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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当年,一壶清酒,十里春风

作者:夏不绿

摘自新书《我有一壶酒,可以慰风尘》

本文已获作者授权

一杯浊酒尽余欢。

喝酒还是求个清欢的好。

麦喜浅笑着,帮客人拿来茶壶杯盏,上酒前先喝一壶泡好的小青柑。最近很流行小青柑,带着陈皮气味的普洱在水中慢慢泡开发涨,装茶的壶是宜兴的紫砂,壶肚很小,把手像个巨大的耳朵刚好能让人握住。

酒馆布置得雅而静,两层楼,木质镂空的楼梯下主人也没忘摆上花草,不遗漏一处地方,让格局更添层次感,算得上步步生花。

麦喜算是下了重本在里面,早些年居无定所,四处飘零,心里一直惦记着以后安定下来要开家馆子,把这些年走南闯北喝过的酒吃过的菜都复制出来,围炉夜话,把酒言欢。

冬天在贵州。

麦喜和几个路上结伴而来的朋友住在当地农民家,深夜寒风来袭,一群人围着一张老旧的木桌坐着,阿妈从柴火灶上端下冒着热气的农家饭菜,入冬新灌的香肠,用山上的柏树枝丫点火烘过,每一片都泛着时间的痕迹。现杀的跑地鸡,放在土锅里慢火炖了两小时,酥软得骨头都能嚼烂。自酿的米酒从坛子里呼啦倒出,满满一碗,入口醇厚香甜。那一晚,跟大家围坐在篝火旁,麦喜吃了两大碗白米饭,喝了许多碗糯米酒,聊起过去的岁月。

初识于他时,麦喜十四岁,扎着两条牛角辫,跟在阿姐后头屁颠屁颠要糖吃。那阵子流行的廉价巧克力,一股子糖精味,可仍迷得麦喜跟了阿姐两条街才要到。阿姐把糖给她,一副不耐烦的模样:“快回去,别跟着我。”阿姐十八岁,说话穿衣都是大人打扮了,最烦麦喜这条小跟屁虫。

拿到巧克力的麦喜也懒得再跟,立刻剥开其中一颗的糖纸,把巧克力整块塞进嘴里。然而,一转头却发现自己找不着回家的路了。

他是穿藏青色棉衬衫出现的,背着双肩包,胸前挂着那个年代很稀罕的相机,他问麦喜:“小妹妹,请问聚欢旅馆怎么走?”

麦喜一抬头,正好看见他下巴上的痣,再是如星霜的眼。一愣,脱口而出:“那是我家啊,可我也找不着路了。”

于是出现这样一幕场景。长街尽头,一高一低两个身影,循着路人的指示并肩前行。

“喏,请你吃。”麦喜很大方地把剩下的巧克力给了他,眉眼笑得弯弯的,像寻着了稀世珍宝。

不过那个人,对麦喜而言就是珍宝一样的。

“然后呢?”篝火对面的旅人问麦喜,想必是一段因缘际会,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可麦喜却不说了。

第二天一大早,众人便向阿妈告别,去往更远的地方。对旅人而言,所谓的目的地都只是一时的,他们也不是向往漂泊,而是生性对世界有所疑惑,令他们的心无处安放。麦喜与他们道别,旅途上的朋友分离是常事,她连他们的具体名字都还不知道,就这样化作了云贵高原的一抹云烟。

麦喜还没想好下一站,待在阿妈家,早上喝熬得软糯的米粥,同阿妈一同去菜地摘菜,站在山坡上往下瞭望,她觉得自己在那一刻也化作了云雨,她与这世间始终差点情分的疏离。

晚上,阿妈拿了盏煤油灯去她屋里,还有刚从柴火堆里捞出的烤土豆,剥开外面略焦的皮,蘸上他们特产的辣椒面,好吃得令人心荡漾。

阿妈嫌无聊,端了板凳来她房间借着煤油灯光织毛衣,她已经织了很多这样的毛衣,大的小的红的绿的,一家老小的毛衣都是她织的。

“要不你走的时候带件毛衣吧。”阿妈说,“现在小孩长大了,不肯穿我织的毛衣了,那些机器做的毛衣哪有我做的暖和。”模样像个因姐姐受了大人赞赏而自己被忽视的小孩,赌气不肯与人说话。

