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乙方承包甲方所有装修工程,签订本合同。
一、 施工内容
乙方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
具体施工内容为:
二、 承包费用:人民币 元。
三、 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 元;
2、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 元。
四、工期:
施工工期为 天,合同签订后 日内进场施工。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延期付款的,按 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由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 元/天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5、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及时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