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异地高考”新政的第一年。记者6月2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入学考试符合公立高中条件的考生名单在“珠海招生考试网”上公布,共有5896名外来劳动者子女可以在珠海参加入学考试。仍然有3000多名考生必须返回原籍参加考试。
经过珠海教育部门的调查,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生19816人,其中随迁子女为9551人,占毕业生总数的48.2%。公示名单显示,其中5896名随迁子女考生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公示时间从5月30日至6月6日。市招办有关负责人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各区教育管理部门或市招生办反映。
从2015年起,珠海调整了“异地中考”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珠海报考普高必须满足“三个3年,两个合法”要求,即考生具有连续3年本市初中学籍、考生父亲或母亲具有连续3年居住证及累计3年社保,父母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住所。不过,为与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衔接,该政策设3年过渡期,以平稳有序地执行。2016年报名者,报名时学生父亲或母亲持有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即可。不过,从明年起,居住证和社保需要满足一年以上;后年则要求两年以上;2019年开始,报考者须完全满足“三个3年,两个合法”要求。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