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
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
信息采集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5日-17日,为做好高新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在正式报名前,拟对2018年需入学(包括小学和初中)的高新区住户子女进行信息采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时间
2018年5月10日上午8:30
至
5月30日下午18:00
二、信息采集对象
1.小学一年级:在高新区内实际居住的,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在高新区内实际居住的2018年小学毕业生。
三、信息采集方式
手机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
家长可选择其中一种
手机端(推荐使用)
(可选取其中一种方式进入)
①通过微信搜索周边小程序“潍坊高新入学”微信小程序
②微信扫描“潍坊高新入学”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③扫描“潍坊高新教育”二维码(附后),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学校链接”进入“高新入学”。进入潍坊高新入学信息采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电脑端
在浏览器中访问信息采集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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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点击下方学生信息采集去登陆或注册
第二步:登录或注册
以注册为例:
进入主页面
点击身份信息进行信息完善
审核完毕点击下方学生信息采集添加学生信息
接下来根据相关提示进行信息采集即可
四、信息采集流程
1.用户注册:学生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登录信息平台,使用手机号码注册,提交实名验证申请。
2.信息填报:提交实名验证申请后,根据系统提示,完善户籍信息、房产信息、学生信息等。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审核。
3.信息审核:学生信息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通过公安、国土等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进行信息数据比对,自动进行信息校验。
4.结果反馈:信息提交审核后,自动审核通过的,会在线反馈信息审核结果;自动审核不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会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反馈信息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
5.信息修改:信息采集期间,注册用户可随时登陆平台对提报的信息进行修改。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信息采集截止之日前更改或补充相关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若再修改或删除该条信息需要向注册手机号发送验证码,通过验证后可进行修改或删除。已审核通过的,再进行数据修改或删除将导致原有数据失效,重新进行审核。学生信息以最终的信息审核结果为准。
五、需准备的证件材料
(一)基本材料
学生法定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户口簿,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小学入学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二)其他材料
1.城区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原住居民子女,尚未安置的还要提供拆迁合同。
2.外来务工人员租房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用工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户籍在高新区以外的还需提供居住证。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入学,需提供军官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学生父母在高新区内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薄上,且户口薄与实际住址相符的,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的无房证明。
5.符合潍坊市或高新区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潍坊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荣誉市民等条件的人员,需提供市级(区级)人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依据。
2.本次信息采集相关证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此日期之后、正式报名前,信息有变化的,可重新进行信息完善补充,重新审核反馈。
3.每位新生入学信息只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
4.在信息采集中,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该生划片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本次信息采集只做信息统计摸底,信息采集时间先后与报名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峰进行采集。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近期将通过媒体和网络发布。请留意潍高网、高新区报等媒体,以及“潍坊高新发布”“潍坊高新传媒”“潍坊高新教育”等微信公众号和高新区内各小学、幼儿园招生宣传信息。
6.特殊情况的,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附近学校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惠民窗口,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信息采集。
未尽事宜
可电话咨询高新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8861063、8191002
编辑:何欣泽
高新区教育局 供稿
潍坊高新区发布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