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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民俗

树葬 葬式之一。亦称“风葬”。具体葬法颇多:有的在树杈上以树枝架成鸟巢状或在几个树杈上搭放横木,将死者陈放其上;有的在树上建造窝棚状小屋,将死者置其内;有的将死者悬挂或捆于树上。中国东北、西南等地区曾有这种葬俗。《魏书·失韦传》、《北史·契丹传》、《龙沙纪略》等史籍对此均有记述。

树葬起源于藏族地区,选择树葬的多为家境贫寒,未满一岁就夭折的幼童。有些家境很差的用一大篓筐,把儿童的尸体放进去,然后用麻绳挂在大树上。家境好些的用一小棺材,把棺材吊在树杈上。葬礼的过程,不允许家中父母参与。同时,树葬上挂满哈达、佛经、衣服,因为藏民相信孩子的思绪会像大树一样,不断地向着蔚蓝的天空生长,到达最纯洁的天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可见到各种不同方式的树葬。赫哲族猎人行猎而死,即就地取树干制成圆木棺,在四棵位置成方形的大树树杈上架以横木,上铺树枝,将死者木棺置其上。西藏珞巴族用树枝、竹子、芭蕉叶等在树上建成简易树屋,作为死者葬身之所。鄂伦春族过去将死者棺材置于离地面约 2米高的树桩上。对树葬习俗的产生,有的认为同游猎经济有关;有的认为是远古人类“巢居”生活在葬俗上的反映,他们基于灵魂不灭的观念,认为人们在生之时既然栖息于树上,死后到另一世界也同样要过树居生活。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北美、亚洲北部也曾有这种葬俗。

水葬葬式之一。中国部分藏族、门巴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实行这种葬法。西藏地区的藏族多数实行天葬,唯凶亡者和一些传染病亡者被贬用水葬;另一些地区的藏族因地处草原,缺乏燃料,除农奴主行火葬、天葬外,一般也行水葬。水葬有固定的场地,多设在江河急流处。人死后,请喇嘛念经,由司水葬者或近亲,将尸体屈肢捆扎,背至水葬场,在其前胸缚一巨石沉水。死者生前的穿戴用物归司水葬者所得,其余的财产半数交地方封建政权,半数交寺庙。由于治丧待客花费大,许多人因而负债,有些家庭甚至破产。大洋洲美拉尼西亚人、波利尼西亚人等也有此葬俗。水葬water burial即将死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葬法。曾流行于大洋洲和亚洲的喜马拉雅山区。大洋洲一些土着居民所行水葬大多将尸体置于独木舟中,任其漂流沉没。也有的民族唯等级低下的人实行水葬。在印度,所谓水葬只是将尸体焚化后的骨灰撒入恒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藏族、门巴族的部分人也实行水葬。西藏地区的藏族多实行天葬,只有凶亡者和一些传染病亡者被贬用水葬。四川甘孜及一些草原地区的藏族因缺乏燃料,除农奴主实行火葬、天葬外,一般人均行水葬。水葬有固定的场所,多设在江河急流处。人死后,在家停放1~3日,点酥油灯,请喇嘛念经,然后将尸体运至水葬场,由司水葬者或将尸体屈肢捆扎,胸前缚石沉水,或以斧断尸投水。死者遗物归司水葬者,财产半数交地方政府,半数归寺院。在现代,多对航海中的遇难者在举行一定仪式后将其投海水葬。

水葬是世界上比较古老的葬法,即将死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葬法。水是人类生命之源,人们对水寄于无限美好的向往和遐想。在许多神话中,都把水和神、幸福、美好、不朽连在一起。所以在安葬死去的亲人时,人们又很自然地联想到水葬。水葬在世界上大体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漂尸式、投河式、撒灰式。

天葬中国藏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葬俗,至今仍保留。亦称“鸟葬”。葬前,将死者放在屋内角落处停一至数日,请喇嘛念经一次。葬时,尸体忌从房门抬出,只能从窗口运出; 如住楼上,可用绳索吊下。 天葬是习惯形成的。专司天葬者将尸体用畜驮或背扛方式,运至天葬场。碎尸时,焚柏枝,烟缕升起,群鹰趋烟而至争相啄食。尸骨以食尽为吉祥,若有残余,送葬亲友则将其焚化。死者用过的器物和穿戴, 归司天葬人所得。 □嘛教认为,天葬符合释迦牟尼传记中所说的“舍身救虎”精神,死者的灵村官的互动交流平台魂也可以随鹰升天,得到来世的幸福。除藏族外,中国的部分裕固族和少数门巴族也行此种葬俗。在不丹、锡金、尼泊尔、拉达克等国家和地区的藏族中,也有天葬的习俗。

中国古书中就有关于天葬的记载。例如,“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周易·系辞传》,“盖上也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蚊嘬之。” ——《孟子˙滕文公上》。

西藏,天葬师把尸体背朝着天,折断四肢,在尸体中央和两肩用力撕开皮肤露出肌肉,然后退开,秃鹫铺天盖地而下竞相啄食。天葬台上剩下骷髅时天葬师用石头将骷髅敲成骨酱揉成一团,秃鹫再次铺天盖地而下,食尽散去,周围的人开始长跪顶礼。又如生活在非洲东部地区的马塞族人,他们死后将死者的全身用水洗干净之后,细细地涂上一层奶油,放在屋内中央位置,亲属们默跪在遗体四周做一天的祈祷,随后村中长老引路,众人抬着遗体来到荒郊野外,将遗体放在那里,任野兽吞食,飞鸟叼啄,借此表示马塞人死也不同土地结缘。再如,印度境内的帕西人中仍然存在天葬仪式。帕西人中“绝大部分成员仍信仰琐罗亚斯德教,保持原生活习俗”。在琐罗亚斯德教现存的经典《曾德-阿维斯陀经》(zend-areta)中有记载,琐罗亚斯德教徒“要把死者放在鸟兽出没的山顶上,让噬鸟喙”

坐缸佛教有一词汇名为“坐化”,意为修行成正果,坐而去世,故此亦别名为“坐亡”、“坐逝”。佛经《补续高僧传》卷十六中有云:“季善,祖凤阳人……示寂后,真身覆以缸龛,藏天真石洞中。”此类葬礼显示出不同世俗的礼仪,常人通常躺着,而佛教坐着。在江西地区,如今还保留着“坐缸”的葬礼,被当地人称为“瓮棺葬”、“缸葬”。缸为圆,圆为天,代表上;人为中,坐缸内,居中间;缸藏埋于土,代表安稳。通常有宗教信仰并且修成礼学者,坐缸三年后开缸验身,大抵身体不腐化,肉体不生尸虫。

