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基本知识
- 建(构)筑物分类
- 建筑构造
基础 | 基础是位于建筑最下部的承重构件,承受着建筑的全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传递给地基 |
墙(柱) | 墙(柱)是建筑的竖向承重构件和围护构件 |
楼板层 | 楼房建筑中水平方向的承重构件,按房间层高将整幢建筑沿水平方向分成若干部分 |
地坪 | 底层房间与土层想接触的部分,它承受底层房间内的荷载 |
楼梯 | 楼房建筑的垂直交通设施,供人们上下楼层和安全疏散之用 |
屋顶 | 屋顶是建筑顶部的外围护构件和承重构件 |
门窗 | 属于非承重构件,门主要供人们内外交通和隔离房间用,窗主要用于采光和通风 |
- 建筑分类
- 按使用性质分类
- 民用建筑:指非生产性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
- 工业建筑:指供生产用的各类建筑,分厂房和库房两大类
- 农业建筑:指农副产业生产与储存建筑,如暖棚、粮仓、禽畜养殖等。
- 按建筑高度分类
名称 | 高层民用建筑 | 单、多层民用建筑 | |
一类 | 二类 | ||
住宅建筑 | 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 | 建筑高度大于27米,但不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 | 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 |||
公共建筑 |
|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
|
(1)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2)地下室
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的一半的建筑。
- 半地下室
半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的三分之一,且不大于二分之一的建筑。
- 按建筑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 木结构建筑:主要承重构件为木材的建筑
- 砖木结构建筑:主要承重构件为砖石和木材的建筑
- 砖混结构建筑: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墙或砖柱,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屋面板的建筑。
- 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用钢筋混凝土做柱、梁、楼板及屋顶等主要承重构件,砖或其其他轻质材料做墙体等围护构件的建筑
- 钢结构建筑: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的建筑
- 钢混结构建筑:屋顶采用钢结构,其他主要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
- 其他结构建筑:除上述各类结构的建筑,如生土建筑、塑料建筑等
- 按建筑承重构件的制作方法、传力方式及使用的材料分类
- 砌体结构建筑
- 框架结构建筑
- 剪力墙结构建筑
- 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
- 板柱-剪力墙结构建筑
- 框架-支撑结构建筑
- 特种结构建筑
- 按建筑的建设年代分类
分为古代建筑、近代建筑、现代建筑
- 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类别 | 设计使用年限 |
临时性建筑 | 5 |
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 | 25 |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 | 50 |
标志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 | 100 |
7、工业建筑按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分类 | 危险性特征 |
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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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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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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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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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
7、工业建筑按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火灾危险性较大部分确定。
(2)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划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对于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质量大于物品本身质量四分之一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二分之一时,应按丙类确定。
-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
-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燃烧等级 | 名称 | 特点 | 举例 |
A | 不然 | 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下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 | 大理石、玻璃、钢材、混凝土、石膏板、铝塑板、金属复合板 |
B1 | 难燃 | 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下难起火、难微燃、难碳化 | 水泥刨花板、矿棉板、难燃胶合板、硬PVC塑料地板 |
B2 | 可燃 | 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或发生微燃,火源移开后继续保持燃烧或微燃 | 天然木材、胶合板、人造革、墙布、半硬质PVC塑料地板 |
B3 | 易燃 | 在空气中很容易被低能量的火源或点焊渣等点燃,火焰传播速度极快 |
- 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分级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取决于组成建筑构件材料的燃烧性能,根据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同,建筑构件分为不燃性构件、难燃性构件、可燃性构件。
-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 耐火极限的定义
耐火极限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间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和隔热性时止所用的时间,用小时表示。
耐火极限是衡量建筑构件耐火性能的主要指标。
- 耐火极限的判定
通常采用建筑构件是否失去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来判断构件是否达到了耐火极限,只要建筑构件出现上述的任一现象,即表明该建筑构件达到了耐火极限。
- 影响耐火极限的因素
- 材料本身的燃烧性能
- 材料的高温力学性能和导热性能
- 建筑构件的截面尺寸、
- 构件的制作方法
- 构件的构造方式
- 保护层的厚度
- 建筑的耐火等级
- 建筑耐火等级的定义
建筑耐火等级是指根据建筑中墙、柱、梁、楼板、吊顶等各类构件不同的耐火极限,对建筑物等耐火性能进行的等级划分。
建筑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抵抗火灾能力大小的标准,由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中最低折决定。
- 划分建筑耐火等级的意义
根据建筑的不同用途提出不同的耐火等级要求,做到既有利于安全又有利于节约基本建设投资。
-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
-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且满足相应耐火极限要求的建筑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
-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其余构件为不燃烧体。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吊顶和房间隔墙可采用难燃,其余构件均为不燃烧体。
如木结构屋顶的砖木结构建筑
- 四级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墙采用不燃,其余构件为难燃烧和可燃烧
如以木柱、木屋架承重的建筑。
(四)建筑耐火等级的确定
不同耐火等级工业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不同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 建筑的防火和防烟分区
- 防火分区
- 定义
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 防火分区的分类
- 水平防火分区
可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进行分隔,防火墙上确需开设门、窗、洞口时应为甲级防火门、窗。
- 竖向防火分区
竖向防火分区是指采用具有一定耐火能力的楼板和窗间墙将建筑上下层隔开。
对于建筑中庭、自动扶梯、楼梯间、管道井、窗槛墙将建筑上下层隔开。
对于建筑中庭、自动扶梯、楼梯间、管道井、窗槛墙等上下联通的空间,一般采用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封堵等方式对上下楼层进行防火分隔。
- 防火分区的划分
民用建筑根据建筑类型、耐火等级、建筑高度或层数规定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名称 | 耐火等级 | 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 备注 |
高层民用建筑 | 一、二 | 1500 | 对于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 |
单、多层民用建筑 | 一、二 | 2500 | |
三 | 1200 | ||
四 | 600 | ||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 一 | 500 | 设备用房1000 |
注:①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②裙房与高层建筑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厂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注:①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却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②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中规定的增加1倍,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建筑面积不限。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 防火分隔设施
防火分隔设施分为水平分隔设施和竖向分隔设施,包括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窗、防火阀等。
- 防火墙: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性墙。
- 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低于4小时。
- 防火隔墙:是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是建筑功能区域分隔和设备用房分隔的特殊墙体。
- 防烟分区
- 防烟分区的定义
防烟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挡烟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烟气向同一防火分区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 防烟分区的划分构件
主要有挡烟垂壁、隔墙、防火卷帘、建筑横梁,当建筑横梁高度超过50厘米时,该横梁可作为挡烟设施使用。
- 防烟分区的划分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面积过大时,烟气水平射流扩散会卷吸大量量空气而沉降,不利于烟气及时排出,防烟面积过小时,储烟能力减弱,烟气容易蔓延至相邻防烟分区。
空间净高 | 最大允许面积 | 长边最大允许长度 |
小于等于3 | 500 | 24 |
3-6 | 1000 | 36 |
大于6 | 2000 | 60,具有自然对流条件不大于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