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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格魔拼墙板】叙述《中国民间美术鉴赏》第二章

第二章民间建筑与居室陈设

第一节源远流长的民间建筑

一 中国民间建筑的发展历史

由“穴”而发展起来的、以黄河流域地区为代表的原始窝棚建筑和由“巢”而发展起来的、以长江流域为代表的原始干栏建筑构成了中国建筑最早的源头。这些最早的不同风格的建筑形式至今仍被一些简陋房屋及贫困落后地区的原始宅居所采用。在夏代,屋顶、墙身、台基部分已形成一定规范,“夯土”技术熟练并被广泛应用于城垣及台基的建筑中。商周时期,木构架成为建筑的主要结构方式。秦汉时代的统一,尤其是度量衡的统一,使后来的建筑有规可循,这时,不但大量建筑物单体式样与形制得以确立,斗拱与梁柱的使用也成为基本定制,砖卷结构与石砌结构都获得了很大发展,“秦砖汉瓦”成为这个时代建筑的代表文化之一。(图2-1)

从三国到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建筑与外来文化和艺术样式相互交融并进一步发展的时期。寺庙、石窟和塔的大量兴建,琉璃等新材料的运用,雕塑与壁画装饰的发展,使得中国建筑在总体结构与外观上都出现了相当大的变化。隋唐的统一,将中国古代建筑艺术推向高峰,无论城池、宫阙、陵墓、宅园、桥塔以及寺庙的规模或建筑水平,在当时世果上均处于领先地位。宋代建筑的主要成就表现在《营造法式》这样一部重要的建筑文献里,对元、明、清的建筑影响极大。元、明、清三代,尤其是明代之后,中国建筑艺术向更加精细、繁缛、巧密的方面发展,透露出某些巧妙的变化与组合。这时,民间建筑的类型与数量不断增加,形成了不同的建筑流派与装饰风格,一直延续到近现代广泛的民间建筑活动之中。

中国民间美术中的建筑艺术,其结构与装饰主要集中体现在明清两代及近现代某些按传统格局营造的建筑物中。中国是一个多民族且地域广阔的国家,总体上看绝大部分地区的建筑仍广泛采用木构架体系,但是,在一些地区也形成了某些其他类型的住宅或建筑物。例如西北、西南边陲的蒙古族、哈萨克族、藏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帐篷式、毡包式住宅,东北地区的木砌住宅,西北与西南地区维吾尔族、藏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土拱或木架平顶式、堡坞式住宅,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井杆式,干栏式住宅,黄河中游地区的拱券式平顶住宅与窑洞式住宅等等。这些各种类型的建筑物,多与特定地区的生活要求与文化传统相关联,其中有不少独特的结构处理、布局手法与装饰方式,在艺术造型上生动活泼,共同形成了中华民族丰富多彩的建筑艺术。

二 民间建筑的样式与地域特色

(一)北方地区民间建筑

北方农村中普通民房大多就地取材,用砖石、土坯砌墙,屋内以炕取暖,屋顶做成平顶或坡项,以黄土拌石灰作面,抹以青灰或盖瓦铺草,厚实保暖。例如,胶东沿海地区常以海草铺盖屋面,冀晋豫交界的太行山区又多以砌石为墙,因材料变化而形成各地的特色。东北地区的宅居以“三间”为基本形式,或五间七间,或内院外院;一般宅基广,院落大,以免相互遮挡阳光;由于取暖需要,墙壁厚实而较封闭,且装饰较少。

最典型的北方住宅可以以北京四合院为代表。典型的四合院按南北中轴线方向对称地布置其房屋和院落。全宅分为前院(亦称外院)和后院(亦称内院)。前院内房屋多用作客厅、书斋、客房、一般住房以及杂用间等;后院内正房供长辈居住,东西侧房是晚辈住处,称为厢房。正房的左右,另附有耳房和小院,或在正房后另置一排罩房,作为厨房、厕所和杂屋等。四合院的大门一般不开在中轴线上而多置于东南角。门内正面置影壁,使院外人不能窥见到院内活动。向西转入前院,前院一般较小,正南中轴线上开设通向后院的二门。二门有时为装饰华丽的院落,庭院内种植花木或陈设盆景。院内四周多设回廊环绕,雨雪大气可以不必横穿院子而由廊内直通各屋。整个前后院由房屋后墙及围墙封闭,对外一般不开窗。大型的四合院往往在正房之后还有个后院,二门之前加上大厅作为客堂,形成在中轴线上依次而进的四个院落。一般居宅的四合院在结构与装饰方面大体保持着朴质素雅的风格。(图2-2)

