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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换锁芯】说案∣老人遗留的房产到底归谁?

Gezhouba检察院辖区的王某和吕某是年过六旬的姑父,以王某父母的名义拥有两套房产。买两套房子时,女儿王某负担了大部分购置款,因此两位老人生前留下遗嘱,死后两套房产归女儿王某所有。

在外人看来,这本是房屋归属权十分明晰的状况,但这对姑嫂之间却爆发一场长达数年的夺房纠纷,最后大打出手,面临法院系列判决。

案情再现

因各种生活琐事和家庭矛盾,王某和余某不像其他家庭那样姑嫂和睦,两人素有积怨。

面对两位老人将房产全部留给小姑,嫂子余某无法认同,她认为父母留下的房产,作为儿子理所应当有一份。在遗嘱面前,余某多次就房产归属问题和小姑王某发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法院经过审理,将两套房产判至王某名下。

面对判决,余某仍不服,因现有住房拆迁,家具需空间存放,余某就打起了父母留下的房子的主意,找来开锁公司,将其中一套闲置房门锁打开,更换锁芯,搬进了家具。

王某得知后十分生气,2018年5月10日上午,王某带上去世母亲的拐杖,同丈夫高某、哥嫂及两名女同学一行6人,来到余某家,要求余某交出钥匙。交涉未果后,王某将余某推倒在地,用拐杖殴打余某身体,王某哥哥也上前继续殴打余某数次。一行人从余某的包中搜出钥匙离去,余某报警。

王某及哥哥的殴打行为造成余某身体多部位受伤,经鉴定,余某膝关节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头部、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因家庭纠纷引起,且余某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法院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王某承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余某各项经济损失的70%,即8077.46元,王某哥哥承担20%,即1153.92元。

案情分析

纵观本案,被告本是法律支持的一方,但未能克制情绪,理智解决;原告若能知法守法,不凭主观臆测,不侵占他人合法权益,就不会发生这一场闹剧。

这场由家庭纠纷演变为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背后,我们应注意以下问题。

父母离世,儿子一定有继承权吗?

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这也就是说,在父母去世之后,他们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此时会变为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在一般情况下,应先遵照父母生前订立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若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往往会按照法定方式来对父母的遗产进行继承,此时第一顺序继承分为合法的配偶、子女、父母的父母。

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占后,应怎样合法解决问题?

本案中,父母遗嘱、法院判决均明确两套房产归王某所有,王某就依法拥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余某擅自换锁、搬进家具的行为,侵占了王某对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因此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面对此情形,王某可选择两种解决方法:一是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二是尽快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从被侵占的房屋中搬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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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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