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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教育信息网看这里!「教育」2018咸宁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出炉!你家孩子该上哪所学校?看这里

来源:咸宁新闻网

《乡城都市报》记者熊昌平。

咸宁的父母们注意了!

2018年咸宁市城市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发布!

很重要,一定要看得更认真!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校纪厅(2018) 5号)

一、基本原则

由于市区学校改建工程(即“1455”工程)处于实施初期阶段,义务教育总学位不足的矛盾仍然很严重。

2018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兼顾、阳光公平”的原则,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市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确保市城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对于择校热度高区域,采取多校划片、学校托管、集团化办学等改革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在市城区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除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原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咸宁市第二小学(原咸安区西门小学)和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外的其他学校可根据学位情况,学生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一个月(即2012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具体办理程序:学校在不突破招生计划上限前提下, 8月29—31日后可登记审核年龄放宽一个月的学生,并报咸安区教育局普教股审核备案后,按年龄由大到小办理入学手续,直至学位录满为止。

2.招生片区:根据市城区小学布局及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学校招生规模,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片区。

3.招生批次与审核材料提供:

第一批: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市城区范围内且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监护人家庭房屋产权也在学校片区范围内。

第二批: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市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监护人家庭房屋产权(不含门面、车库)在学校片区范围内。

所有学生入学前,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所要就读学校入学资格的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并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接受现场审核。

第一批、第二批需提供以下资料:1、家庭户口簿;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3、居住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如水电费缴费凭据等);4、拆迁户需提供正式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包括原已取得的相关证件、棚改指挥部证明)。

学生监护人在市城区无固定房屋产权(须提供房产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全家户籍挂靠父母(岳父母),且与父母(岳父母)共同居住的,视为符合“第一、二批”入学条件,其他相关条件见《2018年秋市城区小学、初中入学答疑》。

第三批:

(1)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市城区范围内,但在市城区内无固定房屋产权的。

需提供以下资料:1、家庭户口簿;2、由房产局出具的学生及监护人在我市城区内无固定住房证明;3、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2)在我市城区内无固定房屋产权的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除提供家庭户口簿、由房产局出具的学生及监护人在我市城区内无固定住房证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外,外来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①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持本地工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②税务部门核准的《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一个登记证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①学生监护人加盖单位鲜章的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学生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用工单位给学生监护人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一年以上含一年);④居住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其他有效证件。

(3)对于在市城区未挂靠用人单位从事零散服务行业的外来从业人员子女入学,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所在街道社区相关证明,按临时居住地域,分别到市第七小学(原红泉小学)、市十四小学(原西河小学)、市十七小学(原双泉小学)领取《咸宁市城区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登记相关信息。学校登记后报咸安区教育局普教股审核,统一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如无法安排,则只能回原籍相关学校就读。

4.招生程序和方式:

(1)各小学按学校招生计划先招收在“平台”登记的所属学区范围内第一批、第二批适龄儿童。

(2)学校招收第一、二批学生后有剩余学位,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学生。如果要求入学的第三批学生数量未超过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如果第三批学生数量超过剩余学位,则由各学校根据监护人提供资料齐全情况、实际居住处远近和入住时间综合考虑自主录取。

(3)对于资料不全或未在“平台”登记的学生,由咸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公办初中起始年级招生

招生对象为在市城区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适龄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批次的确定和需提供的材料、招生程序和方式及时间安排与公办小学相同。

(三)高新班及新增学校招生

今年继续在咸宁乾元学校(原咸宁市东方外国语学校)一年级开设两到三个“高新班”。“高新班”由咸宁市实验外国语学校提供业务帮助,学生入学名单由市高新区管委会审核提供,并报咸宁市教育局备案。咸宁市香城学校(原岔路口中学)改扩建后小学部一年级可开设四个班,温泉中学、市实验小学与市香城学校开展教师交流。咸宁市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开设四个班,市实验小学、咸安区实验学校与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展教师交流。十八小学一年级开设三个班。横沟小学和横沟中学递级搬迁,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提升,“大班额”现象有望得到较大缓解。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市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自愿报名、计划到校、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并向社会公告,由教育部门统筹监管。

