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5年7月8日至8月14日,省委9巡视队巡视了潮州市湘桥区。
9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思想高度重视,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此次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14项问题和4项意见建议,所提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全符合湘桥区的实际,针对性、指导性很强。这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凝聚了省委对我区的关爱和厚望,让我们对本地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此,我区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思想端正、行动自觉、落实到位,迅速在全区全面铺开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
一是于9月25日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区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研究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逐条逐句学习领会,逐项研究讨论整改落实工作。二是专门成立湘桥区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和四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党政班子成员兼任;各地、各有关单位也专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于9月29日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制订了《湘桥区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分为“学习动员、查摆整改、建章立制”三个阶段进行,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14项问题,逐项逐条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以问题为导向,落实问题倒逼机制,有条不紊推进整改工作。
(二)开展教育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于10月9日召开全区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高规格全方位迅速进行思想动员,并邀请市委领导到会指导,区四套班子的班子成员和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部参会,迅速将全区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落实整改的要求上来。同时,用两个月时间,以“耳聪目明,遵规守则”为主题,创新形式开展“八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即:开展一轮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一批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一轮规章制度专题学习、开展一轮普法教育进农村(社区)活动、开展一轮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召开一场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轮基层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一轮“弘扬潮人精神,重塑粤东形象”行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为保障巡视整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三)细化整改任务,形成责任“链条”
将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为59个具体问题及其整改目标任务,把每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不回避,不变通,不打折扣,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逐个排号销号管理。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队人马、一抓到底的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确保每个问题都有领导牵头,有明确的整改措施,有具体的整改时间,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形成一环扣一环的工作“链条”。同时,按照“现在能改马上改、短期能改限时改、复杂问题抓紧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整改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限期落实整改;对属于制度层面的,着力健全规章制度,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健全一套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不断整出实效。
(四)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
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及时听取整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汇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对策,及时帮助各地、各部门解决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整改工作遵循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快速推进。与此同时,坚持把严明工作纪律作为保障巡视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区委强调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有效地确保了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存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二、逐条对照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两个月来,我区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建议,坚持正视问题,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彻底整治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主要领导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湘桥区党政领导工作变动的实际情况,调整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文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制订反腐倡廉建设规划,明确要求区委常委会至少半年一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解决党风廉政中的具体问题;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关键领域、重点工作、关键节点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等履责记录,对未落实到位的进行督办,限期整改,做到半年有小结,年终有考核,并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总结。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订和完善《湘桥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目标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工作,决定对区直各牵头单位和各镇(街道)党(工)委未制订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工作的,要实行约谈。通过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个为主”、“两个覆盖”。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制度,要求每年年底,区委应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区纪委应向区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组织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本级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并接受评议。研究出台《关于湘桥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每年进行廉政谈话1次以上,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要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单位,由区纪委负责同志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及时提醒约束和责令整改,做到抓早抓小。