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车间的装修规定条款:第4条 建筑装饰装修。
4.2 墙、柱、顶涂装工程
4.2.1 本节适用于水性、溶剂型以及防尘、防霉涂料的涂装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4.2.2 洁净厂房涂装工程的检验批应按同类涂料涂饰面积每300m2~5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2.3 基层状况的确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养护应达到设计要求;
2 基层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及阴阳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基底应坚实、牢固,不得出现蜂窝、麻面、空鼓、粉化、裂缝等现象;
4 新建筑应将建筑物表面建筑残留物清理干净,并用砂纸打磨;旧墙面在施工前应将疏松部分清理干净,并应涂界面剂后再补平;
5 当基层使用腻子找平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298的有关规定。
Ⅰ 主控项目
4.2.4 涂装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证明、生产批次、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2.5 涂装基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在混凝土或抹灰基层上施工时,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溶剂型涂料时,基层含水率不宜大于8%;
2)水性涂料时,基层含水率不宜大于10%。
2 抹灰基层施工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起皮、起泡、流坠和有裂缝等。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面积的30%。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抽检分析。
4.2.6 涂装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料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水性涂料涂装工程施工不宜在阴雨天施工,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35℃;
3 涂装前应确认基层已硬化、干燥,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
4 涂装层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起泡和有裂缝。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面积的3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2.7 涂装层与门窗、高效过滤器、灯具、管线等之间的衔接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衔接处的接缝间隙不得大于0.5mm;
2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密封处理;
3 接缝的密封表面应平整、光滑。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
Ⅱ 一般项目
4.2.8 涂装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颜色应均匀一致;
2 应无砂眼、无刷纹,不得有咬色、流坠、泛碱、疙瘩;
3 装饰线、分色线的直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
4.2.9 涂装层与其他装修衔接处应吻合,并应界面清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