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及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在长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举行了关于房地产登记的新闻发布会。
会上,对于长春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讲解和普及。长春市已经实现不动产登记制度平稳落地
据了解,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不动产权利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登记,客观上存在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影响交易安全,也造成机构重复设置、不方便群众办事等问题。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站在国家的角度来看,是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站在政府角度来看,是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的重要举措。站在社会角度来看,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站在企业和群众的角度来看,是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的基础保障。因此,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对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丽光在会上表示:目前,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实施、平稳落地。今年6月30日前,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四个县市相继颁发新证。11月20日,我市已经在市区范围内启动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市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平稳落地。总结我市的经验,既有落实国家政策的规定动作,又有符合长春实际的创新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交易登记一个厅”,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受理业务一窗口”,提高服务效率。三是“登记数据一张网”,证书不变不换。四是“数据整合一张图”,提前解决难题。
长春市制定房屋、土地统一登记新模式
发布会上,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高雪峰表示:“回顾一年多的推进工作,房地局与国土局始终坚持以便民利企为工作主线,两个局完全抛开各自利益,从大局出发,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房地局积极主动配合国土局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将原有的三个交易与登记大厅改为了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充分利用工作人员对交易与登记业务熟悉的特点,主动承担综合窗口业务受理工作,在原有交易与登记业务平台基础上重新开发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平台。”
“建立两个局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业务专题会近百次,共同研究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业务类型、再造工作流程、确定办理时限、明确特殊业务的处理方法。可以说,只要是有利于企业和群众的,两个局的意见就高度契合。在吸取了全国部分城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教训后,我们反复研究、认证,制定了我市房屋、土地统一登记的工作新模式,即:综合受理、并联审核、统一登记发证。这一模式在全国来说除了国土、房地两局合一的城市以外是最优模式之一,能够真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雪峰说。
不动产登记证重点问题解答
发布会上,针对不动产登记的热点问题,各部门主管领导进行了进一步的解答。
长春市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屋权属与交易管理部门有哪些新举措?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权属登记管理处处长杨勋:为使长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开展,房屋权属与交易管理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新的举措:
一是坚决杜绝群众半夜排队黄牛倒号现象发生。为吸取外地教训,在长春市房屋交易大厅内办理业务,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按业务类型排队受理发号。在叫号单上,附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编号及权利人名称。受理窗口,要求信息一致,完全避免黄牛倒号现象;
二是自2016年11月20日开始,在办理房屋交易时,不再提供吉林省销售不动产发票,该发票作为税务机关完税的依据;
三是在办理房屋抵押及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时,长春市统一制定了规范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于2016年12月1日开始正式启用。新合同简单明了,能让抵押人、抵押权人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四是对十几种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结,还可以预约上门服务。
如果房子以前办过产权证和土地证,现在不动产登记了,需要重新办理不动产证吗?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城搏:不需要重新办理不动产证。为减轻群众负担,根据“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以前办理的房产证、土地证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办理不动产证。就是意味着,如果你家的不动产权利没有变更和交易,权利没有变化,名字没有变化,登记信息没有变化,就可以不用申请换发不动产证,旧证可以长期使用,旧证和新证并行不悖。在以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就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证了。
就是您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也不需要将房产证、土地证换成不动产证后再办理抵押手续,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继续有效,可以拿原证到房屋交易景阳和大经路两个服务大厅直接办理抵押权登记,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后,房屋更名手续与原来是否相同?如果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丢失了,可以直接补办不动产证吗?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与调查处处长王闯:不动产登记后,房屋更名与原来的房屋更名手续大致相同。但需要提醒您的是:现在是不动产登记了,如果卖主有土地证的情况下,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
如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丢失了,是可以直接补办不动产证的。需要权利人到原发证机关查询登记档案,开具遗失公告,在长春市主要媒体刊登遗失声明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就可以申请补办不动产证了。
不动产登记前,房主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怎么办理不动产证?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城搏:原来房屋登记属于房地局管理,土地登记属于国土局管理,有大量的房屋只能办理房产证,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办不了土地证。大多数是由于开发公司建完商品房没有办理土地分割,或者是开发公司已撤销或注销(吊销),或者是单位分配的房改房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房主只能办理产权证办而不了土地证。现在是不动产登记了,不动产证上既要体现房屋信息又要体现土地信息,所以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房屋和土地就得同时申请,同时登记。
但是以上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为产权人同时登记房屋和土地信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以上各种原因导致我市大量的只有产权证而没有土地证的房屋,在市政府的高位统筹下,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下,我们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类型的处理办法都给予妥善解决。
个人买的二手房,房产证已更名,但土地证没更名,是不是需要先办理土地证更名,再办不动产证?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城博:不需要先办理土地证更名,可以直接办理不动产证。
如房产证已更名,土地证没有更名的情况,我们也采取不同的办法来解决:
第一种情况:土地证在现在的卖主名下
(1) 如现在的卖主有土地证,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后为买主办理不动产更名手续;
(2) 如现在的卖主土地证丢失,就需要现在的卖主在长春市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公示15天,期满无异议后为买主办理不动产更名手续。
第二种情况:如果土地使用证不在现在的卖主名下,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后有土地登记的情况下,买卖双方要提出书面申请,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可按原来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买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直接注销原来的土地使用证,并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及不动产所在地指定场所公告15个工作日后,期满无异议的,为买房人核发不动产证。
如果想进一步了解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情况,有没有网络上的交互渠道?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高庆: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长春市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情况,我们开通了不动产登记网站,点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或者长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网站()就可以了解长春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动态,学习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查询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办理登记业务的要件、办理时限,下载表格等,成为与大家相互交流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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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吉林网记者 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