切实加强对区直单位、各街道(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级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各单位及时报送1-9月份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于今年年底组织考核。同时,于11月10日由区委书记和区纪委书记对2015年上半年未按时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材料的46个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街道(镇)党(工)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两个责任”约谈。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完成全区25个单位权责清单目录的清理,由区直单位权责清单目录审核小组对各有关单位权责清单进行审核,编制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按要求报区委区政府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开发布。针对巡视反映的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区委认真研究,着重加强基层干部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于11月3日,区依法治区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举办了为期两天四期共180多人参加的基层干部依法治理培训班,有效增强学员的法律意识和遵守规则的自觉性。
五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三述”制度和书面述廉报告制度,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度,以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等,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制订细化《“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图》程序,明确既要查处当事人违纪问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以及涉及“一把手”案件,顶风违纪的“四风”行为,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单位,明确既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积极探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制订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明确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记录、建档、归卷等各项基础性台账工作,并督促指导下级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区委常委会工作制度》、《区委全体会议决策议事制度》、《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区委“五人小组”酝酿干部人事任免试行办法》、《湘桥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目标职责》、《区党政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等6个制度,新制订了《湘桥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区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议事决策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邀请民主党派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制度等。把抓“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学习列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能力。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扩大决策意见征求的渠道,细化量化重大项目界定和大额度资金界限。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按照“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可行性论证不决策,没有多个比较方案不决策”的原则,确保重大决策事前得到充分讨论和酝酿,切实解决重大事项在决策过程中直接“表决通过”的问题。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3、吸取腐败案件教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深刻吸取腐败案件教训,充分认识本地区反腐败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领导干部上专题党课,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严于修身”、“严于律己”、“严于用权”专题学习研讨和培训、观摩学习,强化立规执纪,切实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实际摆进去,见贤思齐,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全区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党章知识测试,组织党员干部到韩文公祠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观看廉政话剧《沧海清风》、电影《黑瞳》、《致命的决口》等。10月30日,区委主要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到组织关系所在的湘桥区党政办资料党支部,与支部党员一起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畅谈各自的体会和感想。11月2日至11月6日,在区委学习中心组的带动下,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党支部广泛开展了“坚持‘三严三实’,打造有力有为党组织”为主题的专题学习交流活动,深入学习《耳聪目明 遵规守则——李水华同志在全市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剖析汤锡坤、陈鹏、刘思荣等严重违纪案件,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11月上旬,由区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收集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包括陈鹏案在内的27宗典型案例,制成彩图展版,举办了湘桥区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展览,用一周时间,组织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共2800多人分批观看,谈感想体会,活动已收到科级以上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350多篇;并连续5天在各单位和各街道(镇)进行巡展,组织各基层单位和村居干部观看,通过发生在身边一起起案例、一宗宗典型、一个个启示,震撼心灵,催人警醒,切实在全社会营造“干部守规矩,群众讲规则”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政治生态。通过教育警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以上率下,当好“思想领航员”、“人民勤务员”、“前线指挥员”、“团队教练员”。
(二)关于“监督责任缺位,‘一把手’违纪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监督责任,提高纪委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区纪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水平。完善纪委常委会的学习制度和机关学习日制度,发挥纪委领导班子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引领作用,深入学习“三严三实”和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加强自查、自摆、自纠,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坚决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业务素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在开展警示教育过程中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作出“六项承诺”,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约束,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进行谈心交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加深了理解,增进了团结。在开展好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召开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以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为指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提升区纪委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做好“废、改、立”工作,加强对制度建设的统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程,确保务实管用、配套衔接。建立健全了《湘桥区纪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等10份规则、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机关运转效率;制订《湘桥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目标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一岗双责”的落实。
