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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招生考试看这里!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入学艺术专业综合考试考生必须知道。

1.报考美术类(美术学和设计学)、音乐舞蹈类、话剧、电影学省统考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

具体时间安排:素描:8:00—11:00;

速写:11:40—12:10;

色彩:13:30—16:30。

考场设在各市标准化考点。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8日至30日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自行打印2021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考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

3.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日,省统考考点为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4.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10日。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考点为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5.参加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于开考前一周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参加音乐舞蹈类省统考考生还可登陆沈阳音乐学院网站),查询本人省统考笔试及面试的时间、考场和地址。

6.美术类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音乐舞蹈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每科考试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7.请考生注意考试时间和要求,按省统考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如定画液、隐形画板画帖等违禁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笔试考生和音乐舞蹈类统考音乐基础课笔试考生须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

8.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9.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了解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政策、省统考成绩、成绩分布情况、各专业合格分数线等信息。

10.我省取消发放艺术类纸质考生成绩合格证或成绩单,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绩单。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并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

11.考生应按照《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防疫须知》相关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工作。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防疫须知

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相关要求,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起,考生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2.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自行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下载打印,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

3.考生应提前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赴考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考点学校防疫规定,主动接受并配合考点学校完成身份验证、健康检查和登记、随身物品等必要检查。

4.美术类考生持《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音乐舞蹈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持《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经体温测试正常(低于37.3°C)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出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适当间隔(建议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6.遵守防疫规定。考生应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并确保本人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7.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

考 点


姓 名
身份 证号
性 别
准考 证号
联系 电话
健康申明1.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在考前14天内,没有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没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2.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在考前14天内自行测量体温,自我监测健康状况,保证体温低于37.3℃、个人健康情况正常。3.考前14天内,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没有疫情重点地区(包括境外、国内外高风险地区等)旅行史和接触史。4.如在入场前和考试中有发热(超过37.3℃)或出现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自愿选择放弃考试或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应试。 考生承诺本人保证以上健康申明内容真实、准确,已阅读并理解《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防疫须知》,知悉相关的法律责任,愿意遵守相关规定。如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当天考点入场检查时主动出示本表。


来源:朝阳市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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