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小学初中毕业生家长: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 26号),严禁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推免考试临近入学前范围》《各类考试、比赛、训练成绩、证书等为入学依据。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我市严禁各公民办中小学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校考等任何方式提前招生、擅自招生。自2020年开始,全市所有民办中小学的报名途径仅有一种,即通过市教育局的“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网络平台统一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市教育局文件公布为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县教育局组织摇号录取,公民办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每校自主招生不超过100人外,其余招生计划都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任何机构和学校通过其他任何方式组织的招生录取均属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不予建立学籍。感谢各位家长对漳州教育的关心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前行,共创美好的漳州教育!
漳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19日
来源:漳州教育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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