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请问夫妻共有的房产想变成个人独有,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还需要交税吗?
市自然资源局回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个人为配偶在产权证添加名字或去掉名字,办理登记)可以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大厦、龙南房产交易中心等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1个工作日办结,申请材料如下: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证明夫妻婚姻关系的材料。办理变更登记不收费,不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