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时候我喜欢玫瑰。初恋那年的夏天,和他手拉手经过一家花店,我对着玻璃窗内的红玫瑰看了过去,对方握一握我的手说,情人节的时候,我买了送你。我笑,好像得到了天堂一般。
夏天过去就分手了。情人节的时候我在表姐的花店帮忙,送出一晚上的玫瑰,满手的香和满心的苦。纯情的时光和玫瑰的寿命一样短暂。
再后来的情人节,没了爱情。花倒是收得多起来。一个下午的工夫,传达室的大爷来了5趟。一办公室的同事笑:真俗。拆了那些娇艳却生命短暂的东西,分给办公室里的男男女女,下班的时候依然是满手香,心里却没有苦。成长不过是花开花谢之间的事。
现在爱的他开着一辆“广本”,也许是刚和上一个女人在哪里亲热过,看着表来接我,路过一家花店眼睛都不眨买下了数朵名贵的花,急急地来送我回家,感动一下倒真是说得过去。
后来就跟了他。只不过是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
夜里下班,“广本”等在楼下。车上依然是百合。
百合里还有一把没见过的植物。淡紫色,清爽得很,不像花,倒更像是路边的野草。那模样却是令人心痛的,没有百合的馥郁和张扬。
他说:这叫情人草,不放水也可以活很久,而且十分廉价,是买百合的时候店里送的。哦,难怪我不认识。多年以来收到各种各样的花,昂贵而没有感情,谁又会送花店都愿意赠送的花草呢?
终于还是消失了。那个男人连同他的“广本”和百合。没有承诺和任何的东西留在我的家里,走得干净也自然。彼此都有足够的自由,来的时候总有花收,走的时候总有满足。时代已经不同,女人男人都一样,不过一场你情我愿,不过一夜情,不过一次风花雪月,不过瞬间的温暖罢了。
唯一改变的,是我爱上了那种廉价的情人草。每周都会到花店去找。因为廉价,不是每家店都会有。还有的老板根本不卖,说那东西是留着包装其他花的时候配的。但凡能遇到,我总是尽量地买了最多,抱回家里直接往花瓶里一放,大半个月过去,它依然在桌上静静地散着香。
情人草,多诗意的名字,却偏偏那样受到冷落和怠慢。只因为人们都不再相信,世上还有花期长过它的感情,只因为玫瑰的妖艳,百合的馥郁和爱情的短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