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各级各单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忽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为推动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市纪委监委组织市教育局、卫健委、医保局等17个市直单位,针对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公开承诺。市教育局承诺
一、解决贫困地区适龄儿童辍学问题。建立相关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实施精准帮扶和资助全覆盖,防止学生因厌学辍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10月底前,指导各县区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县域内疑似失学残疾儿童身体状况进行评估。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失学辍学儿童。
二、坚决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建立“两补”资金专款账户,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健全营养餐食材采购台账,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食材采购在长治市学校大宗食材推荐企业名单内公开招标。营养膳食补助要保证每生每天一盒200ml学生奶、一颗鸡蛋、一两肉,严禁截留、挤占挪用。11月底前,各县、区教育局完成交叉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积极整改。
三、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的问题。减少对学校的督查考核,将原有29项督查考核事项撤销合并为2项。积极落实《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关于校长职级制改革的部署,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基层学校不再承担原有行政管理体制下的各类会议、检查、评比等任务,切实减轻基层学校和基层教师的工作负担。
四、解决中小学招生因政策执行不严格、监管不到位,出现教育不公平的问题。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学籍备案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批的高中学校规模轨制和招生计划进行。优质高中招收指标生坚持“科学引导、合理分配、促进均衡”的基本原则。我局严格按照市招考中心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严格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部分学校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目前,主城区随迁子女已全部安排入学。
市教育局将以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实专项整治,真刀真枪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公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监督,如发现上述问题,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对举报人严格做到保密工作,经核实举报情况确系属实,我局将监督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用扎实的整改成果取得人民群众认可。
举报电话:0355—205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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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承诺
一、通过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简化工作流程。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看得起的问题。在省定35个病种的基础上,我市的慢性病病种增加到41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100%,未纳入41种慢性病的其他门诊慢性病按60%的比例给予报销。
二、通过将10种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纳入重点救治病种,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出台《长治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欺诈骗保问题。11月底,将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0种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作为重点救治病种。资助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高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救助封顶线标准;优化报销流程,及时支付医保基金。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参保患者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省内住院费用享受贫困人口“136”兜底保障等待遇。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
到11月底对所有“两定机构”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推进实施举报奖励,出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并建立举报线索台账,形成受理、交办、查处、反馈一体化机制,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通过继续实施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坚决纠正贫困县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
到11月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资助,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通过提高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实行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136兜底”保障,加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实施贫困人口医保目录外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等综合保障措施,扎实有效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跑路垫资。
举报电话:0355-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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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承诺
一、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和精准管控、机动车辆污染管控、扬尘综合治理、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等“十大任务”完成。坚持把解决信访举报和12369环保热线举报问题作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关键环节,通过领导包案、专人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第一时间转办,全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办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
二、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列出反馈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督促市住建局等单位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加快未完成整改任务和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问题整改,长治市污泥餐厨处置项目在2019年11月底前投入运行,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9年12月底前点火试运行,潞州区老顶山镇沟西村垃圾回运项目待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运行后,尽快完成问题整改。
三、配合水利局对工业固体废物在河道内乱堆问题组织各县区再进行一次摸底排查。2019年10月底前全面掌握全市范围内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物在河道内乱堆情况,建立台账,督促责任主体制定治理方案,逐步销号。
四、督促屯留区对存在的后河村北、余吾北街、后庄村铁路桥下、武家沟等4堆历史遗留煤矸石在河道内乱堆问题进行整治。清除河道内矸石,在矸石场下游设置挡矸墙,对矸石场坡面进行削坡并设置马道,边坡覆土厚1m;顶部平台平整后覆土厚不低于1m,治理后恢复为耕地;在矸石场周围及马道设置排水沟,对坡面和马道进行植绿。2020年6月底前完成耕地和生态恢复。
举报电话:0355-202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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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诺
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超范围生产,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和使用非食品原料进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守住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底线,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问题。
二、开展农村地区销售过期食品问题专项整治。推进经营者自查自纠,彻查过期食品,确保不进、不存、不销过期食品,签订并向社会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引导食品经营者正规渠道配送优质食品下乡进村,推进食品经营店规范建设。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违法行为。
三、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扰乱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行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保健食品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四、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添加、标签虚假标识等问题。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使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五、开展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学校及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覆盖率达20%以上。
