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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旧书:最奢侈的快乐?

在这个充斥着大量图书而又快节奏的时代,我们看新书的时间都少得可怜,重拾旧书更是一种奢望。那么为什么重读旧书还这么流行呢?BBC的海芙齐芭·安德森揭示了背后的原因,并说明了重读旧书的乐趣所在。

你最喜欢的书读过几遍了呢?

就像大人在失败中不断吸取教训,小孩会在同一个故事情节中沉浸许久。但成年后,我们却逐渐丢失了重读旧书的乐趣。那么多的经典著作都等着被翻阅(说来惭愧,《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大部头都在我的未读文学作品名单之列,更不用说不断涌现的新书了)但我们太忙了,没有时间去看书。就算你现在开始每天看一本书,直到去世,都可能看不完2013年英国一地出版新书量的四分之一。在满架新书都少人问津的今天,重拾旧书简直是一种奢侈。

不过,如果我在Facebook上做的非科学调查有那么一点参考性的话,我们之中的重拾旧书者可不少。对于一些《指环王》迷而言,重读原著是每年的一项仪式。《了不起的盖茨比》、《傲慢与偏见》和《苔丝》的死忠们也会定期重读经典。我的朋友告诉我他已经把简·奥斯丁的《艾玛》读了超过五十遍,但每次读依旧会有新发现。

如今,两本新面世的读书回忆录向人们展示了这种理解:重读旧书看上去是在浪费时间,却能让人收获到文学和个人精神层面的感悟。记者丽贝卡·米德出生于英国,常住纽约,她在十七岁时初次邂逅了乔治·艾略特的小说《米德镇的春天》。自那以后,她每五年就把这本书重读一遍。每次重读的时刻也是她的人生到达新的阶段的时刻——从渴望外出闯荡、到移民美国,再到坠入爱河、成为一名母亲,每个阶段小说都能引起她的共鸣。

米德在四十岁时决定做一个新的尝试:她要把记者工作中记录他人生活的笔杆用来书写自己的情感。她打算探究写下《米德镇的春天》这本书对艾略特而言有什么意义,并讲述这本书如何塑造了她的生活。在《通往米德镇之路》(美版名为《我在米德镇的日子》)一书中,她既像一位健谈的知己,又像一位睿智的师长,在回忆自己经历的同时给出了独到的见解。

萨曼莎·埃利斯是一位剧作家,比起米德,她花了更多的时间重读一本书。十二岁时埃利斯第一次读到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这本哥特式浪漫小说深深吸引了她,此后,每年生日前她都会把它重读一遍。不过,今年的三十九岁生日前她完成不了这个“纪念仪式”了,因为她要完成新书《如何成为一个女主人公》——反复阅读《呼啸山庄》后的有感之作。

写这本书的想法源自于埃利斯和好友的一次约克郡(英格兰北部)之旅,途中两人对《呼啸山庄》进行了一次激烈的讨论。简·爱和凯瑟琳·恩肖谁是更好的女主角?讨论过后,埃利斯意识到一直以来她都将简·爱视为偶像(追求独立),实际上却一直在试图变成凯瑟琳(屈从世俗)。所以旅程结束后她又开启了一趟心灵之旅,重读那本教会她如何像一个真正的女人那样生活的书。要写下重复阅读《呼啸山庄》的体悟可不容易,就像米德所说的,书里的字不曾改变,但我们总是在变,对书的理解也如是。

心灵慰藉

米德和埃利斯两人的经历证明了好书不仅经得起反复阅读,而且每一次阅读都能带来新的体验。这样的书能伴随我们成长。她们两位也探究了重复阅读背后的动机。

对于孩子来说,重读旧书令他们感到舒适。在这个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的世界里,如果睡前听爸妈讲一个熟悉的故事,孩子们会睡得格外香甜。成年人也是如此,正如老年作家拉里·麦克默特里(《孤独鸽》作者,战后美国西部小说代表作家)所说,“以前我为了发现奇遇而读书,现在我为了寻求安全而读书,能回到安稳平和的书中世界是多么幸福啊。”

除了寻求心灵慰藉之外,每次重读旧书我们还能有新发现。随着思想的成熟,我们的见解也发生了改变——比如,我们会为书中努力拼搏的人喝彩,也会钦佩那些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的人。

对此,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洛丽塔》作者,俄裔美籍)有一种解释:初读一本书时,由于眼睛从左向右、逐行逐页的移动,读者对文本艺术性的解读会受到干扰。而第四次再读时,因为对文本的熟悉,读者眼前就如同直接呈现了画面。他说道:“人不可能一次就读懂一本书。”

科学家也证实重读旧书有益于我们的心理健康。一项对美国和新西兰的读者进行的调查发现:初读一本书时,我们的脑海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疑惑。再读时,我们就能更好地品味细节,随着情节的发展体会情绪的波动。正如美国一所大学的研究者克里斯特·罗素曾在《消费者研究》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所说:“重读旧书不仅能加深对书本内容的理解,也能增进读者的自我认识。”

问题核心

我们常常在重读旧书时发现彼时的自己(如果你有在书页上涂鸦或做笔记的习惯)。就算你没做过任何笔记,读到那些熟悉的文字时你也能想起那年那月的那个自己。

我们不仅因为生活经历成长,也因为阅读经历成长——特别是重读旧书的经历。

比起导演和音乐家,作家更能激发我们的想象力,透过语言,我们能想象出为爱宣誓的画面和背叛的场景。因此我在社交网站上关于人们正在重读书籍的调查结果就不足为奇了,调查显示人们重读的多是小说类书籍,只有西里尔·康诺利的《希望的敌人》一书不是小说而是文学评论和回忆录的混合。书籍的作用在于联结作者和读者,为了促成这种联结,我们应该在阅读时将自己的生活经历与书的内容相关联,从而产生共鸣。

也许,真正的问题在于为什么我们不经常翻看旧书。别忘了,我们会反复看喜欢的电影,也会把一张唱片听上好几遍。我们也会把破旧的平装书当做宝贝,但在所有的艺术种类中,文学更容易看过一次就被丢在一边。读一本书确实会用掉很多时间,但正如米德和埃利斯所说,重读旧书的收获值得我们为之付出。选择的书也不一定非要经典,菲利普·罗斯的《安息日的剧院》、EL·多克特罗的《拉格泰姆时代》和唐娜·塔特的《金翅雀》——这些都是我看完《战争与和平》后打算重读的书。

关于作者: lu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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