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洁)10月9日,天津海关网站发布《津新关缉(叁)查违字〔2019〕0203号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东方格莱美墙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莱美墙纸”)进口货物申报不实,漏缴税款人民币52480.67元,天津新港海关对格莱美墙纸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新京报记者试图获取格莱美墙纸回应,但对方称暂不接受采访。
图/天津海关官网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10月30日,格莱美墙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相关单项下货物,第一项申报壁纸2016卷,总价为28582.02美元,原产国为荷兰;第二项申报壁纸样本618本,总价为40904.90美元,原产国为荷兰;第三项申报壁纸样本250本,总价为19400美元,原产国为荷兰。而这三项商品进口关税率6%,增值税率16%。经格莱美墙纸自查,该票第一、二项进口货物原产国应为美国,商品进口关税率16%,增值税率16%。第三项进口货物币制应为欧元。格莱美申报不实,漏缴税款人民币52480.67元。
10月11日,新京报记者通过官网拨打了格莱美墙纸联系电话,电话接听人员称:“目前暂时不接受采访,公司没有这方面安排。”同时,新京报记者试图获取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对方称不方便透露。
天眼查显示,格莱美墙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壁纸、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针纺织品、家居装饰等。格莱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其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5.93%。
格莱美墙纸官网显示,格莱美旗下有10多个国家近20个国际高端战略合作品牌,公司拥有建筑面积近80000平米的产业园区,以及研发中心、仓储中心等。此外,格莱美在北京、上海、武汉、成都、重庆、天津、哈尔滨有多家直营专卖店。
新京报记者 张洁
编辑 李扬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