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公安局惠企措施的
通 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的意见》,市公安局聚焦企业需求、立足职能领域、研究政策措施、破除效能瓶颈,尽最大努力便企利企惠企、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市公安局惠企措施予以公布。
附:市公安局惠企措施(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2022年3月14日
附:市公安局惠企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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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审批时限
一、政策内容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由各5个工作日缩短为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政策依据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三、申办主体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会计结算等业务的物理区域,包括自助服务银行营业场所和自动柜员机。金库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库房,包括保安押运公司自建金库。
四、申办流程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前,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
(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二)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
(三)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
(五)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确定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护级别。专家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意见,并由参与论证和审查的专家签名后,报公安机关审核。公安机关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施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不予批准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的公安机关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公安机关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完成验收工作。专家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意见,并由参与验收的专家签名后,报公安机关审核。公安机关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公安机关对验收合格的,应当批准,并发给《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验收不合格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验收。
五、申办方式
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应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申请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
六、联系方式
市公安局内部单位保卫支队,电话:3950677。
压缩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时限
一、政策内容
对申请设立的公章刻制业,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审批、证照核发工作;不予受理许可的,按规定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二、政策依据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公安部切实做好特种行业“放管服”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公治传发〔2020〕169号)
三、申办条件
取得营业执照
四、申办流程
申请设立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所在县区的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审批、证照核发工作;不予受理许可的,按规定做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五、申办方式
线下申办
六、联系方式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特行大队,电话:3950232。
公章刻制和入网备案“一站式”办理
一、政策内容
符合规定条件的公章用户在申请办理公章刻制备案时可自主选择印章刻制单位,在4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公章用户可在印章制作企业“一站式”办理入网备案和印章刻制业务。
二、政策依据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公安部切实做好特种行业“放管服”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公治传发〔2020〕169号)
三、申办材料
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申办流程
(一)初次申刻
1.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可通过行政审批“一窗通”平台在线选择印章制作单位刻制所需印章,与营业执照一并领取。
2.持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就近到持有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章制作单位实地办理(可跨县区办理),4个工作小时内办结。
3.微信搜索“安云印QHD”小程序,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自助申请,线下取章,办结时限根据双方约定。
(二)换刻公章
1.持企业执照原件、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辖区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旧章注销,持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实地办理(可跨县区办理),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2.办理旧章注销流程后,微信搜索“安云印QHD”小程序,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自助选择换刻公章业务流程进行申请,线下取章,办结时限根据双方约定。
五、申办方式
线上、线下
六、联系方式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特行大队,电话:3950232
压缩保安服务许可审批时限
一、政策内容
借助河北省社会信息采集平台推行网上申办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和自招保安员单位备案工作。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内办结;保安员资格证核发自报名采集信息之日起,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4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保安培训许可,取消提交主要管理人员无违纪证明材料,政审工作由公安机关保安主管部门负责。
二、政策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河北省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冀公传发〔2015〕11号)。
三、申办条件
(一)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条件
1.书面向市公安局提出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申请,提出设立公司的可行性分析和优势。
2.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出具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银行对账单。
3.新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含法人兼总经理、副总经理、股东、财务总管)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由公安机关负责提供。
4.新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含法人兼总经理、副总经理)必须具备五年以上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证明,财务总管要提供会计证。
5.填报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审批表。
6.填报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书。
7.制作行政许可申请书。
8.拟任法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股东、财务总管等人员要填报简历表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
9.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10.提供有满足公司需要的办公场所、设备,有训练、培训场地和交通工具,有执勤装备等的彩色照片。
11.提供新公司章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处置突发情况预案。
12.提供市市场局出具的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保安培训单位设立条件
