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日实施的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4.6.1条:防火门系统的联锁控制设计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
2. 2014年7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图集14X50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第32、33、34页具体讲解了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设计要求及设计方式,其中包含常开防火门的监视控制及常闭防火门的监视。
3.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范管理编制组也对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设计疑问做了答复,要求常开防火门需要控制监视及常闭防火门需要监视,详情请见附件:新火规规范管理组问答-《建筑电气》2014(9)。
4.关于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设置要求:《火规》第3.2.3、3.2.4条均规定“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附录A有关信息的功能”(附录A表A中对防火门的状态要求监控)。
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为“集中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即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项目均应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