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莆田市教育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莆田市市、县、乡三级教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推进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全市教育系统须按照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型、行使层级、实施主体、承诺时限、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审查要点、事项星级、申请方式、申请表格“十二个同一”的要求,规范统一办事指南,确保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惠民宝和实体大厅公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做到线上线下同步更新,线上线下同一套服务标准。同时,认真梳理全域通办事项,积极实施全域通办,实现跨层级、跨区域服务,增强学校和群众对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满意度和实际获得感。
经过此次梳理,实现了“减审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的目标:将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等25个事项的市级审批权限下放给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将筹设民办高中学校的审批等11个事项的承诺时限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办理环节由受理审查决定减为受理决定;将部分申报材料进行精简、瘦身和合并,实施“一表集成”。
(来源:湄洲日报 记者:刘永玉 编辑:蔡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