窑洞式住宅也是北方分布较广的宅居形式之一,普遍出现在豫、晋、陕、甘等省的黄土地区。人们在天然土壁上或人造土坑侧壁上直接开凿横洞,再加砌砖石拱券,或再在外壁加砌砖石护壁,便建成窑洞式宅居。在天然土壁上开凿的一般称为明窑。明窑常常数洞相连,或上下数层,入口一窑为堂屋,侧连一室作卧室。有的还在窑外建房修院,院落亦保持着四合院布局,称为告崖窑院。在人造的方形或长方形大型竖坑内壁修建的窑洞称为暗窑,亦称地坑窑或天井窑。这种地坑窑洞以阶道通至地面,或掘隧道与附近天然崖面相通。地坑院可单门独户,亦可数家同院,还可以几个地坑相连,住上数十户人家。此外,也有在地面上用土坯或砖石建造的拱券式房屋,称为锢窑。数座锢窑组合成锢窑窑院。(图2-3)

(二)江南地区民间建筑

江南宅居以封闭式院落为单位,称之为“进”。数“进”房屋沿着数条轴线布置,方向常为正南或偏东南。大型住宅在中央轴线上依次建门厅、轿厅及住房,而在左右从线上配置客厅、书房、偏房及厨房、杂间,形成三组并列的院落群。各院之中设夹道通行,兼有巡行与防火的功能。主要住房、客厅与书房前常常凿池叠石,种花植树,构成小巧的单独庭院。后房多为二层,前有廊苑相通。为了避暑通风,院子多采用东西横长的平面,东西两面多用高墙封闭,院内荫凉。墙及屋面较北方的轻而薄。外墙做成空斗墙院,墙上开漏窗,房屋前后开江南建筑住宅多沿河布置,巷幽深,宅门错落。桥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建筑,并且多利用牌坊、里门、塔、阁、楼、亭等建筑装点其间,造成或开阔或灵巧、或曲折或高耸的境界,与水乡的天然景色和行船融成一幅天然图画。在装饰上也极为精致优美,尤其在雕镌及面绘方面,可说是极工尽巧。装饰的部位,从总体上讲,仍集中在屋脊、门窗、廊檐、柱梁等处,屋内用各种屏门、隔扇、罩等作自由分隔。木架部分通常不施彩绘,少数施彩的大宅第也强调色彩的雅致与构图的灵活。大部分木架仅仅加上少数精美的雕刻,涂以褐、栗、深灰等色彩或用木材本色。门窗亦大体上使用栗色,与白墙、青瓦、灰麻石地面构成完整而协调的组合。江苏、浙江民居以文雅、质朴见长;徽州则以精美、繁缛著称,尤以木雕、石雕与砖雕见长。(图2-4)

(三)中南地区民间建筑

中南地区的民间建筑既受北方建筑的影响,又受江南地区建筑的影响,一般来讲,比较朴实而自由。普通民宅多为对称式“凹”形平面布局或长方形布局,城市中则多为狭窄而按“进”排列的纵深院落。比较有特色的宅居依地形而布置,沿等高线方向平行排列,在进深上形成不同的坡屋,或者在坡地上分层筑台,或者在狭窄地基上将楼层向外出挑,或者在陡峭的山坡上以高低不等的木柱作支撑,以“台”“挑”“吊”“坡”“拖”“梭”等处理方式建筑而成。建筑材料则就地而取,丰富多彩,在山城、原野上形成极富特色的人文景观。(图2-5)

在装饰方面,除了体现出不同材质的特点之外,仍以木雕、石刻与陶瓦塑为主。造型上活泼多变,大多不施彩绘,仅在极显眼地方以强烈色彩进行醒目的渲染,显得非常富于生气。西南地区的建筑形式丰富多彩,保留着鲜明

(四)西南地区民间建筑

西南地区的建筑形式丰富多彩,保留着鲜明的地域特征与不同的民族特色。西北部各民族多沿用夯土、石墙与木构相结合的建筑形式,而在壮族、侗族、苗族、布依族、傣族、德昂族、独龙族、景颇族、佤族、爱尼族、布朗族、黎族、纳西族等民族居住地区,更多地保持着下部架空的干栏式构造的住宅(图2-6),

既适应了炎热多雨的气候,又可防止毒虫野兽的侵袭。西南地区的干栏式宅居,其房屋平面多为横长形布局。下部作畜圈、储藏室、杂物间及碾房等用途;上层前部为晒台及阔廊,上层后部为堂屋与卧室,堂内设火塘或神位、佛龛、祖宗牌位等物。整个建筑均以木材、竹料或就地所取的其他材质构架而成,不用一钉一铆,仅以榫槽拼装而成。广西壮族、侗族的干栏式住宅高达三层,面阔五间,屋外加挑廊,屋顶做成阁楼,结构非常精美巧妙。这类不同材料、不同样式的干栏式宅居以广西壮族的木楼与云南傣族的竹楼为代表。傣族竹楼,流行于西双版纳及勐连、耿马和德宏的瑞丽地区。楼为长方形,以数根木桩为柱,剖竹作楼板和墙壁,壁多无窗。顶为双面,覆以茅草。竹楼分上下两层,有楼梯、走廊和晾台。上层住人,距地约六尺;底层无墙,用来堆放杂物和拴养牲畜;中间有一常年不熄的火塘,火塘为家中神圣之处,重要活动都围绕火塘进行。

