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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房产网签查询系统】网签合同有效期不超90日!佛山存量房交易新规4月起实行

注意!

佛山市储藏室网上交易新规将从4月1日开始实施!

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住宅将允许在网上签名!

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最新修订的《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其中,买卖双方通过库存室网络签名系统明确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的网络签名协议的有效期最长应设置为90天。

《规则(试行)》将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 存量房交易方式

《规则(试行)》规定存量房交易有两种方式: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促成的交易和买卖双方自行达成的交易。

无论是买卖双方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或是买卖双方自行达成的交易,都应当通过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建设的存量房网上交易签约系统签署存量房交易合同。

2 房源信息发布

产权人可选择一家或者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也可自行发布房源信息。 接受产权人委托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依次办理下列手续:

(一)查验委托方身份。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核对产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产权人委托代理人发布房源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还应当查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及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二)核实房源权属。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核对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与存量房网签系统记载的房屋权属信息的一致性,并收取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三)实地查看房屋。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实地查看房屋,拍摄房屋现状照片。

(四)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记录委托方、房屋现状等相关信息,并打印双方协商一致的《广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经纪合同”),由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机构、委托方共同确认签名或盖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其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产权人应当对其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自行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网上签约

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应当依次办理下列签约手续:

(一)核实卖方身份信息及真实意愿。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核对产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产权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网签手续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还应当查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并收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二)核实买方身份信息及购房资格。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核对买方身份证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核查买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查验并收取买方的购房资格材料原件。买方应当主动提供反映自己具备购房资格的资料,并为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核实房屋最新状况。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核实房屋最新的权利、自然状况,再次核对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与存量房网签系统记载的房屋权属信息的一致性。房屋存在查封或其它限制交易情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告知买卖双方,并停止办理签约手续。房屋处于抵押、租赁状态的,应当告知买卖双方,由买方确认是否继续签约。

(四)签署买卖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生成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买卖合同,打印后由买卖双方签名或盖章,房地产经纪机构依照经纪合同约定协助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由产权人注册账号登录存量房网签系统,在买方的配合下生成双方协商一致的买卖合同,打印后由买卖双方签名或盖章,共同到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买方应当主动提供反映自己具备购房资格的资料,并为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买卖双方应当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设置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网签合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90日。

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网签,在允许已抵押的房屋进行网签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此新增注销抵押、转移登记、新申请抵押事项合并办理等手续。

4 合同变更和解除

在委托期限内变更或者解除经纪合同的,委托人应当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者解除该经纪合同的书面协议。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签订书面协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存量房网签系统办理变更或者撤下该房源信息的手续。

5 争议解决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产权人同意,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自行发布拟转让房源信息或未经买卖双方同意,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签署、变更、撤销买卖合同等,当事人凭有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协助更正信息申请。

6 各方责任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给予责令整改、违规行为曝光、暂停存量房网签资格1至6个月等处理,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计入其信用档案及将有关情况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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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作者: lu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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