麦喜笑了,说:“好啊,我带了去大理穿正合适。”

于是去了大理。

抵达的时候是晚上,呵气成霜的夜晚,阿妈的毛衣很御寒。麦喜站在火车站前,双手捂在口袋里等客栈的人来接。二十刚出头的毛小子,开着一辆面包车呼呼而来,打开车门连声道歉:“对不起来晚了,昨天下了雪路滑,所以开得慢。”

麦喜钻进去,冻红了的脸颊露出笑来:“没事没事,我正好欣赏一下大理的火车站夜景。”

大超大笑,觉得这客人真有意思,于是不见外道:“你喝酒吗,待会回客栈带你喝雕梅酒去。”

雕梅酒是大理的特色酒之一。很大的梅子泡在酒坛里,度数略高,喝上去酒精味有些重,讨厌白酒的人是不喜喝的。

麦喜双手抱着酒碗连喝了两碗,身体慢慢暖和起来,对大超道了谢,拿上房间的钥匙上了楼。

曾经,她家里开的也是这样的客栈,不过简陋许多,家里更没有面包车去接送客人。穷县僻壤的小镇,靠点旅游业赚些钱,于是几乎家家户户都作旅馆,供人歇息。从前有客人离开聚欢旅馆后,在网上写了旅游攻略,提到旅馆老板娘热情好客值得一住,于是聚欢旅馆成了麦喜家乡镇子上生意最好的,大多数外来旅客第一句问的便是聚欢旅馆在哪儿。

十四岁的麦喜领着他走进旅馆,叫来母亲给他办入住手续。她偷偷瞟了眼他身份证上的名字,林傲。略拗口,于是她只称呼他林。

在旅馆住的时日里,林每天都很早起床,不过麦喜的母亲比他更早,蒸了玉米馒头,熬了小米粥,煮了白水鸡蛋,盛在碗里,想吃多少吃多少。林很喜欢玉米馒头,每次吃完还不忘拿一个带在身上,说是作路上的干粮。林热爱摄影,只是热爱,还没能成为摄影师,可依然阻挡不了他对冒险的新奇。大学学的新闻,刚毕业家里给他安排了报社的工作,林却带着相机来到这偏远小镇。

麦喜跟着他一同出去过次。他想去传闻里许愿特灵的溶洞,不过路很难找,必须有当地的人带路。麦喜当时正趴在楼下的饭桌上写作业,林悄无声息地伸出头来,把她吓了一大跳。

“要死人啦。”麦喜用手抚胸,平复一口气,“你干吗?”

“明天周末,你有时间带我去个地方不?”林从口袋里掏出两块包着亮闪闪糖纸的糖果,轻轻放在麦喜摊开的作业本上。

虽然心里是求之不得,麦喜还是装模作样地转了转眼珠,做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可以,明天我叫你起床,你别太早,我难得睡个懒觉。”

于是成交,林上楼去,麦喜继续写作业,趁阿姐和母亲没回来,把林给她的糖果剥开来先吃一块。是巧克力,圆滚滚的,麦喜一口塞往嘴里,牙齿一咬,冰冰凉凉的液体瞬间溢了出来,满嘴的酒香。那是麦喜第一次吃酒心巧克力,那颗装着酒精的糖果让她此后一醉多年。

去溶洞的路都是泥路,最近又下了雨,麦喜找来父亲的雨靴给林穿上,她抓了几个玉米馒头放在随身背的包里,带着林朝上山的路走去。

“在溶洞里许愿真的能实现吗?”林问。

“你一个社会主义大好青年怎么这么迷信。这都是老人们说的,就跟逢年过节给去世的亲人烧香祈愿一样吧,只是求个平安,准不准也不会真的有人去计较。”麦喜的靴子已沾上厚重的一层泥,每走一步腿上就像绑了块铅球一样乏力。走到有石头的地方,她抬脚把鞋子上的泥土剐蹭掉,一旁的林也有样学样把脚伸到石头上去。

“我带了好东西。”林神秘兮兮对她说,然后从包里拿出几块亮闪闪的东西,是昨晚他给麦喜的酒心巧克力。

这次麦喜没舍得吃,把它们全揣进了兜里。

溶洞许久没人去了,周围的杂草都长到小腿肚高,麦喜走在前面把那些草往一个方向踩,方便后面的林走。

“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一般游客都不来这儿,因为没什么意思。”

“我也是偶然知道的。”林犹豫了下,才说道,“我在网站上看到有游客来这里许愿,听说很灵,所以来试试。”

麦喜好奇:“你有什么愿望?”