三是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按照监督、执纪、综合三大模块,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根据新“三定”方案对内设机构人员进行调整,明确职责分工,这次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后,规范了职能设置、机构设置和人员设置,强化了办案力量,促进机关有效运转。
2、加大办案力度,保持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
一是强化监督,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注重从细节着手、从小处入手,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紧抓重要节点开展明查暗访行动,“中秋”“国庆”节点期间共督查暗访各单位部门、服务办事窗口20多个,同时到紫莲山庄和千果山景点暗访了公车私用情况。结合我区开展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选取已严肃查处的、较有典型警示作用的8起违纪违法案件,以潮湘纪发〔2015〕6、8号文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
二是强化执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落实信访案件的查处。按办案的议事制度,落实周一例会制度对线索来源进行分析,对可查性较大的案件线索来源,立即指派人员制订查处方案进行调查,把案件线索来源查实查严,对存在违纪问题的线索来源,立即启动立案程序,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初查成案率夯实了基础。修订《湘桥区纪委信访室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程序》、《湘桥区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湘桥区纪委案件检查工作程序》,制订了《湘桥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湘桥区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工作制度》。根据上级纪委“三转”工作要求,通过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增设纪检监察室,使机关专职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增加至2个;加强联动办案,实行案件查办备案沟通制和反腐败工作联动制,充分发挥湘桥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案件查办的信息互通和横向联系,按规定移送或备案;把全区13个街道(镇)划分为3个片区,制定以片为单位的联合办案措施,充分发挥“案件片区协助查办”这一特色做法在整合资源、调动基层优势等方面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认真核查省委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件。省委第九巡视组向区纪委转交来信共9件,目前已办结5件,立案2宗2人;其余4件已基本完成初查核实工作,其中经初查属实拟转立案2件。2015年以来,湘桥区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119件(次),其中初信初访69件,初查核实63件,查结36件,初核属实转立案10件,属实转立案率28%;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55宗55人(其中区纪委立案18宗18人,镇街纪委立案35宗35人,区直机关立案2宗2人),涉及科级干部8人;结案42宗,处分42人。2015年7月省委巡视以来,湘桥区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68件(次),其中初信初访39件,初查核实36件,查结13件,初核属实转立案7件,属实转立案率54%;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9宗29人(其中区纪委立案14宗14人,镇街纪委立案14宗14人,区直机关立案1宗1人),涉及科级干部8人;结案27宗,处分27人。
三是强化责任,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督查,把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区党政领导班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区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具体内容,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化、科学化;转发《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要抓好主体责任的梳理,研究制订责任清单并在各单位内部公布,层层抓落实。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监督,对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思想重视不够、落实乏力、缺乏主动性等问题进行严厉问责,自7月份以来,共对15名党员干部实施诫勉谈话,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深化“三转”工作,推进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对镇街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的监督检查。组织督查小组到部分街道(镇)督促规范化建设的整改落实,同时,向各街道(镇)发放《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整改工作进度表》,明确各项整改的落实时间,并要求各街道(镇)在要求时限内全面完成,对落实不到位的街道(镇),将对其党(工)委“一把手”进行问责追究。目前,全区各街道纪工委书记均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各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在全区13个街道(镇)中,有6个街道(镇)配备专职纪工委副书记,有7个街道(镇)配备了专职纪检干事,达到了专职专干的要求。
二是提高镇街纪委专职干部的业务能力。强化区纪委、镇街纪委协作办案的机制,推行基层纪委专职纪检干事到区纪委跟班办案的工作模式,以案代训,通过短时间的跟班学习,使其对纪检监察业务操作流程更加熟悉;组织基层纪检干部学习纪检业务知识,促使基层纪委在信件受理和案件查办等工作更加到位。
三是加强线索排查工作,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侵占村民土地利益的问题。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工作,通过成立检查组摸底排查、指导督查、领导包案、强化跟踪落实、区域排查范围全覆盖等多种措施,全面排查,确保线索深挖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可查性高的重大问题线索,特别对农村干部侵占集体利益、勾结不法商人违规占用毁坏耕地等问题,坚持一查到底。今年来,区纪委立案查处农村干部涉及土地违纪违法问题5宗5人,其中7月以来,区纪委进一步加大查处农村党员干部侵占村民土地利益的力度,共立案4宗4人。
4、加强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制约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加强对单位“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强专项执法监察、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对“一把手”开展任前、任中廉政谈话,对出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跟进提前进行提醒谈话,对出现问题的进行问责。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执法违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针对区教育、卫生、法院等单位多个部门“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多发问题,区法院制订了《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民事诉讼的规定》,强化立案和调解审查,完善立案的审查审批制度,防范虚假诉讼。区卫计局修订了《湘桥区卫生计生系统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区教育局建立完善了《湘桥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湘桥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湘桥区教育局党委党务公开制度》、《湘桥区教育局局长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全区中小学校长进行述职述廉,加强了对“一把手”权力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和制约。