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开发商在开发楼盘时附带一定比例的车位以满足现在市场需求,但是开发商出售的车位,因为其车位性质的不同,也会涉及不同的税种,今天这篇文章主要从契税的角度来分析,房地产企业销售车位是否涉及契税缴纳的问题。
实务中车位基本包含了以上几类,转让这些车位如何交纳契税呢?
政策依据一:《契税暂行条例》和《契税法》(2021年9月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政策依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政策依据三:财税[2004]1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浙江省财政厅的回函:
一、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根据以上政策文件,买车位是否需要交纳契税,关键在于能否转让其“所有权”,如果不能转让所有权,就不属于契税应税情形。对于不动产,我们熟悉的概念是产权,产权是否相当于“所有权”。
我们再来看国税总局2011年的一个答疑:
可见,在税务总局看来,产权代表了所有权。因此,能办理产权的车位,交易过程中受让人需要交纳契税,没有产权的车位,是不需要交纳契税的。哪些车位有产权,哪些车位没有产权呢,这个问题太难回答,因为各地方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地上规划的车位有可能有产权,如果不在规划中,一般都没有产权;地下人防车位必定没有产权,地下非人防车位可能有产权,也可能没有产权。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准确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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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德居正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