“坐缸”,是一个佛教集合名词,即“坐化”与“缸葬”的合称。所谓“坐化”,是指一个修行有所成就之人,能够于临终之时,端然坐直而至命终,故又称“坐亡”或“坐逝”。“坐化”之所以能够体现出一个人的境界不同于凡俗,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就是临终时的姿势是坐着,而一般人都是躺着的;其二,就是表明无疾而终,临终时没有痛苦。所以,在很多佛教史传中,对于坐化之人的临终状态,多有“奄然”、“恬然”、“怡然”、“无疾”等描述,但并无坐化之后将尸体安放于何种容器中之记述,且对于坐化后之遗体一般予以火化。

所谓“缸葬”,又称“瓮棺葬”,是指将尸体放入一种陶制容器中予以安葬。这种丧葬习俗可以追溯到距今约5000—7000年的仰韶文化时期,因为该时期的彩陶工艺十分发达。现今出土的“瓮棺”,大多是两个瓮对接合扣起来,且在两个瓮底都有一个小孔,意谓便于死者灵魂出入。所以说,这种“缸葬”文化早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就已经在黄河流域流行了。

佛教僧俗将“坐化”与“缸葬”结合起来,最早出现于明代。明代明河法师所着的《补续高僧传》卷十六中有云:“季善,祖凤阳人……示寂后,真身覆以缸龛,藏天真石洞中。”此处记载的即是将尸体装于缸中进行安置,是典型的“缸葬”。缸葬是和尚坐化的一种独特方式,一般是在僧人圆寂后,将其盘坐装殓于一个特制的陶缸之中,并在遗体四周添充木炭、石灰、香料等物品,用来除湿防腐,再密封缸体安葬。

火葬葬式之一。以火焚尸,将骨灰储于盒(坛、缸、瓮等)内。 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 氐羌人就行火葬。《太平御览》卷七引《庄子》佚文载:“羌人死,燔而扬其灰。”这与其所从事的游牧经济生活有关。至今,四川茂汶以北地区的羌族仍行火葬。在族源上与古羌人有关的藏、纳西、拉祜、哈尼、普米、怒等族在历史上也行火葬,现在仍有部分地区保持此种习俗。在西藏,活佛、上层喇嘛和部落头人死后行火葬。因民族和地区不同,火葬的仪式和方法也不尽一致。四川、云南大小凉山□族火葬时,凶死者骨灰予以扬弃,正常死亡者的骨灰用土稍加掩盖。拉祜族火葬时,将死者及其生前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一起火化。普米族则先将尸体放进四方形棺中抬到火葬场,用斧劈开,把尸体置于放有蜂蜜和酥油的“柴房”中火化,后收骨灰送往高山的骨灰洞中。火葬在欧洲和亚洲的其他地区也有悠久的历史。古希腊人和罗马人为战争中死去的英雄们举行隆重的火葬典仪。印度的佛教徒和印度教徒死后必火葬,将骨灰倾撒于恒河之中。随着佛教的传播,世界各地的佛教徒也多采用这种葬法。在老挝,火葬成为特殊的哀荣,只有富裕的、有社会地位的正常死者,方能火葬。印度尼西亚巴厘的火葬仪式更是多种多样。基于经济生活本身的要求,以及战争和宗教的原因,古代世界各地都有这种葬俗。近代随着都市的发展,火葬更为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丧葬制度的改革,在大、中城市中,火葬已日益普遍。

火葬是一种处理尸体的方式,具体而言是以火把尸体烧成骨灰,然后安置在骨灰瓮中、埋于土中、撒于水中或空中,甚至以火箭射上太空。 印度教、佛教盛行火葬其中以佛祖释迦牟尼,圆寂后火葬留下舍利子而闻名于世,世界各地的佛教徒纷纷效仿死后火葬的葬式。

塔葬 塔葬是中国藏族的葬仪风俗之一,是藏族中最为高贵、最高待遇与最高规格的一种葬式,其又称灵塔葬。只有极少数大活佛死后才能实行这种葬礼。当高僧/活佛圆寂后,先把尸体脱水,把遗体内脏经口或肛门取出,再以各种药物和我香料处理处理后,然后根据地位供奉于金、银、铜、木或泥制的灵塔内,永久保存。

在布达拉宫内有这类灵塔。禅宗名刹少林寺的塔林即是埋葬历代高僧遗迹。

佛教活佛和僧侣处理遗体的一种方法。它起源于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或佛之爪发的习俗。“塔”译自梵文st□pa或巴利文th□po。塔葬法有三:①将火化的骨灰埋葬在砖塔之内。采用此法的最为普遍。②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如头盖骨、肱骨、股骨等,放在被称为“灵塔”的“塔瓶”之内。③在“塔瓶”内安放经过药物处理的整尸和死者生前用品。

在西藏,活佛或高僧死后,先用水银和“色拉”香料水冲洗肠胃,继而分别用樟脑水和藏红花水灌洗两遍,再用檀香木水和樟脑及藏红花通擦尸体表皮,最后用丝绸包扎,穿上袈裟,置于“塔瓶”之内。据认为用此法处理,尸体经久不腐,且皮肤柔软如生。10世纪末至11世纪初,古格王意希沃和米拉日巴的老师玛尔巴、宗喀巴以及贡嘎王依切尔等人的遗体都采用此葬法。17世纪90年代,五世达赖死后,开始在拉萨布达拉宫修建 “灵塔殿”和佛堂。 殿堂分3层,墙上绘有死者生前活动情况的壁画。“灵塔” 由“塔座”、 “塔瓶”、“塔顶”组成。 用红硬木制做,表面用黄金片包裹,镶嵌珠玉,极为奢侈华丽。后来又在此灵塔殿旁相继建造七世至十三世达赖的灵塔殿,规模大小不一。1936年所建十三世达赖的灵塔殿,是西藏最晚的一座塔葬建筑。

土葬 葬式之一。是世界上各民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葬式。又称 “埋葬”。 约产生在旧石器时代中期的早期智人(或古人)阶段。西欧的莫斯特期墓葬,是迄今所知的最早土葬。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进入晚期智人(或新人)阶段时,土葬有了发展。在死者四周围以石块,放置石器和装饰品,并撒上赤铁矿等红色物品。研究者认为,这种葬式是人类有了原始宗教观念的一种表现。

