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郊区教育机构:
1月25日,辽宁省开始了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I级应对。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避免因人群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恢复时间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各培训机构要担负起社会责任,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调整课程安排,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履职尽责,组织力量逐一排查,切实做好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
铁岭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6日
(二三里编辑 赵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