六、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使用中药饮片违法行为,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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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承诺
一、解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电费结算周期较长,分配不及时问题。11月底前,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标杆电费和户用电站电费结算由“季结季付”变为“月结月付”;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优化办税流程,服务方便群众。
二、解决扶贫小额信贷进度慢的问题。对照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创新信贷模式,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广泛推广运用农业产业化“供应链”扶贫贷款模式,加快投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3亿元年度投放任务。
三、解决易地搬迁入住率低的问题。加大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加大政策宣讲,宣讲“一户一宅”等政策,切实加快搬迁入住。
四、解决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力度减弱的问题。继续强化2020年交总账意识,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对已摘帽县、计划摘帽县、非贫困县,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加大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管理,市委暗访组常态化督查暗访,对驻村帮扶松劲懈怠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专项督办,确保脱贫成效。
五、解决扶贫产业项目“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2014年以来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建设的各类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县级自查,市级抽查,坚决杜绝扶贫资金损失浪费。
举报电话:0355-3015880
举报邮箱:czfpb3015880@163.com
市水利局承诺
一、进一步解决农村供水工程管网设施老化问题。按照全年任务清单,完成全市534个村庄327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其中,10月份完成19处工程建设,11月底前全市327处工程全部完工。
二、分类解决农村供水设施标准较低问题。11月中旬上冻前对潞州、潞城、壶关、平顺、黎城、武乡、襄垣7个县区118个集中供水点和旱井吃水村庄实施饮水安全条件改善工程,集中供水点吃水村庄实现饮水入户,旱井吃水村庄实现饮水提质。
三、切实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对全市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分两批进行全员培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10月底前,完成县级供水管理人员以及261处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11月底前,完成3500多名村级工程管护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严厉打击河湖“四乱”问题。按照整改清单,狠抓尚未完成的屯留、壶关、平顺3个县区36处河道“四乱”问题整改。10月底前完成13处整改任务,其中,屯留3处、平顺10处;11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
举报电话:0355-3033511
举报邮箱:czswjbgs@163.com
市能源局承诺
一、严查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对整改不到位、不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通报,涉及违纪违规的,交纪检部门处置。
二、加强电力服务企业监督管理,严格制度执行,开展专项督查,严查不落实的人和事,严惩微腐败。
三、对电力服务企业电费抄收、业扩报装、运行维护、供电质量、服务态度等五方面22项具体问题,特别是“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养护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实行投诉接访制度。承诺1天内作出安排部署、3天内反馈办理情况、7天内落实解决。
四、设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投诉电话:0355-3018658,与全国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98、全国电网客服热线电话95598同步运行。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农村电网服务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将确保投诉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举报电话:0355-3018658
举报邮箱:cz3038098@163.com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承诺
一、统一受理审批事项。严格要求驻中心各单位、窗口将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并提供本部门事项准确、完整的“一次性告知通知单”。按照“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的基本程序,梳理优化固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现行的办事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完善,保障每个事项均有完整的办事资料。
二、积极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同时,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确保所有审批事项在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严格规范服务行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拖、怠慢群众、“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规章制度,避免办事群众“多次跑”。
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发挥群众意见箱、监督投诉台和热线电话的作用,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举报电话:0355-7736888
举报邮箱:czsxzspj@126.com
市统计局承诺
在统计工作中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遏制统计数字上的腐败,具体做到:
一、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二、加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的教育和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对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采用多种举措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赢得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完善数据评估审核制度。对《长治市统计局数据审核评估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审核评估流程,使审核评估过程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透明,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
四、落实源头数据管控。认真组织企业摸排清查工作,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确保100余家达到联网直报统计标准的批零住餐企业及时纳入统计报表范围。
举报电话:0355-2023040
举报邮箱:cztjzf@163.com
市民政局承诺
一、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重点检查落实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10月-11月底,在全市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全面排查脱贫人口中因病、因灾、因残导致返贫;易地搬迁新发生贫困;深度贫困县脱贫人口;非贫困县脱贫人口;摘帽县救助等情况,摸清底数,强化落实,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巩固好兜底脱贫成效。
三、主动接受监督,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各类举报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经核实举报情况确系属实,我局将监督相关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在征求群众整改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要求严格整改。
举报电话:0355-3028423
举报邮箱:czsmzjshjzk@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诺
一、加强农民工培训质量监管。精简参加补贴性职业培训证明材料,提高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的便利性和享受政策的获得感。将农民工申请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的身份材料由4种简化为1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4种基本身份类证明简化为提供其中1种即可。
二、推进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实名制录入工作,实现农民工职业培训100%实名制登记管理。
三、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在线视频监管方法和标准,开展培训资金检查,杜绝假登记、假培训、假考试、虚报冒领补贴现象发生。
举报电话:0355-2021805
举报邮箱:czrsjzynljsk@163.com
市农业农村局承诺