土葬,葬式之一,又称埋葬,处理死人遗体的一种方法,流行于世界各地,一般是把尸体先装在棺材里,然后再把棺材埋在地里(区别于‘火葬、水葬’等)。穆斯林埋葬死者不用棺材主张薄葬,提倡节约不主张立墓碑,不允许有陪葬品。以色列的犹太人埋葬死者不用棺材,散居世界各地的绝大多数的犹太人埋葬死者不用棺材。土葬起源于原始社会,那时就有这个风俗,例如半坡文明,还有后来的夏,殷等朝代都是采用土葬。

进入阶级社会后,有了明显的尊卑贵贱的等级差别。至秦汉时期,统治者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为由,禁民火葬,土葬遂成为汉民族的通用葬式,并世代沿袭。土葬之俗,在多数地区实行一次葬法,但在部分地区和民族中也实行二次葬法或多次复葬法。我国土葬在不同民族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形式特点虽有差别,但其基本观念都一样,即认为死者应保存完尸,“入土为安”,故土葬之俗,长期因袭。在个别少数民族中,也有视土葬为最坏葬法的,如藏族民间实行火葬、天葬、水葬,而对患有麻风、天花等传染病人或强盗及受刑而死的囚犯用土葬,认为可以根绝瘟疫流行和惩治罪恶,打入地狱,不得转生。土葬之俗,劳民伤财,滥占耕地,传染疾病,故新中国建立后已逐步为火葬法所替代,但至今在偏远农村仍有残存。

中国商代时为厚葬高峰期,不仅殉葬品奢侈,并迫使大量奴隶殉葬。西周时,墓葬大小、棺椁层数、随葬品的种类及多省,都按礼制作了规定。战国中晚期,又产生了以国君为中心的陵墓制度,秦始皇陵于即位后即开始营建,规模巨大。汉代盛兴选择风水的墓地之说,以人殉葬之俗语基本废止,随藜则以陶器、漆器为主。至三国、魏晋南北朝,渐演变为薄葬。自春秋时开始,出现在墓上封土建坟丘的习俗,汉代以下普遍行之。中国汉族、回族等民族实行土葬。土葬的主要形式有:竖穴墓、大石墓、瓮棺葬、石棺葬、砖石室墓、洞室墓、木椁墓、船棺葬等。夫妻合葬的形式起于先秦,汉以后一直流行到近代。《诗.王风.大车》:“谷则异室,死则同穴。”《礼记.檀弓上》:“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又“孔子既得合葬(父母)于防。曰:‘吾闻识也。’于是封之,崇四尺。”

土葬墓一般葬一个遗体,但也有数人或氏族(家族)成员合葬的。原始公社时期,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家族(宗族),通常也有固定的墓葬场。土葬一般均有不同质地的棺和殉葬品,统治阶级墓葬的殉葬品甚丰,甚至还有以人殉葬的。

最早的土葬多在人类居住的洞穴内外地表搁置死者,然后垒以土石,或掘一浅坑埋葬。随着社会的发展,土葬衍变为多种形式。中国的土葬形式主要有:①竖穴墓(土坑墓),自旧石器时代晚期开始一直流行。系从地表向下掘一土坑作墓室,葬后用土填实。②大石墓,流行于新石器时代至汉代。系在地表以大石造成墓室,有石门可以启闭,同一氏族(家族)的成员死亡后,可不断葬入。③瓮棺葬,新石器时代至汉代较为流行。用陶瓮或陶罐作葬具,多为二次葬(先葬于木棺,后拾骨重葬于瓮中)或葬幻童。④石板墓(石棺葬),战国时期以来一直流行。系用天然石板数块作为墓室,葬后覆以石板和土。⑤砖(石)室墓,战国时期以来一直流行。系用砖(石)砌成墓室,置棺其中,用土封团墓室。⑥洞室墓,始于战国时期,盛于六朝以至隋、唐。系先从地表向下掘一墓道,并于墓道末端掘一墓室,葬后封团墓门,填塞墓道。⑦木椁墓,始于商代,汉以后少见。系用木材在土坑内构成长方形椁室,置棺其中,上覆以土。⑧船棺葬,战国末期至汉初盛行于四川一带,实为竖穴墓的一种,但以独木舟作葬具。

船棺葬 中国南方古代一些少数民族的葬俗。因以船形棺为葬具,故名。历史上也称之为“架壑船棺”、“仙船”、“舟船”等,曾流行于商周至西汉年间。现在少数民族地区亦保留此风气。船棺分底盖两部分,均由整段木头刳成,上下套合。底部为船棺的主体,中为长方形盛尸处,盖作半圆形,内部刳空如船篷状。形如扬帆而起的船,寓意着死者可在另一精神空间,自在遨游,扬帆起航

船棺葬分露天葬和土葬两种。船棺露天葬流行于东南部古越人所在地,主要是福建及江西的武夷山区。福建崇安武夷山的船棺是独木舟形,史称“架壑船棺”、“仙船”、“舟船”等,曾流行于商周至西汉年间。近年考古发现,这种船棺分底盖两部分,均由整段木头刳成,上下套合。底部为船棺的主体,中为长方形盛尸处;盖作半圆形,内部刳空如船逢状。据文献记载,中国中南地区也有类似船棺葬:湖北称“敝艇”,湖南称“船”,广西称“沉香船”、“仙人舟”。船棺土葬系四川古代巴族的葬俗,流行于公元前4世纪末至公元前1世纪末。考古发现,四川巴县冬笋坝和昭化县宝轮院有船棺墓葬群,船棺体形硕大笨重,用整段楠木刳凿或用6块整板拼合而成,中部为盛尸处,上有木板为盖。在东南亚和太平洋一些岛屿也行此种葬俗,如越南海防等地发现有船棺墓,婆罗洲有船形棺,所罗门群岛的重要人物也用船棺葬。汤加和萨摩阿群岛酋长的船棺埋于近海处或任其在海上飘流。

