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关事宜的通知称,佛山施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一个月以来,全市共有12家银行参与第一批资金监管系统数据对接工作,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已顺利完成对接,并于今日起正式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
资金监管类似于“支付宝”,它的基本概念是“第三方托管”:买卖双方不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买方先将交易资金存入房管部门指定的专用监管账户,待交易完成后,经房管部门查验无误后,金融机构才会将交易资金划转给卖方。这一措施,将使二手房交易资金运转过程变得更加透明和安全。
⊙在佛山交易二手房,首付款应纳入资金监管
实现“第三方托管”功能的,便是“佛山市存量房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系统”。这由佛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建设,监管账户主体为“市房产交易管理机构”,即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该机构与银行签订协议后,委托银行办理监管账户的设立及资金的存储、划转等。基于此,相应交易资金的缴存、使用均通过监管账户进行。
交易资金纳入监管,对购房者有什么影响?通知强调,资金监管是住建部门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不收取存量房买卖双方任何费用。
伴随各大银行完成系统对接,往后的二手房交易流程为,买卖双方在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如选择交易资金监管,将可以选择监管银行,并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买方将监管资金存入监管银行开设的子账户。直到双方办理完不动产转移登记,系统再将资金划拨到卖方账户。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二手房买卖由中介撮合而成,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佣金也需纳入监管。中介在开展经纪服务中,必须向存量房买卖双方书面提示可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协助办理时不得额外收取代办服务费。
该办法的出台是否会让购房者多跑几趟呢?佛山市住建局强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没有增加任何交易环节,全程在系统中进行操作,不增加买卖双方负担。
针对监管资金的范围,通知明确,目前暂时提供自有资金,即非贷款资金的监管服务,包括首付款、一次性付款。买方是否贷款,以及贷款银行的选择,不影响其办理资金监管业务。通知同时强调,按照自愿原则,买卖双方在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可选择是否进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申请交易资金监管的流程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流程图。
1.买卖双方登陆“佛山市存量房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系统”进行实名认证、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选择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选定监管银行;
2.买卖双方前往监管银行网点签署《佛山市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确定监管金额并填写相关信息;
3.买方根据协议约定,分一次或多次将监管资金存入监管银行开设的子账户;
4.监管银行确认监管资金全部到帐后,系统发送通知提醒买卖双方可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5.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办结后,系统提示监管银行可划转监管资金,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约定,于3日内将监管资金及利息划转至约定账户。
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约的,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买卖合同签约、资金监管等操作,并约定佣金支付、划转方式。监管资金全额到账,同步发送信息至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预留手机。
第一批参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数据对接工作银行有这些: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撰文】华声宇 叶洁纯
图片来源于佛山市住建局
【作者】 华声宇
佛山经济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