两人已经在溶洞口站定,里面光线昏暗看不清具体有些什么,麦喜说:“这里太久没人进去过了,在洞口许愿也是一样的。”

只见林双手合十,虔诚地闭上眼睛,口中念出一个女性的名字:“希望她能够一生平安喜乐。”

大超是客栈的义工,在这里帮忙两个多月,对大理周边好玩好吃的地方摸得很清。早上他坐在柜台的电脑前玩游戏,看到麦喜下楼,招呼她去厨房自己打饭,泡菜是老板刚泡好的,清清脆脆的萝卜,拌上油辣子,可以一口气干掉两碗饭。

大理的白天阳光炽烈,很多人来这里就是为了晒晒太阳喝喝茶。麦喜的脸因为常年在外奔波,早就晒成了小麦色。她扎了个干净的马尾拿了零钱包就出门了,去人民街吃了鸡丝凉面,买了一杯酸梅汁边走边喝,这里瞧瞧那里看看,跟路上所有的旅人看上去别无二致。路过一家酒吧,听到里面有人在拍鼓唱歌,唱的是周云蓬的《沉默如谜的呼吸》。

沉默如鱼的呼吸,

沉默如石的呼吸,

沉默如睡的呼吸,

沉默如谜的呼吸。

……

麦喜站在门口,静静听了会儿,突然泪流满面。

后来,麦喜才知林祈福的那个女孩是他从小到大的朋友,也是恋人。一年前,女孩得了眼疾,视力逐渐衰退,几个月前眼睛彻底看不见。林的父母都反对他俩继续在一起,林反抗家人的一切安排,带了相机出来散心。

“她喜欢一个叫周云蓬的歌手,对方也是盲人,她说听他唱歌的时候心里就会明亮。”

“那你还会继续跟她在一起吗?”麦喜小心翼翼问道。

“会,我会陪她把眼睛治好。”林笃定回答。

这么多年过去,麦喜仍记得林拿出耳机与自己分享这首歌的心情。她听着他喜欢的女孩喜欢的歌,好像也因此抵达了他的心。

四月在色达。

一下到了高海拔地区,麦喜的身体有些吃不消。下午抵达县城,就迷迷糊糊在房间里睡到傍晚。觉得肚子有些饿,挣扎着起床去附近的小食店要了份糌粑,就着酥油茶吃得干干净净。

麦喜想来色达转转,去看看那些建造在山谷中的奇迹,那些漂亮簇拥的红房子曾经出现在林寄给她的明信片上,上面是他清秀的笔迹:望麦喜平安喜乐。

第二天一大早麦喜就雇了辆车去五明佛学院。早上阳光灿烂,但空气里的凉意依然没有消散,麦喜裹着厚厚的大围巾坐在车里,通过窗户可以看到外面路过的行人。有三三两两路过的喇嘛,在色达县城很常见。麦喜突然想到她在大理待的那段时日,某日走在街上遇到一个和尚,她对这样的僧人向来心存敬意,便冲对方礼貌地笑了笑,没想到和尚把手上的菩提手串摘下来送给了她,说“施主你会有好运的”。麦喜想到这儿,忍不住去摸了摸那串珠子,她一直随身带着,希望真的能借对方的吉言,无论行至何方都有好运相随,无悲无苦。

五明佛学院每天都有很多来自四面八方朝圣的人,他们聆听梵音,在山顶上摸着转经筒祈求神灵保佑。麦喜本来在车上被颠得昏昏欲睡,突然听到学院里传出的唱经声,随即打个激灵醒了。

佛学院很大,除了学院外,周围的山谷上都建造了密密麻麻的红色房子,穿着红色喇嘛服的喇嘛们不太会说汉语,但凡是跟他们打招呼的人都能得到他们朴实真诚的笑容。

麦喜抬头看看湛蓝的天空,心里一阵怅惘。林现在在哪里呢?时间流逝,他的灵魂有没有得到安详?

