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张向荣 老师
今天继续来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进行解读。
大家在看的时候一定要先看规范原文说明,不要嫌弃字多就不看,直接跳到讲解,讲解针对规则中需要说明的进行解读,所以不看规则本身是记不住的。
多看几遍计算规则,带着思考在阅读才会有收获。
3.0.15
3.0.15 门斗
应按其 围护结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且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 的, 应计算全面积 ,
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 的, 应计算1/2面积 。
【2005规范】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门斗是“ 建筑物出入口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它是有 顶盖 和 围护结构 的全围合空间。
2、门斗是 全围合 的。门廊、雨篷至少有一面不围合。
1—室内;2—门斗
3.0.16
3.0.16 门廊
应按其 顶板 的 水平投影面积 的 1/2计算 建筑面积;
有柱雨篷 应按其 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 的 1/2计算 建筑面积;
无柱雨篷 的 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 的 宽度在2.10m及以上 的,
按雨篷 结构板的水平投影 面积的 1/2计算 建筑面积。
【2005规范】
3.0.16 雨篷
结构的外边线 至 外墙结构外边线 的 宽度超过2.10m 者,
应按 雨篷结构板 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 。
1、 雨篷 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突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
门廊 指在建筑物入口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门廊为新增加名词,功能用途与雨篷类似,计算规则与有柱雨篷一样。
有柱雨篷
无柱雨篷
门廊
2、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计算规则不同
(1)有柱雨篷, 没有出挑宽度的限制;
(2)无柱雨篷, 出挑宽度≥2.10m时才能计算建筑面积。
出挑宽度,指 雨篷结构外边线 至 外墙结构外边线 的 宽度 , 弧形或异形 时,为 最大宽度。
3、雨篷细致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篷、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篷(悬挑雨篷)。
上图中计算1/2建筑面积的有
1、当b≥2.1m的悬挑雨篷
2、多柱雨篷
3、独立柱雨篷
4、柱墙混合支撑雨篷
5、墙支撑雨篷
不计算建筑面积
1、当b≤2.1m的悬挑雨篷
4、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也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5、混合情况的判断原则
根据不重算的原则,当一个附属的建筑部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且计算的建筑面积不同时,只计算一次建筑面积,且取较大的面积。
【例1】
解:
二层部位为阳台,按底板计算1/2建筑面积;一层出入口部位,利用上层阳台底板进行遮挡,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3.0.17
3.0.17 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 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 的,
应 计算1/2面积 。
【2005规范】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层高在 2.20m及以上 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 的,
应计算 1/2面积 。
1、本条款与2005规范一致。以2.2米及以上为节点,超过时计算全面积,低于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3.0.18
3.0.18 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
应按其 底板 面的 外墙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
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 的部位,应计算 全面积 ;
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 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 ;
结构净高在 1.20m以下 的部位, 不应计算 建筑面积。
【2005规范】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
应按其底板面的 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
层高在 2.20m及以上 者应计算 全面积 ;
层高 不足2.20m 者应计算 1/2面积 。
1、2005规范中仅对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本规范对于向内、向外倾斜均适用。
在划分高度上,本条使用的是“净高”,与正常平楼层按结构层高划分不同,但与斜屋面的划分原则相一致。
由于目前很多建筑设计追求新、奇、特,造型越来越复杂,很多时候我们根本无法明确区分什么是围护结构、什么是屋顶,例如国家大剧院的蛋壳型外壳,我们无法准确说其到底是算墙还是算屋顶。 因此本规范中对于斜围护结构与斜屋顶采用相同的计算规则,即只要外壳倾斜,就按净高划段,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1/2面积;2—不计算建筑面积
【例2】
某建筑标准层剖面如图,建筑物宽10m,计算其建筑面积。
S=11×10( 总面积 )
-0.4*10( 不计算面积 )
-(0.3*10)/2( 一半建筑面积 )=104.5m2
3.0.19
3.0.19 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
应 并入 建筑物的 自然层 计算建筑面积。
有 顶盖的采光井 应按 一层 计算建筑面积,
且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 的,应计算 全面积 ;
结构净高在 2.10m以下 的,应计算 1/2面积 。
【2005规范】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 应 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
1、本规范将2005规范的“室内楼梯间”改为“室内楼梯”,包括了形成井道的楼梯(即室内楼梯间)和没有形成井道的楼梯(即室内楼梯),明确了没有形成井道的室内楼梯也应该计算建筑面积。
例如建筑物大堂内的楼梯、跃层(或复式)住宅的室内楼梯等应计算建筑面积。
2、室内楼梯间并入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例2】
图纸地上15层、地下1层。
楼梯间按16层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另按3.0.17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3、未形成楼梯间的室内楼梯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当室内公共楼梯间两侧自然层数不同时,以楼层多的层数计算。
图中楼梯间应计算6个自然层建筑面积。
5、利用室内楼梯下部的建筑空间不重复计算建筑面积。
例如,利用梯段下方做卫生间或库房时,该卫生间或库房不另计算建筑面积。
6、井道(包括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不分建筑物内外,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但独立烟道不计算建筑面积,详见3.0.27条第10款。
7、采光井
(1)由于目前建筑物设计的多样化,采光井的构造也发了很大的变化。新规范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有顶盖的采光井如下图。无顶盖的采光井仍然不计算建筑面积。
(2)有顶盖的采光井不论多深、采光井多少层,均只计算一层建筑面积。
【例3】
下图采光两层,但只计算一层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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