船棺葬分露天葬和土葬两种。船棺露天葬流行于东南部古越人所在地,主要是福建及江西的武夷山区。福建崇安武夷山的船棺是独木舟形,史称“架壑船棺”、“仙船”、“舟船”等,曾流行于商周至西汉年间。近年考古发现,这种船棺分底盖两部分,均由整段木头刳成,上下套合。底部为船棺的主体,中为长方形盛尸处;盖作半圆形,内部刳空如船逢状。据文献记载,中国中南地区也有类似船棺葬:湖北称“敝艇”,湖南称“船”,广西称“沉香船”、“仙人舟”。船棺土葬系四川古代巴族的葬俗,流行于公元前4世纪末至公元前1世纪末。考古发现,四川巴县冬笋坝和昭化县宝轮院有船棺墓葬群,船棺体形硕大笨重,用整段楠木刳凿或用6块整板拼合而成,中部为盛尸处,上有木板为盖。在东南亚和太平洋一些岛屿也行此种葬俗,如越南海防等地发现有船棺墓,婆罗洲有船形棺,所罗门群岛的重要人物也用船棺葬。汤加和萨摩阿群岛酋长的船棺埋于近海处或任其在海上飘流。中国南方古代一些少数民族的葬俗。因以船形棺为葬具,故名。

古代以独木舟形棺木为葬具的墓葬。分露天葬和山区的古越人中,为悬棺。文献记载中国中南部也有类似墓葬。在东南亚、所罗门群岛、萨摩阿群岛,只有首领死后才能使用船棺,如不埋于近海处,则置入海中任其漂流沉没。

悬棺葬是南方古代少数民族的葬式之一。即人死后,亲属殓遗体入棺,将木棺悬置于插入悬崖绝壁的木桩上,或置于崖洞中、崖缝内,或半悬于崖外。往往陡峭高危,下临深溪,无从攀登。其俗流行于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悬置越高,表示对死者越是尊敬。属崖葬中的一种。在悬崖上凿数孔钉以木桩,将棺木置其上;或将棺木一头置于崖穴中,另一头架于绝壁所钉木桩上。人在崖下可见棺木,故名。“悬棺”一词,来源于梁陈间顾野王(519~581)“地仙之宅,半崖有悬棺数千”(《太平御览》卷47引)一语。1946年中国学者考察四川珙县、兴文悬棺葬时,始将此词作为专称。悬棺葬遍及川、黔、滇、湘、桂、粤、浙、赣、闽、皖等省,主要存在于福建武夷山地区和四川与云南交界的珙县、兴文、筠连、镇雄、昭通等县。与珙县悬棺葬并存的还有崖画。各地发现的县棺葬,葬具与年代各不相同。福建武夷山地区的多系整木挖制的船形棺,属春秋、战国之物。这一地区白崖悬棺的随葬品有龟状木盘及大麻、苎麻、丝、棉纺织品残片、残竹席等。四川珙县、兴文一带的多系整木挖制的长方形棺,其上为人字坡盖,属元、明时期之物。珙县洛表悬棺的随葬品以衣服为主,其上装饰繁缛,随葬的竹筷上写有汉字。悬棺葬工程艰险,耗资大,主要在贵族中盛行。

据历史文献记载和掌握的考古资料,福建、江西等东南地区的悬棺葬在我国悬棺葬年代中最早,且为古代越族之葬习。《汉书·严助传》:“越方外之地……处溪谷之间,篁竹之中,习于水斗,便于用舟,地深昧而多水险”。古代越人的经济生活“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人民被发文身……短褚不袴,以便涉游,短袂攘卷以便刺舟。”

三国吴沈莹《临海水土异物志》:“父母死亡,杀犬祭之,作四方函以盛尸。饮酒歌舞毕,仍悬着高山岩石之间,不埋土中作冢也。”唐张鷟《朝野佥载》卷十四:“五溪蛮父母死......尽产为棺,于临江高山半肋凿龛以葬之。自山上悬索大柩,弥高者以为至殓死有棺而不葬,置之岩穴间,高者绝地千尺,或临大河,不施蔽盖。”

崖葬崖葬是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遗体的一种葬俗,也是风葬即露天葬的一种。古代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流行的一种古老的葬法,包括悬棺葬和崖洞葬。人们将棺材放在凿出的山崖平台上,或在峭壁上凿孔再打入木楔,木楔上放置棺材,或将棺材放入天然岩洞之中,岩壁上雕刻各种图案,铭文等等。

崖葬习俗早在中国古代濮、 越、 巴、僚、汉等民族部分人中即已盛行。《临海水土志》对崖葬已有记载。中国的崖葬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江西的仙霞、武夷山区,贵州,广西山区、西江流域,湖南、贵州和四川接壤处的酉、辰、巫、武、沅等五溪流域,四川东南的长江及其支流沿岸,四川、云南的乌蒙山区北麓至金沙江边,台湾各岛屿。据碳14测定,福建武夷山崖葬船棺最早,距今3840±90年,约当于春秋、战国时期。及至近代,部分壮族、 布依族、 苗族、瑶族、仡佬族,以及现在贵州西南部的部分苗族和台湾兰屿高山族雅美人都行崖葬。

崖葬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①将葬具放置在天然崖穴中的称崖洞葬;②将葬具放入山崖层理罅隙的称崖墩葬;③将葬具放置在开凿的山崖窟龛中的称崖窟葬;④在悬崖上凿孔钉木桩搁置葬具的称悬棺葬。崖葬的葬制分一次葬和二次葬两种。 葬具有多种: 葬尸多用木棺、石棺、陶棺和布袋;葬骨或骨灰多用小匣、小函和陶瓮。一些崖葬处还伴有崖画、享堂或木偶。崖葬的葬所,有的仅置一、二葬具,有的置有数十葬具。同一处的若干葬具有的是同族或合寨择期举行仪式后同时葬入的,有的则是陆续葬入的,待葬满一穴后再另择它处。

越南、泰国、印度和缅甸交界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日本的琉球群岛及美拉尼西亚群岛和波利尼西亚群岛一些地方,也有崖葬习俗。崖葬是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遗体的一种葬俗,也是风葬即露天葬的一种。古代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流行的一种古老的葬法,包括悬棺葬和崖洞葬。人们将棺材放在凿出的山崖平台上,或在峭壁上凿孔再打入木楔,木楔上放置棺材,或将棺材放入天然岩洞之中,岩壁上雕刻各种图案,铭文等等。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遗体的一种葬俗。是风葬即露天葬的一种。崖葬习俗早在中国古代濮、 越、 巴、僚、汉等民族部分人中即已盛行。《临海水土志》对崖葬已有记载。中国的崖葬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江西的仙霞、武夷山区,贵州,广西山区、西江流域,湖南、贵州和四川接壤处的酉、辰、巫、武、沅等五溪流域,四川东南的长江及其支流沿岸,四川、云南的乌蒙山区北麓至金沙江边,台湾各岛屿。据碳14测定,福建武夷山崖葬船棺最早,距今3840±90年,约当于春秋、战国时期。及至近代,部分壮族、 布依族、 苗族、瑶族、仡佬族,以及现在贵州西南部的部分苗族和台湾兰屿高山族雅美人都行崖葬。