1.填写《河北省保安培训单位申请设立审批表》。
2.填报保安培训单位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拟设立培训单位名称、培训目标、培训规模、培训内容和培训条件)。
3.申请主体为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保安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申请主体为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应当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学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5.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6.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简历表、身份证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名。
7.师资人员证明文件(包括简历表、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师资人员数量与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人/期)的比例不低于4%。除需具有语言、法律等2名以上普通师资外,还需具有与保安培训内容、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师资人员,且专职师资人员应当超过师资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保安专兼职师资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或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和聘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保安兼职师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兼职的书面证明。
8.保安培训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
9.提供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应当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与培训内容相匹配、满足培训需要的训练场馆、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等,需提供清单、彩色照片等材料。
10.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材料,包括教学、师资、学员、财务、卫生、安全、设备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保安员资格证申办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3.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7.报名提交70元费用,采集本人基础信息和十指指纹信息。
8.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四、申办流程
(一)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和保安培训单位设立流程相符
1.提供纸质材料,登录河北省社会信息采集平台(网址:www.),进入保安业,查找申请条件。
2.受理。
3.初审,对申报材料按照标准逐项审核,现场核查原件,对办公场所、房间设置、制度建设、训练场地进行验收。
4.市公安局审核。
5.注册河北省保安监管信息系统,网上扫描申报材料,上传省公安厅待审批。
6.打印《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培训许可证》。
7.携带《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培训许可证》到市市场局办理营业执照。
(二)保安员资格证申办流程
1.报名。到所在地派出所报名,采集指纹,录入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文化程度证明、体检表等)。
2.网上初审。
3.市公安局审核。
4.安排考试时间。
5.组织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
6.制证和发证。
五、申办方式
线上指导,线下申请或报名,线上审核。
六、联系方式
市公安局保安管理支队,电话:3950273。
压缩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审批时限
一、政策内容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审批,市级公安禁毒部门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政策依据
《河北省公安禁毒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服务十项举措》
三、申办条件
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应当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合同,货主是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货主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货主是个人的,应当提交其个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收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运输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申办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公安禁毒部门受理。
(二)公安禁毒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特定情形,应当进行实地核查。
(三)审查通过办理运输许可证,审查不通过书面说明理由。
(四)自行打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五、申办方式
通过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网上报备管理系统(gayzd.com)实现全流程网办。
六、联系方式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电话:3689082。
在单位集体户上建立家庭户
一、政策内容
为方便民营企业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单位员工落户,可在单位集体户建立家庭户。
二、政策依据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5号)
三、申办条件
(一)企业员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无合法稳定住所。
(二)员工所在企业开具同意落户介绍信。
四、申办流程
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五、申办方式
线下申请
六、联系方式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电话:3950267。
交管业务就近办、网上办
一、政策内容
在车辆和驾驶人较密集的民营企业,依托辖区交警大队、中队路面警务站,警保联动服务站、汽车维修服务部等布设交管业务自助服务机,就近办理车驾管业务。对民营企业所属车辆在10台以上,需办理年检业务的,提供电话或网上预约服务,开通“绿色通道”。
二、政策依据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的通知》(公交管〔2018〕279号)、《公安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交管〔2015〕372号)
三、申办条件
(一)自助机申办条件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就近选择交警大队、中队路面警务站,警保联动服务站、汽车维修服务部等办理业务即可。
(二)车辆年检
民营企业单位代理人携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到安检机构办理业务。
四、申办流程
(一)自助服务机办理流程
1.机动车业务终端操作流程
选择办理的业务→确认注意事项及费用→输入机动车信息查询→身份验证→上传资料→填写收件信息→信息确认、签名→缴费→关注“秦皇岛交警”微信公众号上传照片及了解进度
2.驾驶证业务终端操作流程
选择办理的业务→确认注意事项及费用→身份验证→上传资料→填写收件信息→信息确认、签名→缴费→关注“秦皇岛交警”微信公众号上传照片及了解进度
(二)车辆检验预约流程
登录“交管12123”平台→点击“机动车检验预约”→基本信息→选择时间→选择检测站→选择时段→确认预选信息→完成预约
四、申办方式
警务站办理交管业务采取线下方式、车辆检验预约采取线上方式。
五、联系方式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电话:3160936
警务站地址分布情况:
序号 | 所属区域 | 警务站名称 | 警务站地址 |
1 | 海港区 | 建国路警务站 | 建设大街与建国路交叉口 |
2 | 人民广场警务站 | 建设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 | |
3 | 北环路警务站 | 北环路与西港路交叉口 | |
4 | 文昌路警务站 | 西环路与文昌路交叉口 | |
5 | 和平大街警务站 | 和平大街与西港路交叉口 | |
6 | 光明路警务站 | 光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 |
7 | 西港花园警务站 | 青松路与青春路交叉口 | |
8 | 北港大街警务站 | 北港大街与红旗北路交叉口 | |
9 | 开发区 | 开发区龙海道警务站 | 龙海道与兴凯湖路交叉口 |
10 | 开发区自然家园警务站 | 秦皇西大街与西外环路交叉口 | |
11 | 山海关区 | 山海关古城警务站 | 关城南路与南园路交叉口 |
12 | 山海关老龙头路警务站 | 老龙头路与港山大街(正兴街)交叉口 | |
13 | 北戴河区 | 浪淘沙警务站 | 滨海大道与鸽赤路交叉口 |
14 | 北戴河新区 | 中心岗警务站 | 戴河大街与宁海道交叉口 |
制 作 | 秦皇岛公安( 编辑 万万 / 审核 红云 )
来 源 | 秦皇岛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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