在平原或丘陵地区,汉族、布依族、彝族和苗族等民族杂居处,三开间木构架的院落式住宅仍占主要位置,但在用材上很有特点,彝族的“土撑房”和苗族、布依族的“石头寨”都是典型代表。云南大理、昆明等地的白族、汉族等民族的院落式住宅较宽大,通常为两层,底层作杂用,居室在楼上。白族民居多为品字形排列的三房一照壁的格局,高级的有四合五天井、六合同春的套院格局。房屋一般有正房三间,左右厢房各两间,相互连接,当地称“三间四耳”。整个院落用围墙和后墙封闭,外形方正如印,人称“一颗印”式住宅。黑色筒瓦盖顶,重檐前伸。墙面以白石灰粉刷,而山墙屋角则用水墨画图案来装饰。房屋的格子门、横披、板裾、耍头、吊柱、走廊栏杆等多用木雕来装饰,有的民居则用泥塑成的龙、凤、古瓶、花卉来作装饰。在正屋的对面是照壁,这也是白族民居中最富特色的地方,照壁的脚下多砌有花坛,有的还在两边塑鱼,以示稳定。木雕、石雕装饰尤以喜州一带最为著名。纳西族居住的某些地区还保留着原始母系氏族社会的遗风,其宅居中的“姑娘房”等建筑,不但是民间美术的珍品,也是民俗学、文化史方面的珍贵资料。(图2-7)

(五)岭南地区民间建筑

广东、广西、福建及海南、台湾诸省古称岭南地区,这些省份中除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之外,大部分地区从秦汉以来均受中原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以中原建筑为基础,融合江南建筑式样且又具有极强区域特征的建筑体系。少数民族建筑以海南的船屋最有特色,船屋流行于海南省的黎族聚居区。船屋多用竹木搭建而成,因外形酷似船篷而得名。一般分为两间,中间为厅,两边为居室;也有前后两间的,前面为厅,后面为居室。(2-8)

城市中的深宅大院多取中轴式对称布局通常为一间数进式排列,各进之间有大小不等的“天井”或院落。装饰紫缛、细密,砖雕、石雕及木雕使用广泛,常以深绿色或加金漆、朱红等色描绘,鲜明而热闹。特别是屋脊、檐口、廊下、墙头、门窗等处,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各种影塑与雕镂,尤其在福建、广东等地的会馆、宗庙、祠堂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和充分。比较特殊的宅居类型是闽粤山区的客家住宅。客家人长期以来的自卫习俗,使他们不仅有特殊的语言与生活方式,而且聚族而居,形成庞大的宅居群落。其中最有特点的宅居是巨大的圆形或方形土楼。比较集中的客家土楼建筑位于福建省西南部的崇山峻岭中,至今已有千余年的历史。生土楼用原生土,掺上细沙、石灰、红糖、竹片、木条,反复揉、春、压,利用“大墙板”夯筑楼墙,内部用木结构。一座生土楼须建3年~4年。生土楼形状有圆形、方形、交椅形等。圆形楼像一座大碉堡,直径在30米~60米之间,高13米~16米。内分3层~5层,每层30房间~50个房间。大的圆形土楼直径可达70余米,三重环形相套,可达300余间。一般土楼外围高达四五层,外墙夯土厚达一米以上,下面二三层对外不开窗。土楼内部相互沟通,底层作厨房及杂物间,二层作储藏室及粮仓,三层以上才住人。土楼中央建有单层大厅及院落,供各户活动以及办理婚丧大事及聚会宴宾。整个土楼除土夯外墙承重外,仍保持木架承重结构。每段建“封火墙”作间隔。屋面、檐脊等构造亦保持南方常见的民房式样,只是山檐较深。内部木构门窗梁柱仍为装饰重点,使整个土楼内部灵秀通脱,外观坚实雄伟。生土楼具有防盗、防震的功能,又具有冬暖夏凉、日光充足的优点。目前在福建省还保留着1000多座清代遗留下来的生土楼建筑。

主要装饰集中在包内天窗、立柱以及包门上。(图2-9)

