为的公告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简称“高考”)、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简称“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先后于7月7-8日、7月14-16日、7月22-23日举行,我市共有近2万名考生参加考试。高考、中考的考点设在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初中部)、市七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设在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七中。为确保三项考试顺利进行,杜绝可能影响考试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切实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公告如下:
一、高、中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机动车不得在考点周边道路鸣笛,考点附近的施工工地不得产生可能影响考试的施工噪音,单位和居民在开业、营销、婚丧、娱乐等活动中禁止使用乐队,电子类礼花、爆竹。若违反规定,街道、社区以及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将立即制止,不听劝阻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坚决确保高、中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我市道路交通畅通,任何公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堵塞道路交通。对发生的堵路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果断采取措施予以疏通,迅速恢复道路交通秩序。对不听劝阻,以及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强行带离现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坚决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公务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和指挥,做到讲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始终将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特此公告。
巢湖市招生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