一、解决改厕中脱离实际、模式简单问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生活习惯,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模式,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行改厕,切实解决农村改厕中存在的脱离实际、模式简单问题,提高农民群众满意度。积极协调开展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
二、完成农村厕所公共基础设施改造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力争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16万座的65%以上,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指数。
市农业农村局对群众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限期答复和解决。
举报电话:0355-3033077
举报邮箱:czztjyldxzbgs@163.com
市交通运输局承诺
一、确保8条县际间相邻建制村连通公路建设完成。加大调度力度,强力推进8条路建设,确保11月底,平顺县龙溪镇白家庄-壶关县石坡乡北庄、壶关县树掌镇南郊-陵川县赵括池等8条县际间相邻建制村连通公路建设全面完成。
二、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继续完成“四好农村路”500公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
三、解决农村客运重建轻运、重建轻管问题。2019年底前,新增20辆5-7座客车从事农村客运工作,新开工建设农村客运候车亭251个,完成151个,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举报电话:12328
举报邮箱:czsjtjdb@163.com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诺
着力解决好农村网络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问题,完成以下工作:
一、成立验收小组,于2019年11月底前,对列入第四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203个行政村4G信号覆盖问题完成初验工程。
二、督促运营商加快推进项目启动工程,于2019年11月底前,针对启动列入第五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177个行政村4G信号覆盖工程问题,完成施工设计图。
举报电话:0355-3018952
举报邮箱:xxhtjk0355@163.com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诺
一、解决5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问题。督促前期未完全达标的16个乡镇卫生院和26个村卫生室尽快配备短缺医疗设备,调配村卫生室办公用房,合理规划科室设置,规范设备陈设,强化村卫生室管理,10月28日前村卫生室完成达标建设,11月中旬短缺医疗设备配备到位,使贫困地区所有乡村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障作用。
二、解决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和贫困地区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合格医生问题。从11月1日开始,开展基层慢病医防融合诊疗活动。第一,家庭医生团队内的县级医院医生每月到乡镇卫生院坐诊1天,现场完成至少5个以上由乡村两级筛查出的中、高危重点人群的诊疗、用药和生活方式处方评价指导(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第二,家庭医生团队内的乡镇卫生院医生,负责联系县级医院和乡村医生预约患者,每月共同完成至少5个以上中、高危重点人群的诊疗、用药和生活方式处方评价指导,并监督乡村医生按照县级医生的评价指导进行落实。第三,家庭医生团队内的乡村医生,负责患者按照上级医生的评价指导进行治疗,对治疗效果每季度随访后向乡镇卫生院的团队长报告。
三、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问题。11月1日前,出台《关于做好长治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我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早期识别诊断能力。
四、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较重问题。一是从11月1日开始,在确保医疗安全和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全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实行医院之间15项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7日内互认,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认可三级公立综合医院15项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降低群众医疗费用中检查检验费用。二是11月15日前,除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外,督促指导全市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制订本医疗机构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纳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并进行公示,通过加强监控药品的管理,降低群众医疗费用中药品费用支出。
举报电话:0355-2077803
举报邮箱:czwsjdw@126.com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诺
一、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静态清零”。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全市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确保全市农村4531户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10月底全面完成,实现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静态清零”。
二、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技术骨干对各县(区)开展存量危房鉴定工作专项指导;对存量危房鉴定复核工作进行抽查;引导各县(区)提高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农村危房鉴定和审验复核的比例,规范鉴定程序、鉴定标准、鉴定内容和鉴定范围。市级抽查复核比例不低于10%,县级存量危房鉴定实现全覆盖,12月底前全面解决存量危房鉴定不精准、不规范问题。
三、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9172户全部竣工。加大对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促指导,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驻点督查,督促各县(区)根据各自任务数量及完成期限倒排工期,完善工作台账,建立负面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对致使群众利益受到漠视侵害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确保10月底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9172户全部竣工。
四、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强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目标要求,细化内容措施,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主动出击排查问题, 11月底前完成1141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市住建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住建系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耐心解答社会各界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咨询,及时受理解决社会各界反馈的问题。
举报电话:0355-2022588
举报邮箱:sxczcjj@126.com
市公安局承诺
一、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危害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动,解决上述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专项行动,侦破一批跨区域、团伙性、系列性、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抓获一批违法销售食品、制假售假、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嫌疑人,对相关行政部门依法移送、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构成刑事犯罪的100%立案侦办。“昆仑”专项行动期间,协助侦破一批公安部、省厅督办案件,侦破100起以上违法犯罪案件,确保全年侦办案件数同比增长10%以上,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安全感明显上升。
二、整治有警不接、出警不及时、处警不规范,有案不受、有案不立、违规立案,超时限办案、长期搁置、久拖不决等问题。做到有警必接,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警情及时出警、及时处置,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按照《长治市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置。进一步畅通群众报警、举报渠道,对群众报警,接警率、处警率达100%。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好“三个当场”工作要求,将所有报警案件纳入“一长三班两平台”接处警全流程盯办、所有侦办案件纳入“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中运行,有效预防和减少受立案环节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实现网上办案闭环式、常态化,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进一步提高“一网通一次办”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平台群众知晓率、注册率、使用率。积极推广应用“一网通一次办”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平台,推进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和警务活动规范化建设,全市“一网通一次办”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平台注册率达50%以上,使用率进一步提升,群众办理公安业务更加快速、高效、便捷,坚决杜绝办事效率低、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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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