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以通讯方式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于2018年8月11日在《证券日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了《关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以通讯方式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以通讯方式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004号文批准,于2015年12月8日成立。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前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于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小于50%,未达到《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可在前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重新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9月14日17:00时止(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表决截止日期后二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9月18日前,含2018年9月18日当天)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九泰日添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 联系电话:400-628-0606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人:孙昊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变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与前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相同,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8月15日,即该日下午交易时间(15:00)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为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在投票表决期间,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投票表决方式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新增或调整后的投票表决方式的计票以届时管理人公告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上述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应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公告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指持有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持有人身份的文件,此类文件所载信息应与持有人购买基金份额时提供给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信息一致。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前述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寄达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在表决截止日期后二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9月18日前,含2018年9月18日当天),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3、如份额持有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的,则以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委托授权视为无效。 4、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表决票无效,并且不视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已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亦不计入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之内。 1)机构投资者的表决票未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未在表决票上加盖公章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未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未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未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未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或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未在表决票上签字或未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的; 3)通过委托代理人表决的,未同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为个人)或未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代理人为机构)或未填妥授权委托书的; 4)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 5)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的。 (2)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其他要素符合会议公告规定者,该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1)对同一议案表决超过一项意见或未表示意见的; 2)表决票“表决意见”一栏有涂改的、模糊不清或矛盾的; 3)表决票污染或破损,并且无法辨认其表决意见的。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寄送表决票者,若各表决票之表决意见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但计入有效表决票,即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给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的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根据《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改不涉及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因此本次议案审议事项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由于出席前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小于50%,未达到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根据《基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有效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方为有效。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前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57383999 传真:010-57383966 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 网址:www.j 2、监督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五层A528室 联系人:原莹 联系电话:010-85197530 邮政编码:100010 4、见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咨询。 4、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等)自基金资产列支。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附件: 附件一:《关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变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附件二:《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一: 关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变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 等有关事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拟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变更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完整内容参见《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附件四)。 上述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也将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二: 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 附件三: 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现就《关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以通讯方式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事宜,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8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视为份额持有人已同意表决事项,授权管理人代为投票)、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如基金份额持有人一次授权多个受托人或多次授权的,均为有效的纸面授权。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但多次有效的纸面授权意见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且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弃权表决票。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名下所有账户中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的表决意见。 4、本授权委托书中“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或该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的更新。 5、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所持基金的份额以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准。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6、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的,则以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委托授权视为无效。 附件四: 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一、重要提示 1、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004号文批准,于2015年12月8日生效成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变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2、本次修改基金合同事宜不属于原注册事项的实质性变更。 3、本次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变更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因此该议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