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骨干教师50名,学科不限。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现在职在岗的初中、小学各科教师,并具有相应的学段、学科教学经历。
5.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突出教育人才(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正高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省特级教师(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获得江苏省大市级教学、教科研、德育(班主任)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高级职称可放宽为45周岁以下);
(5)获得江苏省县(区)级教学、教科研、德育(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高级职称可放宽为45周岁以下)。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教育局指定邮箱:wxxqjy@126.com。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邮件名称与报名表应统一命名为“2020年骨干教师招聘报名表+姓名”。
网上报名及材料邮寄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一份(点击“阅读原文”可查阅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阶段)、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骨干证书、荣誉证书、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效期内)、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
(3)教学科研成果材料。需提供本人真实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科研奖励等情况,以及能证明自己教科研成果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以上材料,在进入考核时须查验原件,原件核对无误的人员方可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二)资格初审、材料邮寄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将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邮寄至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未在指定时间邮寄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初审结果及材料邮寄地址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所寄材料恕不退还。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
2020年骨干教师公开招聘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教科研成果评比环节,由专家组根据报名人员邮寄材料进行评分;第二阶段为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上课+答辩),按不同学科组织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阶段考核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总成绩=教科研成果评分×4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60%。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阶段后在新吴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须服从教育局交流安排。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2020年8月15日前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及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招聘录用人员符合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人才政策中五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按《新吴区教育人才“3551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咨询电话
0510-81891327
81891363
81891316
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无锡市教育新闻信息网: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新吴教育网
()公布。
微信公众号:新吴教育。
五、纪律与监督
1.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附:新吴区教育人才“3551计划”
实施办法要点选摘
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育科研水平较高,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对新吴教育有一定的引领、补充、示范作用。
一、资格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10年聘用合同,并具备以下业务资格条件:
✪A类人才:
1.“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4. 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B类人才:
1.省特级教师;
2.省教学名师;
3.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4. 设区市市级中小学教育名家培养对象。
✪C类人才:
1.设区市市级名教师、名校长;
2.设区市市级社会事业领军人才;
3.具有正高职称的中小学教师;
4.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紧缺学科专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D类人才:
1.设区市市级学科(德育、教科研)带头人;
2.县(区)级名教师名校长。
✪E类人才:
1.设区市市级学科(德育、教科研)教学能手;
2.县(区)级学科(德育、教科研)带头人。
二、奖励政策
新引进的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下列政策:
1.安家补贴。人才在新吴区购房安家的,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安家补贴80万元、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依据本区的购房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后首次拨付20%,第二年拨付30%,第三年拨付50%。如果不购房的,安家补贴按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发放,首次拨付20%,第二年拨付30%,第三年拨付50%。
引进人才夫妻双方同属引进对象的,安家补贴就高一方享受。
2.省亲补贴。引进人才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利用双休日团聚比较困难的,根据路途远近,500公里以内、500—1000公里、1000公里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1.8万元、2万元的省亲补贴。该项补贴每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5年。
3.薪酬补贴。对在岗履职的A、B、C、D、E五类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年一定额度的薪酬补贴(具体标准见下表),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发放,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者(60分以上)等次,分别按100%、80%、60%的比例发放(优秀、良好、合格比例一般分别控制在20%、70%、10%),不合格者(不满60分)不享受补贴。在人才总量总体偏少的情况下,实行统筹掌握各类人才考核比例。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说明:拥有多个层次荣誉称号的人才薪酬补贴就高执行。
4. 岗位贡献奖励。进一步激发教育一线的教师敬业爱岗、岗位成长,对经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岗位骨干教师(按20%优秀、30%良好、50%合格的比例确定),实施奖励,奖励经费为8000元、6000元、5000元。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三、申报与管理
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
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区教育文体局(现为教育局)对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后报送区人社局。在此基础上组织评审认定,由区教育文体局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开展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新吴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公示无异议,由区编办、人社局等部门办理引进入编等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相关奖励,停止发放并追回政府补助资金,并进行公告:
1.提供的申报资料或考核材料弄虚作假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违法乱纪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3.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不服从单位管理,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5.未按照协议规定服务满期限的。
四、本办法由新吴区教育文体局(现为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