(六)边疆少数民族建筑

在内蒙、甘肃、新疆与青海的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帐篷是重要的宅居形式,它们与游牧生活方式相适应。帐篷中最主要的是毡古包呈圆形,不易被风雪刮倒;顶呈尖形,不存雪水;门小而连地,保温性高。到夏天,将围盖四周的毡毯卷起,只剩下四面透风的木架,十分凉爽。蒙古包高约3米,直径约3米。用250根2米左右的木杆搭架,木杆之间用毛绳连接,用时可拉开,搬迁时可折叠。蒙古包的门面朝南,用木制成,高约1米,宽约0.7米。蒙古包顶端开一小口为大窗,作通气和采光用。蒙古包内铺上厚毡子,进门脱鞋,包内生有火炉,炉筒通包外散烟。牧民转移牧场搬迁时,用一小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在西南地区,藏族、彝族中的牧民也有形状不同的帐篷式的居住方式。毡包机构轻便,其主要装饰集中在包内天窗、立柱以及包门上。(2-9)

新疆地区的建筑物,由于宗教信仰的原因,寺院及陵墓更多地保留了伊斯兰建筑的特征,风格亦受到西亚建筑风格的影响。新疆地区的宅居则更有地域特征,大体上可分为水架平顶式住宅与土拱式住宅两大类。前者分布广泛,后者集中于吐鲁番盆地一带。维吾尔建筑分民用住宅和麻扎(墓)、寺院建筑两大类。维吾尔族人的建筑上均饰有图案,装饰多直线纹饰,也有许多花卉装饰,显出清新、幽静淡雅之美。墓室、寺院建筑以拱、穹隆、塔楼构成了它外轮廓的特点,室入口均为大龛形,外墙多使用琉璃砖包面,室内墙上多饰有石膏雕花和彩绘藻井,显得富丽堂皇。大量使用造型别致、结构精巧的装饰是维吾尔建筑的一大特色。常见的建筑装饰手法有彩绘、木雕、石膏雕花、砖刻、琉璃砖、木拼花、镂空花、拼花墙等。其屋内木肋、天棚、壁龛、壁炉以及门、窗与外壁贴饰均十分精美,常以石膏为原材料进行雕饰;而纹样明显接受中亚影响,多是蔓草纹与几何纹,色彩鲜明强烈。(图2-10)

藏族是文化发达、历史悠久的民族,长期以来,居住在我国西部的青海、甘肃、四川、西藏等地区,其宗教观念与中原地区有较大差别,建筑艺术集中体现在寺庙的营造之中。因此,藏族地区的宅居和众多的民间美术品,亦受到宗教的强烈影响,形成了特殊的情趣与地域特色。一般来讲,藏族宅居广泛采用平顶,多取长方形或曲尺形平面。山区多用石材砌筑,称为碉房。碉房多见于西藏、青海、甘肃及四川西部。碉房的主要特征是平屋顶,用石块砌成,墙面上有很小的门洞和窗洞。碉房一般依山而建,以三层为常见。底层作牲畜房和堆放杂物,二层为卧室、厨房和储藏室,三层用作经堂,房顶可用以晾晒谷物。富裕人家多用很精致的装饰来装点其门廊和屋内,平民百姓也尽可能将这处布置得漂亮一些。建筑外部装饰较少,窗口和门廊的鲜明色彩与质朴的土、石墙产生对比,与高原上强烈的阳光、蓝天、白云形成了统一的情调,使人感到极富有生气。(图2-11)

三、民间建筑的装饰

由于民间建筑多以木料作基本建材,并且强调构架的组合方式,所以使得每一个最细微的建筑部件都可作为独立的装饰对象。无论是梁、柱、枋、椽,还是门、墙、檐,以至砖、石、瓦、天棚、栏杆、地板、水道,都可能作为独立的装饰部件或重要的装饰部位,做出各具特色的装饰来。由于这些独立构件的材质、形状、性能众多,而造就了各种各样的装饰方式和手法,如粉刷、髹漆、镌镂、雕刻、打磨、拼贴、压模和绘塑等等。在建筑物的装饰部位方面,屋顶装饰主要是屋脊、檐角与檐口,屋架主要是梁、斗拱与雀替,屋身较为重视门、窗的装饰,台础部分则侧重于柱础、台阶的装饰。另外,栏杆、影壁、墙等处亦是装饰重点。屋脊与侧脊常以琉璃或陶制的各种模塑陶人、陶兽等作为固定装饰方式;梁柱、枋额多以各种彩绘装饰;门、窗多用拼装雕刻的方式,而墙则多以镌镂雕磨的手法来处理。

