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评论员 吴小叉
近日,浙江省2020年高考的一篇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引发了舆论热议。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教授点评文章称“老到和晦涩同在,思维的深刻与稳当俱备”。但大量网友质疑文章“矫揉造作”,也有北京大学教授、普林斯顿的博士等对这篇文章进行了批评。
“现代社会以海德格尔的一句‘一切实践传统都已经瓦解完了’为嚆矢。滥觞于家庭与社会传统的期望正失去它们的借鉴意义。但面对看似无垠的未来天空,我想循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的生活好过过早地振翮⋯⋯”以上是《生活在树上》的首段。这篇文章大量运用了生僻词、学术语句,引用了一些不太常见的典故,几乎都由长句组成。有网友调侃称,仿佛在考长难句解析。
文章有为了造长句而导致的小量语病,以及部分对引用的典故内涵理解得不够透彻的地方,但如果说词不达意,倒也不至于。
要说炫技,肯定有;晦涩难懂,的确;矫揉造作,也许;但够不够得满分?按照高考作文的要求、阅卷标准和其他高考作文的横向比较,大概是可以的。
当然,承认这是一篇现行标准下可以得满分的作文,并不代表认同这是一篇成熟的好文章,让准备高考的学生甚至所有人都来学习。作家马伯庸表示,这些生僻词、生僻典故和生僻表达都用对了地方,问题在于,没这个必要,作文里要表达的意思,完全可以用更平实、朴素的词句来组织,信息一点不会损失。
实际上,这篇文章结尾部分的点题句“生活在树上——始终热爱大地——升上天空。”就写得很好,也是大部分人都能理解的“人话”。问题在于,如果通篇都使用平实的语句,表达同样的观点,还能不能获得满分?很可能不行。甚至这位作者日常写作时,也不会这样写——这才是最吊诡的。
不妨以此为契机,重新思考,高考作文究竟考的是什么?是学生的遣词造句技巧、能否逻辑自洽还是思辨能力?这样的考核标准是否与语文教育的目标相吻合?
比起对这篇作文该不该得满分的讨论,其实更多的是对浙江教学月刊社将这篇满分高考作文以范文形式展示出来的质疑。无论是否认为这篇文章值得满分,都不会否认,这并不是一个值得学习的写作方向和方式,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浙江大学副教授陈建新也在点评的最后表示“其中的晦涩也不希望同学们模仿”。
问题是,只要这篇作文以“满分”的方式呈现了,就必定会造成模仿。高考作文书、培训机构的作文辅导都是以过去的满分、高分作文作为经验来分析和传授的,这是不以阅卷组和发布刊物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事实。况且,以这篇作文目前的讨论度,还可能造成大规模的模仿。模仿成什么样是另一回事,但这个方向显然是跑偏了。
无论是将学校内的写作训练当作公共表达的“前奏”练习,或是将二者完全割裂,都应当明白,公共表达需要“说人话”。公共表达是为了输出观点,为了交流和探讨,能够让人理解是顺畅沟通的前提,“说人话”是最高效也是最基本的方式。这当然不等于说文风和词句的美感不重要,只是刻意的晦涩没有必要,也并不显得更高级。这或许可以让一篇文章在高考中得高分,但却不能让它得到赞许,甚至都难以传播。
公共表达是需要“说人话”的,那么,高考作文要不要呢?这个问题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附: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