(五)其他群体入学

1、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初中、小学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

2、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和军人子女入学。咸宁市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引进人才和军人子女入学分别按《咸宁市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咸宁市 “人才绿卡”人员子女入学入园暂行办法》和《咸宁市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办法》办理。

三、时间安排

◐7月3日—7月31日,在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登记“平台”进行登记,网址:www.xn.e21.cn,7月31日24时截止登记;

◐8月15日—8月17日,市城区各学校对“平台”登记的第一批、第二批学生现场审核入学条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0日—8月24日,市城区各学校对“平台”登记的第三批学生现场审核入学条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6日—8月28日,市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报名。

◐8月29日—8月31日,没有突破招生计划的小学(条件见招生对象),登记审核2012年8月31—9月30日出生的学生。

◐9月1日后,统筹安排其他学生入学。

四、实行多校划片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校划片”政策和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际情况,今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一只招收本校和玉泉校区直升学生;小学一年级招收服务范围内2015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并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玉泉校区(原泉塘小学)一年级招收2015年7月3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购买住房并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对于2017年6月30日之后在片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一律按居住时间先后实行多校划片招生。

咸宁市实验小学、温泉中学、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原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咸宁市第三小学(原郭林路小学)、咸宁市第二小学(原西门小学)、咸宁市第十小学原(东门小学)、咸宁市第四小学(原南门小学)招收学校片区内2017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有房产证并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对于2017年7月31日之后购买住房并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实际居住时间先后实施多校划片入学,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明年将根据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建、改扩建进程,适当调整部分学校招生片区。

重磅消息来了!

咸宁城区中小学段招生片区划分出炉一秒知道你家孩子该上哪所学校!

小学招生

市实验小学

温泉路以东、马柏路以南,茶花路以北,茶花路老畜牧局至一号桥沿线,温泉村二、三、四组,潜山村三组,潜山林场。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咸宁大道以北不含同惠广场(同惠广场至鄂南高中),金桂路以南(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至金桂路与旗鼓大道交汇处),银泉大道以东(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旗鼓大道以西(旗鼓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至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和贺胜路(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至贺胜路与咸宁大道交汇处)以西,不包含范围内小产权房(服务范围内2015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可到校本部入学, 2015年7月3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购买住房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可到玉泉校区入学,2017年6月30日之后在片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多校划片入学)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原泉塘小学)

咸宁大道含同惠广场(同惠广场至银桂路)以北含两侧,十六潭路以南(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至银桂路与十六潭路交汇处),银泉大道以西含(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银桂路以东,咸宁大道南侧(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书台街)至万通大厦后门,聂家湾路以西,银泉大道(市住建委至市电信大楼)两侧,体育路以西,邮电路以北。

咸宁市香城学校小学部

咸宁大道,市电信公司至茶花路,贺胜路,市安监局至岔路口道路两侧,含岔路口社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二实验小学

温泉碧桂园小区、咸宁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二小学(原西门小学)

东至煤铁巷,南至永安大道靠西门小学一侧(含咸宁高中),北至渔水路与怀德路交汇路口靠西门小学一侧,西至淦河沿线靠西门小学一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三小学(原郭林路小学)

桂花路,中心花坛至岔路口道路两侧,体育路以南,交通路以北,含桂花路社区、岔路口社区部分、花坛社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四小学(原南门小学)

同心路至至阳光电器的永安大道两侧(含区委党校、广播电视局、群艺馆),西至南山铁路桥洞,煤铁巷至老永安交警中队的永安大道一侧,区交通局至青龙巷的文笔大道两侧,南山三角洲至三胜印象小区、同仁巷的长安大道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五小学(原二号桥小学)

双鹤桥至温泉办事处,市供电公司至中心花坛道路两侧(不含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含万年路社区、白茶村、温泉村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六小学(原北门小学)

