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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教育信息网】专题铁岭立即停止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培训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郊区教育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发[2021] 40号)的要求,根据铁岭市委教育工作指导小组的研究,决定从今天起停止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和校外教育机构暑期培训。

工作要求如下,请各地、各机构严格遵照执行。

一、从即日起停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暑期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二、指导停课机构做好退费管理。停课机构要做好退费工作,妥善处理退费纠纷。家长需求可以调整服务时间的,要与家长签订协议。

三、严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严禁各类机构以早教、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四、严格规范培训服务行为。非停课机构要建立培训内容备案制度,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非学科类机构严禁从事学科类培训或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

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不听劝阻暑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给予吊销办学许可证处罚;对无证办学的,要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等手段和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铁岭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

(华商报记者 赵增宇、编辑 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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