洞葬 高坡的苗人把洞葬叫作“把个杜”三个字,据说,“把个”是洞的意思,“杜”则是苗语的鬼,合起来的意思就是“洞里面的鬼”。夜幕降临后,几十个后生抬起棺木,全村人打着火把将亡灵送出村寨。按照古规,他们不许走有人过的路,也不准许用砍刀开路,必须走一条陌生的路。几十个人抬着棺木前拉后推,将沉重的棺木送进半山上的亡灵洞中,然后一齐转身离开,任何人都不能回头再看一眼亡灵,而且从此任何人也不再走进这个亡灵安息地。荔波有三支瑶,瑶麓瑶族平常穿的上下都是青色的衣服,所以被叫青瑶,或青裤瑶。青瑶如今还沿袭洞葬习俗,2008年还有六、七副棺材抬到棺材洞里去。

洞葬有一整套骇人听闻的程序,程序都由寨上的“鬼师”一手操办,十分隆重和严肃。

入殓那天,死者穿上一套崭新的民族服装。给死人陪葬用的是半张人民币,另一半由家人自行处理,或珍藏,或烧掉。一般陪葬的都是三、四百元,当然也有过千元的,因人而异。同时放在棺材里的还有饭、酒、肉等,旁边还放上一些农作工具,最重要的是一件雨具,寓意让逝者到了另一个世界也能遮风挡雨。

出殡那天要杀上一头牛(水牛或黄牛均可)或是一头猪,或两者兼有,以家境殷实与否而定,或依照死者生前要求而定。杀牛时要一刀毙命,成者可获几十斤牛肉作奖赏,否则要罚款几十上百元。这对“杀手”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

死者入洞的当天晚上,亲人要到洞里点上火把,以示让死者明察通往阴间之路。在十几年前,有家属在离开洞前没有处理好火种,酿成大火,把洞口前的一些棺材及树木给烧了,被罚宴请全村人谢罪。

民间有民间朴素的说法,在学者眼中则有其浪漫的解释。比如,一位高坡的苗族学者认为:“他们(指苗族)的祖先居住在黄河流域,神农氏就是他们的老祖宗,由于战争失败的历史原因,祖先们被迫迁徙到南方大山之中。甲定,苗语念‘翁勒翁咒’,意思是‘洪水黄河’。他们的先人一代一代梦想重返故土,以便扶柩还乡,故有‘洞葬’之习。”通常认为,苗族的先民最早生活在黄河流域,即距今5000多年前的“九黎”部落,蚩尤为其首领,在争夺中原的涿鹿大战中,不敌黄帝部落,败走南方,盘踞长江中下游一带,形成新的部落联盟,史称“三苗”,在新一轮的争夺中,他们再一次败给了尧、舜、禹领导的部落,被迫迁徙,其中有一部分辗转来到贵州境内定居。

迁徙是苗人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贵州很多地区的苗族古歌里,都有关于苗人祖先迁徙的歌咏之辞。把洞葬之俗与历史联系起来,聊备一说,也许并不全是臆造。马里多贡族的丧俗。多贡人世居山区,其村落的某一处山岩项端要建有用石块垒成的小型尖塔,塔旁是一深不可测的山洞,用以安葬死去的人的尸体。多贡人对去世者要举行洞葬仪式。亲友乡邻攀上垒有小塔的山顶,并用绳子把尸体拽上去再吊入安放死者的山;:达时"洞葬"就完成了,既不盖土,也不火焚。

风葬亦称“露天葬”。包括树葬、崖葬、洞察洞窟葬、悬棺葬等。一般将死者遗体裸露于树木或旷野之中,或置于岩石下、山崖间、洞窟或树洞内;有的将尸体放入棺柩,再搁置在用茅草和木板制成的停棺棚或小茅屋中。有的民族对所崇拜的图腾物实行风葬在中国等东亚各国,泰国等东南亚各国的很早时期,都有这种习俗存在。

亦称“露天葬”。一种风化的丧葬方式。包括树葬、崖葬、洞察洞窟葬、悬棺葬等。流行于中国东北和西南部。一般将死者遗体裸露于树木或旷野之中,或置于岩石下、山崖间、洞窟或树洞内;有的将尸体放入棺柩,再搁置在用茅草和木板制成的停棺棚或小茅屋中。中国古代契丹、室韦以及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珞巴等族实行树葬。有的民族对所崇拜的图腾物实行风葬。

基诺族对非正常死亡(如妇女难产)的丧葬方式。在坟地搭一木架,置棺于上,任风吹雨打,腐烂为止。

四川甘孜地区康定一带藏族葬俗。人死后,挂于墙壁风干,状如傀儡,俗称“风干”,这是风葬的一种特殊形式。

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遗体是风葬即露天葬的一种。鄂伦春族的风葬仪式,神秘而隆重。人死后先要用冰雪水或是河水,给死者沐浴净身,再剥取桦树皮缝制一个棺材。也有用一粗圆木,对半劈开,上下中膛挖空,然后将死者放入空腹的粗圆木内。死者装殓后,就要选择一个两棵松树相距 1 米左右的地方,进行风葬。在离地面高约2 米左右的地方,将树干砍断,在两个断树干上各放一块横木板,然后再把棺材放在横木上,尸体的头要朝西南。 在出殡前,死者的亲戚以及生前好友都闻迅赶来,并在葬地燃起火堆。他们把死者的生前"三宝"──猎马、猎犬、猎刀放在尸体旁,然后用枪把猎犬打死。最后要处死猎马。在处死猎马时要把马的四蹄绑在树上,在马的眉心正中处插上一朵鲜红夺目的大紫香花。待天黑下来以后,一个身穿各色毛皮拼制?quot;神衣"、腰间挂着钢铃的萨满,突然跳出人群。这时死者的家属要捧上来 3 碗烈性酒向萨满致意。萨满把酒一饮而尽,然后猛地操起大斧,跳到马头前默默地祷告。趁马不备之时,挥动大斧将其砍死。把马皮扒下,马肉扔掉,用马皮把马头及五脏包起来,挂在树上。陪葬马时还要说几句话,告诉它别想家,也别再回来了。如果杀不起马时,就将死者在世时所穿的衣物驮在马上,围绕棺材走几圈。棺材悬在空中的时间越长越好,如果掉下来了,也不再去管它了 。鄂温克和鄂伦春族古老的丧葬方式。架棺或尸体于野外的木架上,使其自然风化。风葬的棺木有木板做的,也有柳条编的,更原始的则用桦树皮或苇子包裹尸体。新疆的达斡尔人主要集中在塔城县的一些乡村,是新疆人口较少的民族。