渔水路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区人民医院靠北门小学一侧、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老财政局的怀德路靠北门小学一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七小学(原红泉小学)

肖桥村道路两侧,茶花路以南,笔架山路以东与肖桥村接壤,胡家坦组和一百家;东外环(含大屋肖),含肖桥村、岔路口社区部分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八小学(原车站小学)

渔水路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107国道靠车站小学一侧、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铁路桥洞的怀德路两侧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南门桥洞靠银泰一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九小学(原黄畈小学)

福星城至双鹤桥的长安大道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小学(原东门小学)

西至火车站铁路铁路桥洞、东至咸安大酒店靠东门小学一侧、南到火车站前广场,北至铁路沿线居民子女。

咸宁市浮山学校(原浮山中小学)小学部

旗鼓村至御龙花园的银泉大道两侧(包含璟湖世纪城等沿街新建小区),青龙路两侧,银桂路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一小学(原杨下小学)

咸宁大道,原市卫校至鄂南高中,贺胜路沿线,杨下村、樊塘村居民子女,含航天花园、香泉花园小区居民子女,可招收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范围内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二小学(原环城小学)

南至环城村,东到同心路(不含咸高)、蚌蛤塘路、海德公馆,西至咸宝路,北至西河桥、河堤北路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三小学(原龙潭小学)

龙潭村(不含温泉碧桂园小区)居民子女,及沿线居民住户。可招收温泉麓山小镇、山水一品、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四小学(原西河小学)

咸宝路以公路为界西边沿线居永安地界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佳和颐景、水果市场、三味书屋.、天通苑、咸宁人家、三建公司、西河六组、伞厂、凤凰社区、天和人家、湖北科技学院、西河一组、二组)

咸宁市第十六小学(原大畈小学)

区交通局至金桂路口(不含金桂路口)的长安大道靠大畈小学一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七小学(原双泉小学)

双峰路口与文笔路、永安大道交汇处路口至桂家桥的银泉大道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包含领秀城、桂泉花园、银泉名都、绿洲湾、青龙天下、桂花城、棉纺厂(银泉花园)及双泉村子女。

咸宁市第十八小学

永安大道阳光电器至桂花北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靠第十八小学一侧,老永安交警中队至桂花北路的永安大道一侧,桂花北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至双峰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两侧, 桂花北路至火车站广场沿线两侧,火车站广场至咸安大酒店的车站路靠十八小学一侧,文笔路青龙巷至双峰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安区实验学校(原咸安实验中小学)小学部

区教育局至区工商局的长安大道、区国土局至沿河新桥的金桂大道的一线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御景园、新华清苑、山水一品小区居民住户。

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区电力局至区教育局的长安大道靠外国语学校一侧,碧桂园小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沿河村一组、二组、三组村民。不含海德公馆小区。

附小学入学片区图(点击查看):

初中招生

温泉中学

茶花路以南至一号桥,桂花街路以西余家林巷(老东方外校门口)交界处,淦河大道到潜山路及余家林巷交界处,温泉村二、三、四组,潜山村三组,老潜山林场。(以招生片区图标注为准,下同)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只招收校本部及玉泉校区直升学生。(监护人房产位于学校招生范围的其他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到香城学校、红旗路中学和浮山学校申请入学)。

咸宁乾元学校(原咸宁市东方外国语学校)

面向全市招生。

北大邦梓山湖实验学校

面向全市招生。

咸宁市第三初级中学(原红旗路中学)

福星城至双鹤桥的长安大道,滨河西路以西至碧桂园凤凰城,十六潭路与银桂路交汇处往西至城铁南站沿线以南至潜山国家森林公园沿线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四初级中学(原凤凰中学)

北至西河桥、东至海德公馆、南至巨宁大道,咸宝路沿线所辖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五初级中学(原南门中学)

老永安交警中队至区公安局(不含区公安局)的永安大道两侧、毕曹街至区电信局的文笔大道两侧、火车站铁路桥洞至咸安大酒店的车站路两侧、双峰路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原咸安实验中小学)初中部

