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消息,今年第2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54家企业生产的54批次家用电动洗衣机,重点对产品的单位功效耗电量、单位功效用水量、洗净比、漂洗性能、含水率、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24个项目进行检验。
抽查发现共有12个批次的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率为22.2%,包括上海日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小鸭家电有限公司、金羚电器有限公司等在内的12家企业产品名列其中,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漂洗性能、洗净比、连续骚扰电压。
记者昨天分别致电国美、苏宁获悉,双方卖场均没有发现被抽验出来的不合格产品、型号在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