他们沿袭下来的丧葬习俗却十分讲究。达斡尔人风葬习俗是针对萨满(宗教人士)去世后进行的,几年后再将遗骨进行土葬。另外,将因患天花而死去的婴儿放在筐内,摆在特意搭的架上,进行风葬,希望其小孩能尽快转世回生。

海葬 海葬是将骨灰撒入大海的一种葬法。骨灰撒海,冲破了传统的“入土为安”观念。人从自然中来,又回到自然中去。海葬是继墓葬以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人类思想的一大飞跃,是社会文明的一大标志。海葬有利于节约土地、发展经济,有利于移风易俗,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这方面起了很好的带头作用,为人民树立了榜样。骨灰撒大海,情意留人间。

海葬的历史十分的久远,它最早起源于北欧海盗,并成为海上最古老而哀痛的仪式。海葬最初的仪式十分的简单,它以小船载尸,挂上风帆,乘着落日的余晖,驱使西行,任其在大海中漂游。后来在逐年的演化中,便为军队所用,早年,舰上人员死亡的时候,若尸体无法运回陆地安葬,他们则会在海上举行海葬仪式。 海葬典礼通常在日出或日落前举行,但根据战地特殊状况也可于夜间举行. 当举行海葬典礼的时候,全体舰员在后甲板列队,遗体包殓好并绑上重物放置于木板上,当告别仪式完毕后将木板稍倾斜,尸体随之滑入海中下沉。此时舰艇汽笛长鸣, 军舰降半旗,舰上军乐队奏哀乐,并将日期、时间、经纬度加载航海日志。这就是他们最初传统的海葬仪式。

沙葬 新疆沙漠最为盛行。将死者用麻袋装好,投入流沙中,使其慢慢陷进沙子里。由于气候关系,许多尸体进入沙子里面就立即脱水,使得尸体不会腐烂,可以天然保存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草坪葬 西洋风格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完美结合,流畅的线条,给人视觉的美感。配以茵茵绿草,恰似雨后的原野,让人顿觉清新与惬意。匠心独具的设计,施以香炉、鲜花寄托后人无限的追思。

草坪葬源于西方流行于东方的葬式。与芳草为伴,让生命生于自然,归于自然,吸取大地甘露,与天地合二为一。

花葬,环保花葬,即将骨灰倒进花坛下方地窖,让其自然溶解。这种安葬方式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除去基础建设用地,可达到“零占地”,实现真正的环保节地。花葬是墓葬与树葬的创新,它改变了传统公墓死板、无生机的形式。

二次葬 又称迁葬。原始社会的一种葬俗。即在人死后先放置一个地方,或是用土掩埋,待尸体腐烂以后,再迁到另一个地方举行第二次埋葬。

其特征是:死者过世后,其家人会先将尸体草草掩埋,待一段时间后(两年到十年不等),尸体腐烂殆尽,拣拾遗骸残骨,用茶油或白酒洗净后按人体结构屈体放入陶瓮,另外找片风水宝地建坟墓埋葬。这种专门用来盛尸骨的陶瓮,有些地方称之为“金罂”;二次葬拣骨的过程也相应的被叫做“拣金”。

中国仰韶文化早期曾流行二次葬,仰韶文化的中、晚期和齐家文化、辛店文化、卡约文化、寺洼文化等遗址也有发现。一般可分为单人二次葬和多人二次葬。有的有葬具(如用瓮棺),有的只有土坑。中国后来的一些少数民族以及北美洲的印弟安人等也有过这种葬俗。我国许多民族丧习俗,为复葬葬式之一。初葬若干年后,再通过正式仪式将棺木或尸骨取出二次葬。据考古发现,我国仰韶文化时期就有二次葬俗。其动机一说是古人认为人之血肉属于人间,必须待其腐朽之后再作正式埋葬,死者灵魂才能脱离尸身进入阴间;一说是为实行氏族或家族合葬的需要。后代二次葬的原因各异,或子孙发迹,再行“厚葬”;或因朝廷追褒、追贬而“改葬”;或客死他乡,就地 葬,过后移归故里“迁葬”;或夫妻一方先亡,待另一方亡故,移骨“合葬”等。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先初葬,后改葬成为必须履行的程式。二次葬的历史由来已久。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出现,据考古发现,在5000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就出土了几座二次葬的坟茔。此葬俗在一些少数民族流传至今,如东北鄂温克、赫哲族等,南方的瑶族、畲族、壮族等。但是,在汉民族礼制思想的统治下,挖祖坟、拾骸骨,一而再、甚至再而三的丧葬习俗显然与所宣扬的孝道是格格不入、大逆不道的。因此,二次葬“在殷周以后,在中原地区即已绝迹”。许多原始文化认为死者自人世通往冥府,中间须历经若干过程,因此死后未腐烂仍待若生人,须供饮食,留置家中,由家属陪侍。印尼人对腐尸流出之血水仔细处理,有时还以食米吸收血水;爪哇巴里岛人认为死者要经过42天才会完全离家;罗马尼亚人葬后须定期掘出骨头(儿童3年、青年5年、老人7年),以酒及水清洗后置入亚麻布袋内,送到教堂作第二次埋葬,至此丧家始能恢复一般社交往来。北美休伦族人(印第安人之一种)的二次埋葬系采集体方式,每10~12年举办一次灵魂节,届时死者尸骸均移至社区墓地集中埋葬。若干南美及欧洲国家因土地不多,亦在埋葬3~5年后将骨骸掘出,置于壁龛或骨罈里,或移至公有墓地集中安葬。二次土葬是在人死入土安葬3年或5年,甚至更久以后,重新起死者遗骸之残骨于地下,另再埋葬。这种作法是要待人体软组织完全腐烂和分解后,再打开棺罂、捡 骨,用白酒洗净,然后按人体结构,脚在下、头在上、屈体、装入陶罂(罐,俗称“金罂”),盖内写上死者世系姓名,重新埋入地下。这种二次葬,亦称为“洗骨 葬”或“捡骨葬”。

