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此前报道了深圳湾一号业主夏女士称4000万多元购房疑被中介吃掉250万差价的投诉,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介入并将此事审定为C类不良行为。10月13日,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在调查后了解到,房产的卖方张女士同时也与“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安代理”)签署了《房产销售策划服务合同》,深安代理收取其250万元服务费用,而中原地产与深安代理无任何关系,也从未有任何业务往来。
日前,夏女士向南都记者反映称,她在2020年底通过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以415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房产,并支付了33.2万元的中介佣金费用。但后续夏女士从多方得知,中介给予她的报价高于当时的挂牌价,而且实际上买方收到的是3900万元而不是4150万元。因此,夏女士质疑中介有意哄抬价格,并从中赚取差价。
10月13日,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卖方(原业主)于2020年9月13日与中原签署《二手房委托合同》,委托放盘价为4300万元。买方、卖方、中原三方于2021年1月23日签署《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此物业最终转让价格为4150万元。本次交易买方为一次性付款,交易总金额4150万元由卖方直接收取。此次物业交易中,依据和买方所签的《佣金承诺书》,中原向买方收取佣金33.2万元,卖方未支付任何佣金。
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表示,作为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尽职完成了此次交易,帮助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成交价收到了卖房款4150万元,帮助买方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并顺利收房。完成交易后,中原收取中介服务费33.2万元。关于买方投诉吃差价问题,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称尽能力调查了解到:卖方为卖房同时也与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房产销售策划服务合同》,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收取其250万元服务费用。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为“左青”,工商注册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经纪与房地产营销策划。但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本身与中原无任何关系,也从未和中原有任何业务往来。
此外,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业主曾委托深安代理,但4150万元的转让价格是前业主和买家共同认定的,三方知晓合同,并签署了合同,就合同层面来说,中介是没有吃差价的。”
代理公司回应:
250万元为策划服务费 并未参加中介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据夏女士介绍,2021年1月23日,其与买家签订《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当天,有三名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场,“中原地产的中介人员介绍这些人为业主朋友”,签订合同地点为中原地产三湘海尚店。据悉,涉事的中原地产中介人员目前已离职。
此前在10月12日,南都记者采访了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左女士,她回应:“夏女士买这套房的事情,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她的房子是在中原地产成交的,与深安房产无关。”“深安房地产虽然有中介的业务,但这次没有参与中介业务。”
左女士承认从前业主那里收取了250万元,这笔钱“属于策划服务费”,与前业主的合同是策划服务型的协议,其中包括软装设计、装修、推广等。
采写:南都记者 蔡宇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