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发放津补贴屡禁不止,公务接待费用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肃财经纪律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白头单抵账、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公务卡结算,从严控制现金结算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一定要从规范支付结算管理、加强财务内控管理的高度上,切实把实施公务卡结算作为单位财务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减少和杜绝大额现金支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开支的票据管理,在新制订的《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将其作为一项内容进行规范,并认真组织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规资金缴纳社保问题。经了解,区监审局2012年6月在对区经信局审计过程中检查发现其属下区商业总公司收取的场地租金未按要求上缴财政,违规坐支使用财政资金发放临时工工资及社保费,查处后已下达审计决定书并将违规资金追回上缴财政。对此,我区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全区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目前除磷溪、官塘、铁铺三个新划入我区管理的镇机关事业单位因区域偏僻受银行网点限制未列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管理外,全区其它机关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都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征收,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并把收支两条线制度列入年度财务检查内容,进行常规化监督检查。
根据巡视组指出问题和近几年来财务审计及本次整改中财务检查发现的各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制订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有重点组织对一些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和会计质量检查,进一步指出各单位存在财务问题,纠正存在财务偏差,督促各单位健全财务制度,落实财务公开,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同时,举行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培训班,并将区直、街道(镇)的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列入区培训中心培训计划,每年培训1次,落实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各单位领导和业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纪律观念。
2、规范资金管理
一是制订下发了《关于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乱发补贴现象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各单位进行自查,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乱发补贴现象发生。坚持立行立改,落实对城西中学、南春中学、意溪中学、区农林业局、区经信局、原区计生局、区商务局等7个单位的整改并对上述单位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其中,对城西中学、南春中学、意溪中学挤占专项资金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区教育局已责成并落实上述单位从10月份起按规定标准进行发放,同时由区教育局牵头,指导上述学校按程序进一步制订了绩效工资方案;区农林业局、区经信局、原区计生局已对挤占专项资金进行账务调整,并在原有财务制度基础上补充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区商务局已将应缴未缴财政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同时对原财务制度作进一步细化、完善,通过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正确使用,从源头上防控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发生。
二是针对不按规定分配专项资金问题,制订实施了《潮州市湘桥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潮州市湘桥区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从而进一步规范上级和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合法、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针对非法票据入账问题。西新街道2014年起已通过广东省非税收入系统上缴非税收入,使用非法财政票据问题已得到落实整改。
四是在重点对上述单位进行整改的基础上,区人社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制订下发《关于严肃纪律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这一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清理整改。
3、压缩“三公”经费
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制订了《潮州市湘桥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和《潮州市湘桥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三公”经费的统计口径、预算管理、账务处理、监督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规范“三公”经费的日常管理。区机关事务局、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了《潮州市湘桥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潮州市湘桥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各单位也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制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确保今年“三公”经费有明显下降。另外,西新街道已对具体账目进行清理,对错调入其他科目的“三公”经费进行调账,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区教育局已制订“三公”经费管理整改方案,重新上报“三公经费支出统计表”,确保账实、账表相符,同时完善《湘桥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制订《湘桥区教育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
(四)关于“基层干部队伍‘四风’问题突出,‘三资’违纪案件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宗旨意识
抓实抓细区委整治“四风”突出问题25个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检查监督,全面狠刹歪风邪风。深化“三三直联”工作法,认真落实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梳理群众反映问题,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湘桥区基层干部依法治理培训班等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据统计,全区各级党组织共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637场,参加学习党员13587人,撰写心得体会、专题发言、学习笔记568篇。针对河内湖排涝整治工程施工进展缓慢问题,区政府已于11月中旬启动解除《施工合同》法律程序;同时,计划对六亩闸工程以抢险工程形式,在明年汛期前完成扫尾工程;尽快按韩东新城建设要求,以城市排涝标准重新调整河内湖工程设计,并与韩东新城建设同步推进。通过调剂资金,迅速兑付,凤新街道和意溪镇三个村178万涉农补贴已拨付到位,同时制订《关于加强涉农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保障措施。
2、加强作风建设
紧密结合我区干部队伍的特点,扭住作风建设不放松,从一个个节点、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好转。落实日常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党员干部教育、依法依纪履职等八项整改措施,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予以查处,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同时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机制,修订完善《湘桥区农村党组织书记管理暂行办法》、《湘桥区村(社区)基层建设奖励办法》、《湘桥区关于建立农村“两委”干部考核激励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两委”干部待遇补贴保障力度的意见》。加大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力度,切实构建起“干时有动力、干好有发展、干后有保障”的激励保障体系,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制订了《关于开展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自身供养编外人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落实对区直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对自身供养的编外人员清理辞退,严控空缺编制使用。进一步规范扶贫救灾资金申报、审查、审批、核实、公开等程序有关制度,严格按照规定,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街道(镇)救灾救济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全面督查。