石狮子是民间建筑常见的石雕艺术品。狮子原产于非洲和亚洲西部,自汉武帝派遣张骞出使西域(公元前138年)后,狮子开始作为贡品输入中国。当时这些动物都饲养在帝王的宫苑之中,一般人是无法看到狮子的。东汉以后,随着佛教的盛行,狮子也得到广泛地宣扬,民间也把狮子作为“百兽之王”,是压邪、安吉的象征。由于大多数人不了解狮子民间工匠只凭传说,在虎的形象基础上,极力加工夸张其勇猛,创造出的石狮子既像狮子又似虎。石狮子在民间也日益增多,古代许多寺塔桥梁、庙宇、官衙、园林、住宅,几乎都有圆雕或浮雕的石狮子。北京卢沟桥石栏杆望柱的柱头上,清初艺人雕刻的石狮子计有485个之多。在民间生活中,古代工匠也创造出各式各样、神态各异的石狮子,其野性尽被摒弃,而玩味大增,成为民间喜闻乐见的艺术品。(图2-12)

明末至近代的北方农村还有一种与民居建筑相映成生的石雕艺术品一—“拴马械”,又称“拴马石”,是陕西渭南地区、山西晋南地区农家宅院,门前拴马、牛等大牲畜用的石雕桩。雕刻精美的拴马桩,称为“样桩”“看桩”。拴马桩的石材主要是灰青石、黑青石,少数用细砂石。桩头圆雕,题材丰富,多表现世俗人物,有单人、人与兽、多人组合三种,主要表现神话故事人物,如寿星、刘海、仙翁等,戏文较少。动物形象有狮、猴、鹰、象、牛、马,其中狮、猴较多见。桩头圆雕普遍的式样是人骑狮,往往在石狮子前肢或人臂腕间镂穿容系缰绳的孔眼,石狮子的造型突出表现其扭转身躯的一种强烈动势,而把骑者多雕成俯身前冲,或驼背蜷伏的形状。拴马桩石雕艺术的主要特点,在于石工能把握所表现对象的形体结构的大关系,删繁就简,夸张变形,创造出浑厚稚拙、浪漫谐趣的艺术形象。同时运用圆雕、浮雕、线刻相结合的手法,以浮雕台座衬托圆雕主体形象,又以流畅有序的线进行装饰,显示出强烈的地方艺术特色。而且有的雕琢完美的柱头与桩身粗糙的石料坯底,形成强烈对比,更使桩头与桩头石雕引人注目。(图2-13)

砖雕是民间建筑装饰的一个重要手法,也是按雕刻材料分类的民间美术品种。砖雕是在特制的质地细密的土砖上雕刻物象或图案的一种艺术。砖雕主要用于寺塔、墓室、房屋等建筑物的壁面装饰。我国在战国时代就出现花花砖,尤以汉画像砖最为著名,但制作大都是模印而成图像。唐代花砖采用模印后,再经雕刻加工,创造出富有立体感的装饰浮雕作品。宋、金时期,墓室砖雕盛行,砖雕多以世俗生活为题材,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雕刻技法从减地平法逐渐走向多层次浮雕。明清时代,砖雕主要用于装饰住宅及寺观庙宇,表现内容丰富,构图复杂;制作除单层浮雕外,还有多层浮雕、堆砖等表现技法。砖雕艺术逐渐从建筑物的附属装饰成为独立的民间砖雕艺术品。一般说北方砖雕艺术风格较为浑厚,南方砖雕艺术偏于秀细。(图2-14)

在所有的建筑装饰方法中,最重要且最能代表中华建筑装饰特色的是彩绘和雕镂。它们历史悠久,手法多样,在建筑装饰中无所不在。建筑装饰实际上是中国民间美术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建筑装饰包容了民间美术的所有题材和式样,大至龙柱与画壁,小到窗花与门鼻,几乎都应该属于建筑装饰的范畴。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朝代的建筑装饰纹样有不同的侧重,它们多与那个时期造型艺术的主要题材相同。有些纹样传达了一定的象征意义,如屋脊上塑作的螭吻、整鱼、海马等,多以鳞甲象征水族而求其防止木构建筑起火之意。蝙蝠、梅花鹿、桃等题材亦因与“福、禄、寿”谐音而被当成吉祥图案,等等。工匠们在口耳相传中融合了历史故事和民间传说,又加进了许多自身的见解和期望,使之起到了一种文化普及与审美陶冶的作用。

室内环境是建筑物主要的使用空间。大棚是室内装饰的重点之一。木构方式可造出层次丰富的藻井,也可制成平列构架的平局。藻井和平局的装饰,或华丽恬静,或鲜艳夺目,或古朴典雅,都与特定的环境气氛相适应。门窗也是民间建筑装饰的重点,各种圆形、方形、多边形、曲线形以及月牙形、扇面形等规则或不规则的门窗形状使人赞叹不已,而各种门饰与窗棂,则更让人目不暇接。窗棂的结构,门扇、窗扇平面上精雕细刻的各种纹样都是民间工匠们施展才艺的舞台。(图2-15)

