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心情困难和不知所措的时候,我都会读《活着》。
活着,在充满社会变革的那个大时代背景下,徐福贵这个老人讲述了一生中经历的命运起伏和人生苦难,他如何从家产到一无所有,他如何眼睁睁地看着所有亲人死去,最终,只有老年的他和一只老友记相依为命。(莎士比亚,莎士比亚。)
相信很多人。看到这本书,都难免有一种不忍卒读的感觉。因为主人公徐福贵的一生太悲惨了,好像他就是苦难的代名词。文中 讲述了一个年轻人,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了一位牵着一头老牛,名叫福贵的老人。这位老人后来和他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向他讲述了自己的一生。福贵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地主家,家里有100多亩地,他爹和他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
福贵他的媳妇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也是有钱人家出生的,可以说福贵从小吃穿不愁,养尊处优,也许是荣华富贵来得太过容易,所以根本不懂得了珍惜。身为家中独子的福贵被骄纵惯了。年轻时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儿都干过。顶撞父母和辱骂私塾老师是常态,娶了媳妇如同一个摆设,依然是事无忌惮的出入烟花场所,还经常让一个胖胖的妓女背着他去逛街,然后每次路过岳父的米行时,都要抓住妓女的头发让她停下来,脱帽向岳父敬礼,他的岳父被气病过好几次。
处在这样一个养尊处优的环境里,福贵早已习惯了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他就像一个行尸走肉,既没有任何的责任感,也没有羞耻心,他在这个时期里唯一所做的事就是挥霍自己的财富和生命。填补内心的空虚,福贵除了花天酒地还染上了赌博,他心里甚至想着要把他爹年轻时输的那些钱赢回来。以此来证明自己并非不学无术。然而他还不知道,赌都是设局的,他更意识不到那些与他对赌的人要的可不单单是他的钱,而是他的,能不断生钱的庞大的家产。最后一次赌博时,他的媳妇家珍挺着大肚子找到青楼来了。跪在地上,苦苦的哀求福贵,跟他回家,不要再赌了,但是深陷赌局的福贵却不乐意了。而此时已经几乎疯狂,根本听不进去任何的劝说,于是就对家珍又打又踢。最后让站在身边的两个人把家珍拖了出去,就这样在那个漆黑的晚上,家珍带着七个月的身孕,一路哭着走回家,也就是在这天晚上,福贵儿把自己家的一百多亩地,祖辈留下的所有家产都输给了龙二。
他像只瘟鸡似的走出了青楼,一夜之间从家财万贯到一无所有,福贵第一次感觉到了害怕,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在那么一瞬间,他觉得不如上吊死了算了,但其实他不想死,更何况那些赌债又不会和他一起吊死。
他就这样迷迷糊糊的走回了家。从这一刻起,福贵的苦难就已经开始了,很快,福贵一家就要从几代居住的屋子搬出去,搬到茅草屋里去住,搬走的那天,他爹蹲在粪坑上面,上厕所的时候,掉下来摔死了。福贵心里明白,他爹是被自己输光家产气死的。在他爹死后十天,他的老丈人终于可以出一口恶气,用8人大轿把家珍抬回来娘家,还说和徐家一刀两断,永不往来,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样四分五裂。
可以说,这个家庭的第一次灾难,实际上是福贵亲手造成的,这是他为他以前的荒唐和放纵付出的惨痛代价。家珍走后,福贵为了养活他娘和女儿,福贵不得不向龙二低头租了几亩地,以前这些地都是福贵家的,如今都输给了龙二,自已却沦为龙二的佃户。
没有干过农活的福贵,开始学着村里人的样子干活,他娘心疼他,一大把年纪了也要跟着下地干活。家珍走后两个多月生了个儿子,叫做有庆,在有庆,半岁的时候,家珍带着有庆回来啦,可以说家珍真的是一个好女人,在福贵家境殷实在外花天酒地的时候,家珍劝说不动,便选择默默忍受,福贵输光家产,一无所有的时候,家珍抱着孩子从娘家回来,依然选择和福贵过苦日子。
不得不服 这个女人打心眼里爱着福贵,因为爱,所以会一而在,再而三的降低自己的底线,才会不断地选择原谅福贵,在福贵最危难的时候,站在她的身边,虽然干着粗活,吃着粗粮,但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日子也是过的高兴的,就像福贵的娘常说的,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
