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传染病还没有完全过去,令人心碎的惨案又发生在湖南省株洲市永兴县。
这一次,他们专门瞄准了刚刚出生的婴儿。
根据《湖南经视》电视台、《新京报》等的联合报道,20多个3岁以下的婴儿,集体出现佝偻病、声音嘶哑、暴躁拍打头部等诡异症状。
(图源:《湖南经视》电视台的《大调查》栏目)
但是所有婴儿共同出现的特征是:头部颅骨突出。
吓坏的家长们,赶紧去异地诊断孩子。检查后发现:这些孩子普遍患上了佝偻病。
由于体内缺乏足够的维生素D,孩童体内的钙、磷代谢功能紊乱,引发了以骨骼病变为特征的全身、慢性、营养性疾病,身体器官、大脑智商和情商发育,出现了严重的阻碍和病变。
他们刚一出世,尚未体验世间的美好,便开始承受世间最大的痛苦。
2003年5月,安徽省阜阳市劣质奶粉事件轰动全国。当地有171例婴儿因长期食用劣质奶粉导致重度营养不良,更有13例死亡病例。当时他们被统称为:大头娃娃。当时引起了全国对儿童食品安全领域的热烈关注。
如今已是2020年5月,过去17年了,「大头娃娃」再密集出现。我们的内心不寒而栗,更有数不清的问号。
追根溯源,我们不禁想问:这些孩童们,到底经历了什么,要接受如此惨痛的结果呢?
2
悲痛欲绝的家长们集聚在一起,互相交换信息,才突然发现:
他们的孩子服用了同一种食品:“倍氨敏”牌子的配方粉。
养育过孩子的父母,都具备了常识:2岁以下婴幼儿除了母乳之外,只能使用2种液体营养:配方奶、水。
“倍氨敏”牌灌装食品,从外包装上看,和一般的奶粉、配方奶的包装并无二致,用很清晰的字体说明了:成分是深度水解过后的蛋白,适用于不耐受蛋白质、乳糖的特殊体质的宝宝。
然而,「配方粉」、「配方奶」,只有一字之差,成分却有天壤之别。
无论销售人员如何口舌如簧,将“倍氨敏”牌配方粉,吹嘘成为牛奶的另外一种说法,但是其本质,只是「固体饮料」而已,根本不是「配方奶」,或者任何性质的奶粉。
遗憾的是,「蛋白固体饮料」的字体,只是印刷在罐子的右下角落,藏起来了,家长不用心查看,根本无法注意到。
「固体饮料」是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普通食品。
更直接地说,「固体饮料」就是加完水之后,可以形成饮料的食品:速溶奶茶、速溶咖啡、人工果汁,等。这类食品的产品配方中,按最高的算,蛋白质只要≥1%就行了,也就是说100g粉末里,有1g蛋白质就不错了。
根据普通奶粉执行的GB19644-2010号国家标准,婴幼儿奶粉中的蛋白质含量必须达到18g/100g,是「固体饮料」中蛋白质含量的18倍以上。
此外,奶粉中还对维生素、矿物质的种类和含量有着明确的要求,而「固体饮料」中有着大量的使用添加剂、香精、人工调味品、糖分。
因此,3岁以下的宝宝,食用「固体饮料」,不仅等同于是清汤寡水,毫无营养,更将婴幼儿消化系统无法适应和容纳的化工添加剂、香精等,灌入了他们脆弱的身体。
如果食用一次两次也就罢了,可恨的是,家长们被诱骗,连续2年多,将「固体饮料」作为宝宝的主食了。
那我们自然会有疑问,家长们自然不懂得固体饮料、「配方奶」二者之间的区别,但是他们可以直接喂养母乳,或者信任大品牌的奶粉,为何被诱骗给宝宝们喂食了2年多的固体饮料呢?
家长们是被施加了魔咒吗?
原来,他们在为孩子寻找:特殊医学用途婴儿奶粉。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只用于那些吃饭受到限制,或者有消化吸收问题、代谢紊乱等特定疾病的人群,营养成分有特殊的配方,甚至特殊的加工方式。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2016年7月1日颁发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奶粉」,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
我们登陆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官网,查询后得知,截至2020年3月,仅有14家企业的46款产品获得监管部门的特医食品注册证书:
雀巢9款,雅培8款,圣元优博5款,达能5款,贝因美3款,美赞臣3款,伊利2款,每日乳业2款,惠氏1款,爱优诺2款,恒瑞健康3款,澳斯乳业1款,南通励成生物1款,吉林麦孚营养科技1款,拜仑斯特临床营养1款、君悦营养医学1款。
由于国家对「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奶粉」的管理、标准、检验,要求更高,需要企业的工厂与配方均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认证,并且上市后还要面临月月抽检,使用起来必须谨遵医嘱,用途更加专一,价格更加高昂。
很明显,家长们是受到了厂家销售人员、母婴店导购人员的话术诱惑,误认为标注了「配方粉」三个字的「固体饮料」,就是适用于他们家宝宝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奶粉」。
3
为什么家长如此轻信导购人员的话术诱惑呢?