第二节多种多样的民居陈设

一、民居陈设与家具的历史沿革

陈设方式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的原始部落中,大部分原始宅居呈圆形半穴居式样式,取暖与炊事的用火便设在窝棚正中,既有利于出烟、通风以及整个室内光线、温度的调节,又可防止因离四周墙壁太近而引起火灾。这样的用火方式至今仍保留在不少民族的原始性或临时性居室中。这种以火塘作为室内活动中心的居室,影响了后来陈设的格局。从穴居发展到有台基式木构宅居的漫长过程中中华民族基本上沿袭了“席地而坐”的生活习惯,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习惯才有所改变。受这种习惯的影响与制约,魏晋之前的陈设方式基本是家具环绕四周而将当中留作活动场所的布局;家具与其他设施也多为低矮型,家具的发展是随着起居方式与社会交往方式逐渐丰富起来的。夏、商、周时期,出现了青铜制作的床、案、俎及置放酒器的禁等家具,还出现了凭几、衣架、柜、箱、几、案以及四周装有栏杆的矮床等家具。当时的髹漆工艺已成熟盛行,人们用漆来保护、装饰家具。至今在河南、湖北等地,这类家具偶有出土,使我们能有机会欣赏到古老家具的风采。(图2-16)

汉代的家具显示出其时代艺术特有的古朴、浑厚、粗犷、简洁的风格。案、几等家具的品种丰富,有的案不但十分宽大,而且还做成双层的,用以陈放物品。此时的床也向宽大发展,它不仅可以用来休息睡眠,而且还与几、案和屏风等家具配合,构成日常起居和接待宾客的中心。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供单人使用的榻。东汉末年,传入了可以折叠的“胡床”。当时已形成垂足而坐的习惯和对高足家具的适应,家具的装饰也多样化起来,除了髹漆、彩绘、雕刻外,还有金、银、铜扣和镶嵌金、银箔以及贴花等装饰手法。汉代的髹漆工艺进一步发展,以黑、红、褐、黄色为基调的漆木家具做工精湛,造型别致,纹饰生动。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动荡和战乱的时期也是南北各民族文化交流、融合的时期这种交流、融合也使家具的种类、形制发生了变化。如果说胡床还是外来的东西,那么方凳、圆凳、束腰凳及带有扶手的靠背椅等高型坐具的出现,则是中国家具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从此,家具由低向高发展,样式也有所变化和改进。如屏风逐渐发展出折叠的形式;床逐渐加高,而且上部加有顶盖,四周加有可拆卸的围栏;榻也比以前高大,上面常放有凭几、隐囊等作依靠之用。榻的下部出现了壶门的装饰,这为后来家具的壶门结构开了先河。隋、唐和五代是中国古代家具开始走向成熟的重要时期。人们的生活习惯使家具向高型进一步发展,品类也大有增加。安阳隋代张盛墓出土了一套随葬的瓷制明器小家具,有案、凭几、凳、柜、棋盘等品种,这是目前可见到的唯一的隋代家具组合模型。坐具的高型化,势必导致高型化桌案的出现,甚至出现了可供12人围坐、、呈壶门结构的长桌,而分割室内空间的屏风造型亦相应的增大。隋、唐、五代的艺术以丰润雄大、华美绚丽、热烈豪放著称,从家具的造型和装饰都可以看到这种审美时尚的印迹。

宋代是中国家具安上的重要转折时期,其时的家具样式及品类已近完备,制作工艺既讲究又十分精湛,高式家具流行并基本上淘汰了矮型家具。宋时的建筑业非常发达,家具受其影响出现了梁柱式框架结构。框架结构既顺应了当时新的造型审美趣味又符合了力学原理,所以框架结构便很快取代了沿袭数百年的壶门式结构,成为一种新的家具结构式。起初,宋代家具的腿部直接沿用建筑物的圆柱状式样,因圆柱式加工不便而转向采用方形样式,并在立腿之间增设横枨和托木牙子。工匠们注重家具的细部处理和装饰,开始启用装饰性线脚、束腰和马蹄足,用于交角处的各类牙子式样也丰富起来。这些讲究视觉美感的家具的出现,影响了一代风尚,为明式家具艺术高峰的到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明代家具的艺术达到了空前高度,这与园林建筑的大量兴起、优质硬木的选用和工具质量的提高以及家具种类增多等各类因素有直接关联。明代家具选材考究,造型简洁,结构合理,做工精巧,装饰淳朴,具有疏朗大方、儒雅、庄重、精练、朴实的气质。明代家具的制作用“攒边”和“榫铆”技术,追求坚稳精确的结构、规矩匀实的线角和光洁平整的器表。明代家具的造型采用构架式结构,讲讲挺拔端庄、明快洗练、固直方正。明代家具的装饰充分显露木质的本色和纹理,不尚雕琢堆砌,追求朴素、自然的美感。明代家具造就了一种优秀的定式和美学风范,并为日后家具制作所追慕,进而形成了中国古典家具的主流样式之一—明式家具。清代早期家具直接承袭明代的传统,其形制、风格与明式家具无多大差别,到了雍乾年间才出现了明显的转变,开始趋向奇形巧制、繁纹重饰、豪华富丽,从而形成了中国古典家具的另种主流样式——清式家具。(图2-17)