武商量贩店(不含武商量贩店)至区工商局的长安大道两侧,区国土局至沿河新桥的金桂大道两侧,咸安碧桂园小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御景园、新华清苑、山水一品小区居民子女。

咸宁市香城学校(原岔路口中学)

桂花路以北,咸宁大道以南,(不包含咸宁大道沿线)岔路口至肖桥沿线,红泉村、岔路口社区沿线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永安中学

北至区人民医院、区原种厂至五金机电市场的107国道靠永安中学一侧,南至同心路,咸高,南山三角洲至三胜印象两侧,南山三角洲至老永安交警中队的永安大道两侧,武商量贩店至毕曹街的文笔路靠永安中学一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浮山学校(原浮山中小学)初中部

区公安局至御龙花园的银泉大道两侧、青龙路两侧、(包含璟湖世纪城等沿街新建小区)银桂路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附中学入学片区图(点击查看):

为方便有关家长操作,

咸宁市2018年市城区

幼升小、小升初新生、转学插班学生入学

网上登记与现场审核操作流程如下

咸宁市2018年市城区幼升小、小升初新生、转学插班学生入学将采取网上登记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现将有关操作流程简要进行介绍。

一、登记对象:

幼升小学生:城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小升初学生:2018年城区小学毕业生。

转学插班学生:因家长工作变动及其它特殊原因必须转入市城区学校入学的学生。

二、网上登记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8年咸宁市城区(温泉、咸安)幼升小、小升初、转学插班实施网上登记,小学一年级学生必须是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不满6周岁网上不接受登记,所有及龄儿童、小学毕业升初一、转学插班的学生必须在“平台”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现场登记。教育部门将根据登记情况实施秋季入学招生工作。“平台”登记流程如下:

第一步:7月3日-7月30日,手机上网登记。

家长或者学生(或在学校老师的帮助下)先登录咸宁教育信息网) ,点击“城区义务教育入学登记系统”;再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小程序(或在微信直接搜索“尚学生涯”小程序),点击“入学登记”,点击右上方三个小黑点图标添加到桌面,然后开始录入学生相关信息(特别注意升学类型“幼升小”、“小升初”、“插班转学”的选择,不要选错);信息录入完毕,点击“提交”。如果录入信息有误,点击小程序右下方“我的”图标,查看我的报名,打开报名表进行修改,然后提交修改。

第二步:网上登记结束后,在电脑上打印入学登记表。

在电脑上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手机桌面“尚学生涯”,进入微信小程序,点击右下方“我的”图标,扫码登录电脑端“小程序登录”进入会员中心,点击左下角“报名列表”,“打印登记表”,进入打印页面,打印或下载入学登记表。

第三步:8月15-25日,学生家长持打印的登记表和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能证明子女具有对应学校入学资格的相关材料原件(同时备用复印件两份)到对应学校接受现场审核(8月15—17日现场审核户口和常住住房都在服务片区的学生,8月20—24日审核其它情况的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

网上登记平台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摸底调查及学位安排的重要依据,所有要求入学的起始年级学生必须进入“平台”登记。因此,没有进入网上登记平台的新生无法到相关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如有特殊原因没有进入平台登记的,必须于8月5—10日持书面申请到市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说明原因,经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再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服务区对应学校现场审核。无特殊原因未在“平台”登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只能待秋季开学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置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四步:8月26-28日,凭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特别提示:

一是要在规定时间进行登记。

二是要认真阅读《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规定》、《学校招生片区图》和《入学若干答疑》,按照片区申报对应学校入学。若未按照片区划分申报,只能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置到指定学校就读,由此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承担。

三是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一只招收校本部和玉泉校区的直升学生,其他学校小学毕业生、插班生在“平台”登记时只能申请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如香城学校、第三初级中学、浮山学校等)。

针对网友的疑问,

咸宁市教育局作出了以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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