木乃伊木乃伊,即“人工干尸”引。此词译自英语mummy,源自波斯语mumiai,意为“沥青”。世界许多地区都有用防腐香料体,年久干瘪,即形成木乃伊。古埃及人笃信人死后,其灵魂不会消亡,仍会依附在尸体或雕像上,所以,法老王等死后,均制成木乃伊,作为对死者永生的或用香油(或药料)涂尸防腐的方法,而以古埃及的木乃伊为最着名。古代埃及人用防腐的香料殓藏尸。人体冷冻技术亦被一些学者称为制作现代化的木乃伊技术的一种。如果有人死去,他的尸体首先被送到一个被称为“衣部”的地方:专门净化尸体。尸体被苏打水清洗过后,就送到叫“诖拜特”(意为纯洁之地)或“培尔—那非尔”(意为美丽之屋)的地方,完成香料的填充。

胎曲葬 大溪文化遗址出土数百座墓葬中,发现大量“胎曲葬”墓葬,即死者俯身式曲肢,双手交叉放在腹腿之间,仿佛母体中的胎儿。

在三峡地区大溪文化遗址上,出土了大量的“胎曲葬”墓,死者俯身式曲肢,双手交叉放在腹腿之间,仿佛母体中的胎儿。这种奇特的墓葬方式,至今仍是谜团。距今六七千年前,三峡地区先民创造了辉煌的大溪文化,其中发现的大量“胎曲葬”墓葬方式。大溪文化遗址出土数百座墓葬中,发现大量“胎曲葬”墓葬,即死者俯身式曲肢,双手交叉放在腹腿之间,仿佛母体中的胎儿。邹厚曦,考古专家称其为“胎曲葬”,国内其他地方罕见。

壁葬 壁葬是将骨灰盒嵌在墙壁内的丧葬方式,在安葬死者的同时为后人留福,是一种先进的殡葬理念和行为。壁葬墙和普通的墙体高低相仿,略厚些,墙体正面分布着井字形的壁葬格,大小可放入骨灰盒。格位口用石材封死,石材外表面就当作墓碑,刻上碑文。一堵壁葬墙可安置几十乃至几百个骨灰盒,存放量极大,又节约土地。壁葬的建筑形式十分丰富,有回廊式的,有亭子式的,有四合院式的还有多层式的等等。

中华民族就有重视长亲的传统。依逝者威望、声誉、资历等的不同,在丧葬的地点、规格、礼仪、墓穴的大小及耗资等诸方面有所区别。八宝山革命公墓在修建时也是如此安排的。根据逝者在党和政府中担任的职务高低,参加革命的时间长短、贡献大小,在墓穴的规格、安葬的地点上也有所不同。这并不是共产党讲等级排场,而是只要谁对历史,对人民做出巨大的贡献,人民就以最高规格安葬谁。

烟花葬 烟花葬是一个既能寄托生者哀思,又可达成死者心愿的葬礼或许是向逝者致以最后敬意的最好方式。在英国举办的这一文化展开辟了殡葬主题区,其中不少参展商推出新概念(烟花葬)殡葬形式,使观众大开眼界。 所谓“烟花葬”,是指把死者的骨灰混入烟花中,之后由大炮或其他发射器射向夜空,在夜空绽放。生者在璀璨的烟花中,送逝者最后一程。 烟花葬约耗费900英镑(约1800美元)至1800英镑(3600美元)。迄今英国已举办36次“烟花葬”。 尽管“烟花葬”在英国还是新生事物,但美国早有先例。

美国着名作家、“荒诞新闻之父”亨特·汤普森2005年在阿斯彭家中开枪自杀身亡后,家人和朋友在悲痛中完成他的遗愿:用大炮把他的骨灰射向天空。他的骨灰随烟花装入一门大炮内,从位于科罗拉多州一座47米高的塔上发射,化做漫天璀璨烟花。

红色、白色、蓝色和绿色的烟花齐燃,持续了近10分钟,许多名流参加了这场奇特的“烟花葬”。

汤普森为自己举行“烟花葬”的想法由来已久。在1978年英国广播公司(bbc)播出的一部纪录片中,他希望自己去世后用大炮把骨灰射向天空。

食葬 食葬是一种奇特葬礼习俗,他们分食本族死者遗体,葬死者于生者腹中,因而被称为食葬族。

非洲中部的密林里,居住着一个贝拉尔部族。这个部族沿袭一种奇特的食葬习俗,他们分食本族死者遗体,葬死者于生者腹中,因而被称为食葬族。而食葬只是极少数部族的特殊葬法。过去人们只知道食葬是让野兽吃掉死者遗体,而活人吃掉 掉死人的食葬方法,还是首次发现。移尸完毕,由族长主持向遗体告别。全族人围立遗体两旁,在族长带领下,念着咒语,表示为死者祈祷冥福。紧接着又是一阵哭声,哭声刚落,就开始分尸。只见族长手执一把钢刀,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刀尖刺入尸体的胸膛,然后一直划到腹部,这时死者的腹部就像被捅破了的气球,发出卟的一声,内脏外露,但并未出一滴血。这时族长把手伸进死者的胸膛里,掏出心脏,之后再伸进腹腔,掏出其他内脏,接着把四肢分割开来,割成一块一块的肉块,然后把肉块分配给在场的全族人吃。 分肉的方法也有一定的规矩。大腿肉多的部分分给死者的家属,膝盖以下的小腿部分分给死者的兄弟,心脏分给族长,头部分给死者的孩子,腹部分给部族各家。阴茎和睾丸分给死者亲属中的年轻女人或已婚未孕的妇女。胳膊分给猎物最多的猎手。大块分配完毕之后,再由各家细分成许多小块,这时就开始吃起来。吃的时候,每个人的面部表情都很认真严肃,默默无言。母亲们把肉块用嘴嚼碎,再喂进小孩的口中。 细嚼细咽,整个食葬过程共历时两个小时,遗体被全族人分吃一光。

吃肉的时候,既不煮熟,也不加温,更不烧烤。生吃遗体,在贝拉尔人看来是表明死者在死后,仍然能返回本族部落来,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与全族人永世同在。贝拉尔族人死时都希望能“享受”这种食葬,希望自己的灵魂仍然活在本族人的心中。