二、民居陈设的主要布置方式

中国民居的基本配置形式,人们以“三间房”来泛称。“三间房”的使用安排,往往都是客厅、卧室和书房。厅堂集多功能用途于一体,家庭祭祀、亲朋往来大多在厅堂举行,它的陈设方式反映了中国社会交往中的基本要求。居室、灶间等处的陈设则更多体现出家庭生活的气氛。从建筑布局上看,几乎各地区所有的民族都将厅堂放置在宅居的正中,而将居室安排在两侧或者楼上与后院。在民宅建筑中,正房的高度均较侧屋高,开间也较侧屋大,而灶间、厕所与杂物间就显得低矮窄小。在采光方面,正厅多采用全敞开的多扇大门或大窗采光,而侧室则多以齐胸的棂格窗采光,且多以窗帘或廊下帘遮掩。灶间等地则多以小窗或天窗采光通风,加上它们不同高度与宽度本身,形成了总体上十分明显的“明堂暗屋”的格局。根据功能要求,厅堂与居室有着不同的布局与陈设方式。厅堂大体有两种布局方式:一种是以正中为主摆放设施,而以环绕正中的地面与空间作为活动处所;另一种是以正面主墙为主摆放设施,辅以东西厢靠壁,将厅堂正中的空间作为活动场所。常见的布置方式是保持主壁与突出正中设施,而略去两厢摆设。无论哪一种方式,都形成一种与建筑中轴线对称的布局形式,与厅堂的通道、门窗联系起来,使厅堂处于活动的中心。从这种陈设方式来看,它显示出的中、正、宽、敞、高、大、明、亮等特征,在某种意义上既是一种普遍的审美要求,又是一种做人的道德追求,它长期以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与对中国文化的造就是不可忽视的。(图2-18)

从陈设的物件来看,厅堂的家具主要是桌、椅、案、几等,厅堂的悬挂物多为木石牌匾或字画,并注意天花板的装饰;除了某些民族团体生活习俗外,一般较少在地面上铺地毯,也不作地面装饰;摆设品多为屏、炉或少量体现文化品位的物件。而居室的家具主要是床、榻、箱、柜等。悬挂物多为帐、幔、帘、幕以及香囊、丝绦、拂尘等。其他用房往往因实用而摆设,一般百姓家在灶壁、炕围上装饰以绘画,对于墙上挂的灶具、走廊上放的农具也都注意它们的形状与放置位置,实际上此中也包含有极通俗、极高明的审美成分。

三、家具与其他陈设物件

作为民间美术研究对象的陈设物,主要是那些延续着民族形式的陈设方式与陈设物件。(象具是最主要的基本陈设物件,它造就了整个陈设的要的类型有床、榻、箱、柜、桌、案、椅、凳、几、架、屏。其中可分为以床榻为主的躺卧类家具,以箱、柜、橱为主的盛装类家具,以案、桌为主的摆放类家具,以椅、凳为主的倚坐类家具,以及架类、屏障类室内装置和装饰用的家具。虽然家具的基本类别不多,但实际上细分起来,恐怕有数百乃至上千种名称与式样。

床是极古老的家具种类,有突出工艺雕饰的“雕花床”,突出木架帐架功能的“架子床”“踏步床”及根据使用功能称谓的“凉床”等(图2-20)。

榻是一种可坐、可躺、可卧的在日间活动中所使用的卧具。橱的形制变化较多,一般较矮小而结构灵活,可与围屏、榻几、案桌等共同组合,中国人常以“床榻”并称。案也是最古老的家具之一。案的使用极为普遍,不仅有供饮食用的“食案”,亦有供书写用的书案、画案,陈设用的香案、条案以及琴案等。通常,案的形制是长方形、无屉,边角做成平面或圆弧形转角的称为“平头案”,边角处起翘的称之为“翘头案”。与案的功能相近的家具是桌类家具,明清以来,桌成为厅堂中最主要的陈设家具。一般来讲,以桌面形状称谓的有方桌、圆桌、月牙桌。方桌可根据排坐的人数分为“四仙桌”、“八仙桌”以及长方形的“条桌”。按用途称谓有书桌、供桌、酒桌、琴桌、账桌、灯桌等;也有根据安放位置的称谓炕桌、壁桌、堂桌等形制。除大型的案桌类家具外,还有一种轻便、可随意摆放的小型家具,如俗称的“茶几”“搁几”“套几”“燕几”等(图2-21)。

