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期文章发布后,很多朋友在后台或发私信问了很多问题。有个问题比较集中,就是很多朋友对于物业服务的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不太了解。其实关于物业企业应当负责的内容,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均做了规定。本期一起来看一看物业公司到底有哪些服务内容或职责。#物业##物业服务##物业公司#
需要说明的是,物业合同是一个合同,既然是合同,就可以约定双方需要服务的内容和事项,而且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公布相关事项(详情请看本系列文章 )。不管是双方自行协商的,还是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的合同,都必须包含的内容为: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公司的工作内容范围,除了合同约定之外,民法典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即: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上述规定内容具体为:
1.维修养护义务
维修养护义务应当是物业服务人的第一义务。《物业管理条例》中对于此亦有规定,民法典对于维护的范围定义为:“业主共有部分”。一般而言维修养护义务主要包括: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物业服务人应当根据设施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日常养护,防止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同时应当定期对公用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及早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
2.环境管理义务
物业服务人的环境管理义务主要包括:清洁、绿化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义务。清洁义务要求物业服务人必须防止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各种污染,做好清洁保洁工作、硬化路面,及时清运垃圾、保持排水排污系统畅通,限制装修及其他施工的工作时间,保证物业服务区域内附属设施与物业总体风格相协调。同时物业服务人还必须对公用绿地、花木进行有效的养护。
3.经营管理义务
如果物业服务区域内有营业场所,物业服务人有责任根据物业的整体布置,依照便民、利民原则,充分发挥物业效益,促进经营物业保值增值。
4.秩序维护义务
秩序是指物业服务区域正常运转的良好状态,包括道路秩序、停车管理、废品回收、社区活动等。
5.安全保护义务
安全保护义务是物业服务人通过各项措施,保证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如配备安防设施、聘请安保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等,在出现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需要注意的是,物业服务人员的义务为保护而非保障,物业服务人应当积极主动作为,在遇到安全事件时挺身而出。
6.制止违法行为、向有关机关报告并协助处理的义务
物业服务人出现极端现象,有的物业人员缺乏服务意识,以物业的管理者自居,动辄对业主进行罚款甚至使用暴力,如网络上频繁出现小区保安殴打业主的新闻。有的物业人员则畏首畏尾,不敢管、不想管,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听之任之,缺乏主动担当的意识。导致小区内存在拾荒、碾轧绿地、私搭乱建等违反治安、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虽然物业服务人员不是执法单位,但是在出现违反治安、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时,物业人员如果不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反而会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这里要求物业服务人员先行协调、制止,同时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以上相关服务内容均源于民法典的规定,相关工作内容是物业公司必须提供的,如果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没有达到要求或者没有提供,业主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以备诉讼或者协商降低物业费的时候使用。如何合理、合法地降低物业费,请看上期文章。( 三步走,降低虚高物业费 博观物业纠纷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