食葬仪式结束之后,参加葬仪的全体族人均破涕为笑,每个人都没有了眼泪,个个都面带笑容,他们高兴的是死者又在生者心中复活了,他们像真有其事那样,欢迎死者又重新回到部族里来,和大家共同生活。

他们分食本族死者遗体,只是他们的一种信仰,一种风俗。他们盼望死者重返本族,也是一种美好的善良的愿望。虽然目前世界上某个角落里仍有少数人吃人的部族,但贝拉尔决不是人吃人的部族。食葬只是他们的风俗。

气球葬所谓气球葬,是使用热气球装上逝者的骨灰,点燃升空,骨灰从高空洒向海洋大地。气球葬和烟花葬这两种新型的丧葬方式都能节省宝贵的土地资源,与太空葬相比,价格也比较容易为大众所接受,但在国内还都是鲜有所见。

太空葬 太空葬礼是指将死者的一小部分骨灰放入一个唇膏大小的太空舱内,而后利用火箭送入太空。世界上第一场太空葬礼于1997年4月21日举行。

在欧美国家,一些追求标新立异的人群会选择太空葬。将装有逝者骨灰的容器随着发射卫星的火箭一起在太空中运行,最后火箭掉落大气层,和流星一样燃烧蒸发。要求“太空葬”的大多是理念超前、事业卓越的成功人士,收费往往高达上万美元,国内并不多见。 葬礼并不只限于火箭发射。塞利斯蒂斯公司会向家属提供为期三天的完整计划,其中包括一场宗教仪式。如果同时为200名死者举行葬礼的话,这当然意味着上千名亲朋好友到场。在随后的太空葬礼中,被送上太空的不是死者的遗体,也不是死者的全部骨灰。工作人员象征性地选取极少量的骨灰(通常只有几克左右),放进一个小型的容器里,然后由还有剩余有效载荷可供出售的科学探测卫星或者商业卫星把载着骨灰的太空舱送上太空。太空葬所用的金属胶囊骨灰盒 。

水焚葬 所谓“水焚葬”就是将死者用丝绸包裹,放入一个圆柱形的“锅炉”,随后向里面注入数百升混合着氢氧化钾的水,将锅炉内部加热到150摄氏度。两到三小时后,死者的尸体就变成了白色的骨灰和一些骨头,以及一些咖啡色的液体。这些白色骨灰可以作为肥料,骨头即使扔掉也不会对环境造成任何伤害。

水焚葬”是英美新兴的一种丧葬方式,就是将死者用丝绸包裹,放入一个圆柱形的“锅炉”,随后向里面注入数百升混合着氢氧化钾的水,将锅炉内部加热到150℃,直到尸体在两三个小时后化为白色骨灰和一些骨头,以及一些咖啡色的液体。这些白色骨灰可以作为肥料,骨头即使扔掉也不会对环境造成任何伤害。让处理尸体的过程变得更环保,更节能。

英国生物化学家桑迪沙利文在其家乡格拉斯哥创立了“水焚葬”,他表示,把处理尸体产生的液体倒入下水道,没有dna,没有蛋白质,只有化学物质,完全没有与人体有相关的东西。

陶器葬陶器葬又称为“直葬”、“冲天葬”。云南路南撒尼支系的彝族历史上曾实行过这种葬法。用六尺高的坛罐,将死者放入站直,埋在土里,垒成坟堆。 云南路南撒尼支系的彝族历史上曾实行过这种葬法。当地人认为是祖先传下来的,人是站着走的,也要站着死,头顶青天,脚踏大地,活着如此,死了也如此。

生态葬 生态葬是指人的遗体火化后,通过“草坪葬”、“水葬”、“树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具有环保、节能和成本低等特点。

近年随着我国土地资源的剧烈消耗,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逝者“身后事”的绿化,诸如树葬、海葬、花坛葬、壁葬、骨灰还林,这些新方式渐渐为大众接受,在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同时,人们可以以一种全新的、更有意义的环保方式寄托哀思。 '700')this.width='700';" title="各式各样的葬礼、、">

碗墓明朝初年,在婚礼丧葬方面一时尚无新制,各阶层、各民族和地区主要是因袭旧俗。在统治阶级中,大多以奢侈,浮夸、竞相厚葬为荣耀。力量不足者则借贷财物在下葬时大摆宴席。且停葬选期,水陆道场,聚亲朋戚友作乐娱尸,以示风光。丧事竞毫无哀戚之情,碗墓就在此时出现。

清代至民国初年,川东及重庆地区流行用瓷碗与石灰粘合作为墓椁的碗墓的殡葬习俗,一座碗墓动辄用瓷碗成百上千件。

屈肢葬屈肢葬相对直肢葬而言,指的是人死之后尸体所摆放的形式。它是中国文化史特别是中国墓葬制度史上一个奇特现象。但是,关于它的渊源、流行时间和地区、表现意义等等的解释又是一个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 屈肢葬屈肢葬相对直肢葬而言,指的是人死之后尸体所摆放的形式。根据已发表的资料,解放以来在陕西和甘肃特别是陕甘交界地区发掘的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墓中,蜷曲特甚的屈肢葬占70%,直肢葬占12%,葬式不清者有18%。据此,或以为这种直肢葬与屈肢葬并行的葬仪是秦国特有的文化现象,直肢葬者为秦宗室贵族,屈肢葬者为殉葬的奴隶。但根据文献尚不能直接证明秦国的殉葬一律采用屈肢葬仪。

确实,秦国殉葬的风气特别盛行,《史记。秦本纪》:“三十九年,缪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针虎,亦在从死之中。”而且,屈肢葬并非仅流行于秦国,二里头文化遗址中也有蹲坐、仰屈、侧屈等葬式。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辛店文化的屈肢葬与春秋时代秦国的屈肢葬表现出惊人的相似。如辛店文化姬家川遗址m2,有一屈肢葬者,其足根已靠近臀部,屈度特甚。在齐家文化永靖大何庄遗址中的屈肢葬也与辛店文化和春秋秦文化的表现相同,下肢向上弯曲紧贴胸前。在洛阳中州路和郑州二里岗的东周墓中,屈肢葬也占有绝对的多数。更有趣的是,在甘肃永靖秦魏齐家文化男女合葬墓中,还发现女性依偎男性身旁,采用屈肢葬仪。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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