坐具中最主要的家具是凳和椅,它们是垂足而坐的生活习俗产生后出现的高型家具。根据不同的形状,分为长凳、方凳、圆凳、梅花凳、墩、杌子、虎腿凳等;根据用途又可分为足凳、禅凳、马杌、骨牌凳、春凳等形制。与凳相比,椅的样式更多更丰富,也更能代表中国家具的风格特征。椅子是一种有靠背、扶手的坐具。椅子最迟产生于唐代,其后样式渐多。(图2-22)

以造型称谓的有靠背椅、扶手椅、梳背椅、屏背椅、灯挂椅、官帽椅、圈椅、轿椅、交椅、六角椅等;以使用功能命名的有禅椅、太师椅、独坐椅、文椅、躺椅、暖椅等。有些椅子下面还放置承脚或烘笼,形成了更多的样式,具有更多的功能。

箱是小型而便于搬动的藏物之箧,此类家具因大小、功用、工艺、材料的不同,有箧、笥、笼、盒、箱等不同称谓。常见的箱类因存放的物品不同,分为衣箱、书箧、经笥、衣笼、扛箱、百宝箱、官皮箱、梳妆箱、钱柜、食格、茶担箱等。柜是一种主要用于收藏服装、首饰等用品的家具。衣柜一般是宽不过高,内设隔层。从外观上分有立柜、圆角柜、方角柜、顶箱立柜、联体四件柜、高格柜等,根据用途分有衣柜、床头柜等。但有的柜也借鉴箱与橱的形制,使其外观上高不过宽,此类家具有矮柜、箱柜等。与柜功能相仿的家具中还有橱类家具。橱是用于放置日常用品的,一般橱内设有隔层与抽屉,用以盛放不同的物品。较为普遍的橱类家具有书橱、碗橱、药橱等,这是根据用途划分的。还有的以抽屉的数量来称谓,如连二橱、连三橱等。还有某些被称为“架”的家具亦兼有置物的功能,如书架、博古架、多宝格等。此类家具在形制上更偏重于陈设、装饰,因此外形上也更为轻巧、单纯。架类家具是一种极古老的悬挂类家具,后泛指悬挂、旋转、支承物体的家具。用以悬挂的架类有衣架、床架、帐架、挂巾架等;用以放置的架类有花架(亦称为花几)、香架(亦称为香几)等;用以支承的架类有灯台、镜台、盆架等。这些十分轻便的置挂类家具,对大件的家具都起着辅助性的作用。(图2-23、24)

在室内陈设中还有屏、帐幔类家具。屏风作为室内重要陈设物,式样和功能十分丰富。从外观形式上看有座屏、固屏、折屏山字式的座屏家具;以屏扇的数量区分有三扇式、五扇式,四折、六折、八折、十二折的折屏家具等。同时还有根据装饰材料划分的云屏、画屏、翠屏、锦屏、石屏、玉屏以及特殊工艺制作的转屏、插屏等。由于屏式家具的装饰特征,后被借鉴到陈设物上的有供桌案头摆放的砚屏,悬挂于墙面上的镜屏、挂屏等。帐幔类悬挂物在居室内起着遮挡、防尘、装饰的作用。早期的帐幔类织物多陈设于门、床、窗上,名称以材料划分。通常竹制为帘,毛麻制为帷,丝制为缦,而后以帐幔、帘统称。此外,毡毯类织物亦作为陈设物的一部分。早期的毡毯作为席地而坐时的坐垫,一般用毛织或毛麻混织,毡类的坐垫亦有“细旃”之称。垂足而坐的生活习俗形成后,逐渐发展为单纯的陈设物,根据陈设的部位称为壁毯、地毯等。陈设物中还包括花瓶、帽筒、盆景等。清代以来流传的帽筒,既是实用的器具,也是陈设品。帽筒起初是用来放置官帽、礼帽的,后来则多用来放置鸡毛掸、拂尘等物。以陶瓷质地的最为常见,还有木、竹等材料制作的。陶瓷帽筒上多有彩绘人物、花鸟、山水等纹样,竹制帽筒则饰有雕刻的图案。栽花、插花、养盆景是居家日常生活中的趣事,故花盆与花瓶也是民家常备陈设之物。陶盆因其渗水性能较好而用做栽种花卉,少有装饰。瓷花盆多为套盆,是套在陶盆外面的,盆壁上多有青花、彩绘和捏塑纹样,内容为人物、花鸟、书法等。花瓶多为瓷制,样式较多,瓶体一般都有纹饰,内容与瓷花盆相似,或五彩绘成,或青花挥就,其造型、装饰多富有生活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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