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超 通讯员 孙非
5月6日,胡女士店里来了一位身穿警服的“警察”,一阵拉呱套近乎后,拿走孙女士一千三百元现金、四条香烟,这一走便不见了踪影。日前,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案件,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今年5月6日,利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了一起特殊的报警,在县城欧式商业街某商铺工作的胡女士自称被一名“民警”给骗了。办案民警带着心头的疑虑,立即赶往胡女士所在的商铺。到达商铺后,胡女士向办案民警详细的描述了自己被“民警”诈骗的经过。当天下午1点钟左右,一个身穿警服的“民警”来到商铺,一进来就跟胡女士拉呱套近乎,说自己有一个名叫“李某”同事,想从商铺里买些白酒用来送礼。
巧合的是,胡女士村里恰好有一个名叫“李某”的人,并且恰好就在公安系统工作。所以当这个“民警”向胡女士提出要拿走一千三百元现金、四条炫赫门香烟,并声称一会就回来的时候,胡女士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谁想到,这个“民警”拿着钱和香烟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当办案民警向胡女士询问那个骗钱的“民警”的详细情况时,胡女士却连姓名都说不上来。
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经过调查,诈骗嫌疑人竟然还是个“老熟人”。荆某某,男,53岁,有多次诈骗前科,一直是刑侦大队重点关注人员。2018年2月,荆某某就曾冒充刑侦大队民警从崔某处骗取现金两千余元。想不到荆某某出狱后死不悔改,依旧冒充警察身份行骗,这不仅给人民的财产安全带来了损失,还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形象。
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后,办案民警立即对荆某某上网追逃,并迅速对其进行布控,同时联系相关县区进行案件串并,力争早日将其抓获。今年6月3日,再次身穿假警服外出作案的荆某某被检查站民警成功抓获,后被办案民警押回审讯。
经审讯,荆某某对冒充警察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假警察终究还是逃不过真警察的火眼金睛,穿着假警服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荆某某成功落网。荆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利津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我要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