3、强化基层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维护群众利益
着眼于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职责权限,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三书”预警告诫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带苗头性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02条,其中重大违纪违法线索20条。经查核了结32条,立案14宗,办结7宗,给予党政纪处理7人;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方面,全区配备新增信息化核对工作人员16名,建立核对信息平台,对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进行了重新认定,低保户数由原3198户减少到2389户,人数由原7005人减少到5124人,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优亲厚友”、“以权定保”,最大限度维护了群众利益。
4、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化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双强双赢”工程,坚持以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三推三选”、“全员培训”、“结构优化”和“廉洁村居”四项行动计划,全力抓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五个起来”工程,强化领导挂点包村,工作组驻村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完善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建设,推进“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涉农领域、“三旧”改造、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中的贪腐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举办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多场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班,参加培训3246人次。全区19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有17个完成整顿,6个基层党组织设置得到优化,“两个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制度上墙,全面铺开落实。全区13个区级“直联”团队、170个街道(镇)主体团队、170个村(社区)辅助团队共2100多人,全面进村入户开展“直联”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心;组织专项工作组到7个带农街道(镇)、120个村对涉农领域、三旧改造、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中的贪腐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发现线索7宗,处理完毕1宗,剩余正调查处理中;认真执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于10月23日在意溪镇召开村务公开工作现场会,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审计,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目前全区120村已全面完成了村务公开栏的升级改造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共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497名。制订了《关于落实“三资”管理工作滞后的整改方案》,举办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平台系统软件操作培训班,全面加快平台建设,目前全区7个带农街道(镇)已全部完成交易平台建设,镇级平台服务中心有独立的固定场所、有机构人员、有规则流程、有信息发布、有硬件软件设备、有实时监督网络等,大部分街道(镇)已有合同录入并实现交易。
三、持续深入抓整改,为推动湘桥振兴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区的整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深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创造更加良好的政治环境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巩固成果,形成长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巡视工作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成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为区域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后续整改工作落实。继续保留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深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继续紧盯“整改台账”,提升整改质量,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对个别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确保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同时,加强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工作,不断在教育上、制度上、监督上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长效坚持。
(二)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不断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各级党委集中精力抓党建,把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纪检部门“三转”工作,不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执纪、问责、监督能力。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不断筑牢思想、制度、监督、惩戒四条防线,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步上法制化轨道,向全社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把好的作风变成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一种文化,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执纪问责,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督查问责,加强审计监察,严厉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切实加强明查暗访,加强对重点领域人员廉洁从业、违规公款吃喝、打高尔夫球等方面禁令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杜绝任何形式的越界犯规。对违纪违法人员,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曝光一个,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完善长效机制,做到一次巡视长期受益。在前段时间逐项落实整改的基础上,继续本着“远近结合、长效管理、彻底根治”的原则,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是在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对“一把手”监管、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对巡视整改中已经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章守纪意识,确保制度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
我区将以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动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快推动湘桥振兴发展,努力打造潮州“首善之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8—2100101;邮寄地址:潮州市新洋路湘桥区党政办公大楼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q2100201@163.com。
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