可是好景不长,福贵的娘就病倒了,在福贵去城里请郎中的时候,不料被抓去做壮丁,这一去就是将近两年,命运的垂怜,让福贵从生死场上捡回了一条性命,当福贵回到家中才知道,在他离家的两个月多一点,他娘就病死了。
女儿凤霞呢,一年前发了一次高烧后,就再也不会开口说话了。好在这个时候村里开始搞土地改革,福贵分到了五亩地,就是原先租龙二的那5亩地,而龙二呢最后被没收了田产,龙二带着恶霸地主的帽子被枪毙了,在小说中,龙二对福贵说,福贵,我是替你去死的呀。
这算不算是另一种因果循环呢,赌钱赢了福贵家的田产和家产,最后却因为这些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丢了性命,好在家珍回家后的日子虽然是苦的,但还算安稳,凤霞和有庆一天天长大了,有庆上学,凤霞也到了嫁人的年龄,生活,无论是贫穷还是困苦,只要一家人都在一起,就是最大的福分,可是这样的福分,对富贵来说太短暂了,没过多久,家珍就得了软骨病,这病是治不好的,只会越来越严重。
而且有庆呢,刚上小学五年级就出事儿了。在一次学校组织献血中为了生孩子大出血的县城夫人抽血过多而死,福贵唯一的儿子死于非命,他其实连杀人的心都有了,但是当福贵去找县长讨说法的时候,却发现这县长是和他在战场上经历过生死的好兄弟春生,在这故人相认的场面之下,怒也不是,恨也不是,不过能做的,也只是让春生记住,他欠了徐家一条命。
富贵亲手埋了有庆,本来想满着家珍,但毕竟母子连心,家珍知道有庆就埋在村西,他就让福贵背着她去看看有庆,小说里这样描写道,走到了有庆坟前,家珍要我把她放下去,她扑在了有庆坟上,眼泪哗哗的流,两只手在坟上,像是要刨出有庆,可她一点力气都没有。只有几根指头稍稍动着,家珍一直仆到天黑,我怕夜露伤着她,于是硬把她背到身后,家珍让我再背她到村口去看看,到了村口,我的衣领都湿透了,家珍哭着说,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看到这里,不仅让我们泪流满面。
有庆多么听话的一个孩子呀,小小年纪就知道替父母分担农活,之前有庆养了两只羊,每天早上要先割草去喂羊,然后再去学校,中午还要跑回来喂养它,它来回这样跑,把鞋子磨破了,没事就不穿鞋了,他就赤着脚跑到学校,到了学校之后才把鞋穿上,如今有庆再也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跑去了。福贵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见儿子赤脚跑过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后来,村里有人介绍,凤霞嫁给了城里的二喜,二喜,是个实在人,婚后对凤霞很好,也很孝顺,眼看着日子越来越好,凤霞却在产后大出血,孩子生下来了,她却死了,孩子的名字就叫苦根。又失去凤霞,家珍差一点,也想跟凤霞一起去了。福贵心里怎么受的住。
还是凤霞死后不到三个月,家珍也死了,这样的日子过到苦根四岁那年,女婿二喜也死了,二喜是在干搬运的时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二喜几乎死的时候,嘴巴张得很大,那是在喊他的儿子。
苦根爹去世,福贵,便把苦根带到村里来住了,苦根也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刚过五岁就能够帮着干活儿了,有一次苦根发烧,因为家里太穷,没什么吃的,福贵就给孩子煮了半锅新鲜的豆子,没想到最后苦根却因吃了太多的豆子,撑死了,至此,福贵亲手送走了他所有的亲人。在这片茫茫的大地之上,最后只剩下了一头老牛,和他相依为伴。
读完活着,看着福贵的亲人,一个个的离去,我们的心也跟着福贵在痛,在流泪,福贵生命里难得的温情,被一次次至亲的离去,撕扯得粉碎。这不仅让我们感觉到一种痛苦的悲凉,然而经历了从家财万贯到一无所有。
从亲人在旁到哭,生活中的福贵并没有因为命运的起伏和苦难的折磨而失去生活的勇气,反而带着对亲人的回忆,拼尽全力的活着,正如作者余华所说,活着这本书,千千万万人读到了绝望,而我写的却是真正的希望,因为活着一词本身就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
确认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即便生活再难,也不能失去活着的勇气,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儿,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活着就是要学会人生命运带给我们的苦难,并想方设法去战胜这些苦难,苦难终将过去,珍惜当下,好好的活着,才是我们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