林离开聚欢旅馆那天,麦喜塞了好几个白水煮蛋给他带在路上吃,并写了旅馆的座机电话和镇上的邮局地址。她没多说什么,林只是拍了拍她的肩,很温柔地说:“以后还会再见的。”

期间几年,麦喜和他断断续续用书信的方式来往。后来麦喜上高中有了自己的第一部手机,她把手机号发给他,但他们依然没有给彼此打过电话。

林后来陆陆续续去了很多地方,每到一处只要有时间都会给麦喜寄张明信片,没有什么特别的话,无非都是希望她能够平安健康。

他们唯一的一次通话是麦喜高中毕业那天。在散伙饭上,麦喜喝了些酒,很多同学抱在一起哭,麦喜觉得压抑独自走出去透风。手机震动了下,是林发给她的短信,祝她高考顺利之类的话。麦喜盯着那串字看了又看,最终决定把电话拨过去。

夏夜的风轻轻吹拂起麦喜额前的碎发,街上路过醉酒的行人嘻嘻哈哈不知在笑什么,背后是一群人离别前最后的狂欢。麦喜对着手机突然鼻子一酸,说了句“我好想你”。

七年间互相来往的书信已经塞满整个抽屉。麦喜蓄了长发,用一根翡翠蓝的缎带把它们拢在一起。去见他那天,特意擦了人生第一支口红,兰蔻290。他约在公司楼下的餐厅,他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眉眼中多了些烟火气,和被日常繁碎劳累的疲倦。

“这里的酸菜鱼很好吃。”见面第一句,他的语气好像是昨天刚见过的朋友。

麦喜附和道:“那就点这个。”

他已经和那个女孩结婚,在他离开聚欢旅馆后的一年。他在信里经常提起她,由最开始的年少气盛到后来他们的争吵矛盾,她是一点一滴看着这个男人如何远离他最初梦想的生活,最后为了爱情彻底卷入繁碎的深渊。他爱那个女孩甚过自己的生命,可依然无法阻止他们之间的互相折磨。

他读到情,看到庄子的四言,当即泪下。“古今尽是一骷髅,抛露尸骸还不修。自是好心无好报,人生恩爱尽成仇。”

人生恩爱尽成仇。那天,城市下了一场大雨,他们争吵后女孩愤然离家。他打着伞去外面寻她,最后在公园找到茫然无措的她,他跑过去抱住纤弱的她号啕大哭。

“我们都要好好的,我们以后都好好的好不好?”

两个人相处愈久,其间的羁绊越深。早已不是当初简简单单的爱情,即使有时恨对方恨得入骨,但也没法分离。

听到这些的时候,麦喜只是笑,夹了块鱼肉喂进嘴里:“这鱼真的很好吃。”

那是他们阔别多年后第一次重逢,也是今生最后一次见面。

不久,麦喜收到他写来的信,字迹潦草,辨识了半天才认清那些字字戳心的句子。他得了胃癌,每天只能靠输营养液维持体力。妻子眼盲帮不上什么忙,每天由护工照料他的起居。

“我感到大限已来。虽然早知人必然有这一天,但真正走到这步的时候心里不能说是不怕的,或许这是当年和你在溶洞前许愿要偿还的东西。医生检查过了,我的眼角膜能够匹配她的。”

看到这里,麦喜早已趴在桌上哭得不能自已。她给他寄去钱,但到他死之前她都没有去见他最后一面。

有些人,你早已见过今生的最后一面了。

麦喜没有参加林的葬礼。她待在家中,拿出一抽屉的书信,全部丢在火盆里烧个精光。唯有那些明信片,被她一张张夹在书里,珍藏至今。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她不小心把那本书掉在地上,明信片散落一地。当看到苏州寒山寺的明信片时,麦喜就决定去看看。然后从浙南一路行至色达,到了他人生旅途的最后一站。

林,你好吗?

我过得不好也不坏。

麦喜冲色达蓝得过分的天笑了笑,从包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喂进嘴里。

那块巧克力早已过期,是林给她的,她没舍得吃保存至今。

离开色达后,麦喜终于不再四处漂泊,找了现在这个地方定居下来,开了间小酒馆,把这些年走过的地方吃到的美味都放进了这家店,好像这里也有林的回忆一样。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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