因为,背后有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以及该院下属的儿童医院的医生,在背后推波助澜。
原来,当成批成批的家长,带着宝宝们,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因为各种或大或小的不适症状而就诊时,时常被医生诊断为「牛奶蛋白过敏」,不宜直接食用母乳、奶粉,而应该「谨遵医嘱」,不走寻常路,选择「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奶粉」。
你要问这种特殊奶粉哪里寻?
医生会回答:正好,在医院大院内的便民服务部里、院外的「爱婴坊」母婴店里,刚好有售。
一条龙服务。
于是,家长们这边刚感谢完医生妙手回春,转头就碰到了热情似火的导购人员。
医生和导购人员,唱了一出天衣无缝的双簧,就把「固体饮料」,当成了「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奶粉」,卖给了焦虑的家长们。
蒙在鼓里的家长,万万想不到,被他们奉若神明的医生和导购人员,给卖了。
刚出世不久的宝宝们,遭遇了人世间最大的险恶。
医生们明知道,家长们此去凶险,为什么还不遗余力地将他们推往深渊呢?
每推荐1个客户,成功购买了1罐打着「配方粉」名义的「固体饮料」,可收到提成60元。
「固体饮料」厂家,渗透的渠道主要分为两种:医务渠道、母婴店。
在给医院的儿童保健科、皮肤科,或者消化科,缴纳了数额不菲的进场费之后,厂家就可以在院内开设小卖部、医务服务部、便药药店,以医院的旗号,堂而皇之地接待宝宝家长。
母婴店通常开设在距离医院地理很近的地段,外部装修风格貌似药店,在显著的位置,印制题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笺”、落款为“便民药房”、内容为各品种配方粉的便签纸,暗示这是官方指定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奶粉」专卖店。
4
我们可以完整地梳理出「大头娃娃」们,落入的陷阱链条。
首先,「固体饮料」厂家,包装产品时,模拟奶粉罐装的风格,并且在显著位置,宣传适用于特殊体质的宝宝。
然后,「固体饮料」厂家,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附属儿童医院的医生进行了情感和利益公关,承诺每罐60元的提成回扣;再对母婴店的导购人员,进行话术培训。
第三,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附属儿童医院的医生,面对初为父母的家长,夸大婴幼儿的不适症状,往「牛奶蛋白过敏」症去引导,并且建议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奶粉」。
第四,家长们在心急如焚的状态下,迎来了口舌如簧的导购人员。没有医学和营养学知识的他们,被导购人员灌下了迷魂汤,稀里糊涂,将「固体饮料」当做了「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奶粉」,让宝宝们直面了灾难。
层层设套、步步陷阱,残害呱呱坠地的婴儿。这世界上还有什么罪恶,会更过分吗?
更加让人震惊的是,这远远不是湖南省郴州市的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们、母婴店的导购人员,第一次对婴儿们下手。
在2019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过10位宝宝就被检测出牛奶高度过敏,医生给孩子开具的处方,包括另一厂家的「固体饮料」:舒儿呔氨基酸配方粉,并要求吃6个月后再复查。第一批「大头娃娃」们出现。
惨剧过后的2020年3月30日,疫情刚刚结束,逾10位家长马不停蹄地,在「问政湖南」平台上发表联署信称,要求严惩2019年制造了「大头娃娃」的医生、医院对面的药房。
没想到,不到1年,第二批「大头娃娃」又成为了同样剧本的受害者。
所不同的是,换了一批医生,换了一个牌子的假奶粉。
为什么悲剧,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同一家医院、换了个马甲的厂家手下诞生呢?
我们来回看下2019年的处罚决定:
给予药学部分管便民药店的工作人员周某书面检查、诫勉处理;
给予时任药学部主任某批评教育处理;
给予北院儿保科主任侯彬兰、儿童消化内科副主任何某批评教育处理;
给予刘某和某责令公开检讨、诫勉处理,并在全院医生大会上作公开检讨。
书面检查、诫勉处理、批评教育、公开检讨,这种程度的处罚决定,根本不足以震慑一部分利欲熏心的医生,再次铤而走险。
如今,针对第二批「大头娃娃」的悲剧,调查结果也初步出炉了:
将事件定性为虚假宣传,已对涉事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
企业将联合医院按退一赔三的方式向受害者家属赔偿;
涉事医生停职一年。
可无辜的宝宝们呢?
如果涉事企业,只是被定性为虚假宣传,那行政处罚的程度,只是隔靴搔痒;
如果宝宝们一辈子已经被毁,那么对受害者家属退一赔三,数万元的「固体饮料」费,能挽回他们原本灿烂的人生吗?
如果涉事医生,只是被停职一年,没有按照刑事犯罪起诉,如何告慰家长和宝宝们呢?
太低的违法成本,培养出了针对孩子犯罪的土壤。
对罪恶的纵容,是在鼓励更大的罪恶。